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5月22日電(記者馮堅)歐盟委員會22日提出的有關瑞典加入歐元區的審議報告指出,目前瑞典僅達到了加入歐元區所需要的4個標準當中的3個,因此還不能加入歐元區。
這4個標準涉及物價、政府預算水平、匯率和長期利率。報告認為,瑞典在前3個領域已達到了加入歐元區的標準,但其長期利率一直在5%的水平上,明顯低于歐盟要求的7%的標
報告還指出,瑞典中央銀行的有關條例與《馬斯特里赫特條約》和歐盟的有關規定有明顯沖突。
歐盟負責經濟和貨幣事務的委員佩德羅·索爾韋斯·米拉說:“雖然瑞典經濟在過去幾年中表現不錯,瑞典也滿足了趨同標準中的3個,但遺憾的是瑞典仍未完全具備加入歐元區的條件。”
歐盟15個成員國中有12國自2002年1月1日開始全面使用歐元,而英國、瑞典和丹麥三國目前仍使用本國貨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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