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菲律賓中央銀行日前出臺新措施,要求所有銀行每三年定期更換審計公司,以避免發生類似美國安然事件的丑聞。該措施要求審計公司向貨幣監管當局匯報任何可能導致銀行資本縮水1%以上的不規范操作或潛在損失,另外當審計公司發現銀行出現資不抵債情況時,有義務立即向中央銀行匯報。菲律賓央行希望通過和審計公司加強信息交流來提高對銀行的監控和審計效率。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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