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道斌
表面上看,公民在法定收入額度之外必須交納高額所得稅對英國億萬富翁漢斯·勞辛很不利。但據英國《衛報》最近的調查,近20年來,“依法納稅”的漢斯·勞辛向英國稅務機關交納的所得稅卻“少之又少”,甚至出現了國庫向其“倒找”的滑稽現象。
巨富收入驚人
不久前,英國《泰晤士報》公布了全英最富的1000人名單,以食品包裝發家的漢斯·勞辛以45億英鎊位居第二。然而,根據《衛報》的最新調查,勞辛在1998/1999年度申報的納稅年收入為65.6萬英鎊,僅相當于一個公司執行官的年收入!缎l報》說,即便如此勞辛的“避稅”行為完全是合法的。
境內如此“避稅”
勞辛在英國有一家投資公司,每年的營業額達到400萬英鎊。但英國稅務部門卻沒有見著一分錢,因為該公司將全部收入捐給了一家慈善機構,而這家慈善機構卻是勞辛夫人設立的。
到底“逃”了多少
《衛報》以1998/1999年度為例算了算勞辛的納稅情況:勞辛應交稅金25.6萬英鎊。鹿場虧損為其免除稅金6.5萬英鎊,勞辛預付稅金為其免去4.1萬英鎊,實際應交所得稅稅金不到15萬英鎊。而這一年勞辛的鹿場從政府方面申請退稅3.3萬多英鎊,漁場申請退稅近5萬英鎊,漁場領取政府農業財政補貼13.6萬多英鎊,合計收入21.9萬多英鎊。這樣一來,扣除應交所得稅稅金15萬英鎊,勞辛竟然還有6.9萬多英鎊的贏余。
當《衛報》記者將這筆賬算給勞辛時,他表示難以想像自己竟占了國家財政的便宜。勞辛說,自己有時刻意將一些資金帶入英國納稅,因為他覺得住在英國一點稅不交,這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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