中國日報網站消息:華盛頓時間7月3日,美國總統布什的發言人弗萊舍承認,布什在10多年前出任得州一家能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時,曾經進行過多次公司股票買賣,而沒有按照法律及時向證券管理部門報告股票交易情況。據《今日美國》報道,弗萊舍辯解說,都是因為當時布什律師的“錯誤”才將事情搞得“糾纏不清”。
根據美國媒體的介紹和美國證券和交易委員會的一份備忘錄,布什從1986年起任哈肯
能源公司的董事。1990年6月22日,布什突然將手中的20多萬股公司股票清倉拋出,兌現80多萬美元。其后,哈肯公司公布的該年第二季度財務報表稱公司季虧損2000多萬美元,結果導致公司股票大跌20%以上。更蹊蹺的是,布什直到1991年3月(8個月后)才向證券管理機構匯報這筆交易。
弗萊舍說,布什當時“遵循法律”,向管理機關通知了他要出售股票的“意向”,但是,由于“律師、秘書環節的問題”才導致布什在賣出股票后,沒有及時向證券權威部門“報告”。
《今日美國》稱,白宮現在的解釋與布什本人1994競選得州州長時給出的解釋“有出入”。1994年,布什說他將股票交易報告交到了管理機關,可能是美國證券和交易委員會將其“弄丟”了。根據證券和交易委員會的規定,一個上市公司的董事應該在自己股票買賣完成后的10天之后,向委員會報告交易情況。(眾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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