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金融大鱷”的索羅斯近日因行善而獲得第二屆“代頓和平獎”。6月10日網上的消息這樣寫道:“挑起亞洲金融風暴、導致無數人陷入經濟困境的72歲大炒家索羅斯,因為行善成為第二屆‘代頓和平獎’得獎者。得獎原因是他捐出巨款,給波斯尼亞地區的人民在戰后重建生活,并成立量子基金支持慈善活動。”
這難免會使人聯想起“鱷魚的眼淚”這個俗語。
應該說,亞洲人對索羅斯不會有什么好印象。原因自然是他“挑起”了亞洲金融風暴,從而導致無數人陷入經濟困境。盡管在對亞洲金融危機的反思中,亞洲人進行了相當理性的自我解剖,但在情感上,對索羅斯卻一直耿耿于懷。實際上,許多人把索羅斯當作一個沒有道德的人看待。
可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卻因“行善”獲得了一個國際性的大獎,對于亞洲人而言,是怎么也想不通的。暗含的意思當然是:沒道德的人是不會去行善的。即便去,也不過是“收買人心”。
亞洲人對商人的感情可以說是“恨愛交加”。因恨,所以有“奸商”之謂;因愛,所以有“儒商”之盼。高尚的道德和骯臟的金錢,對于滿腦子都是“東方價值觀”的人來說,總是有那么一絲縫隙怎么也彌合不了。
這種“恨愛交加”自然來自于人們對道德的無限擴大,或者說,人們把倫理層面的道德和商業領域的道德給弄混了。雖然我們都希望這二者能夠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也的確有完美融合的人和事,但為人的道德準則和為商的道德準則畢竟不是一回事。就拿索羅斯個人來說,也并不是一個“金融大鱷”評語就可“蓋棺論定”的。索羅斯在接受德國《明鏡》周刊采訪時曾說:我是一個復雜的人物。在世界一些地區,我以迫使英格蘭銀行屈服和使馬來西亞破產的人而出名,即作為投機者和魔鬼而出名。但在世界其他地區我則被視作“開放社會”的捍衛者。
索羅斯目前在許多地方都有捐款,他曾表示,在80歲前,會將所有財富全數捐出。我們并沒有證據表明他這是在“收買人心”。如果不是他有“前科”,他的這些舉動足以表明他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是亞洲人民的“老朋友”。
可是,為什么會有索羅斯不道德的認定呢?
對索羅斯道德的追問早已有之。就在去年,索羅斯來中國訪問,有記者問:您怎么能把慈善家和“鱷魚”的形象結合在一塊兒?“一只口袋掙錢,一只口袋給錢”是您的天性呢,還是樹立公眾形象的需要?
索羅斯說:這要區分兩個方面。在金融運作方面,說不上有道德還是無道德,這只是一種操作。金融市場是不屬于道德范疇的,道德根本不存在于這里,因為它有自己的游戲規則。我是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我會按照已定的規則來玩這個游戲,我不會違反這些規則,所以我不覺得內疚或要負責任。從亞洲金融風暴這個事情來講,我不炒作它照樣會發生。我并不覺得炒外幣、投機有什么不道德。另一方面我遵守運作規則。作為一個有道德和關心它們的人,我希望確保這些規則是有利于建立一個良好社會的,所以我主張改變某些規則。我認為一些規則需要改進。如果改進和改良影響到我自己的利益,我還是會支持它,因為需要改良的這個規則也許正是事件發生的原因。
索羅斯實際是給我們上了一堂“規則”課。他清楚地表明,有些規則正是“事件發生的原因”。拿亞洲金融風暴來講,彌漫于亞洲國家金融領域的許多“規則”就是事件發生的原因,“我不炒作它照樣會發生”。
面對這樣發人深思的回答,道德的追問應該對準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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