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0月19日電
新華社記者周建新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形成的領導人宣言是指導亞太經合組織各項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以下是已經舉行的8次會議通過的宣言的主要內容:
1、《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經濟展望聲明》又稱《布萊克島展望》
1993年11月20日在美國西雅圖會議上通過。聲明認為開放式的多邊貿易體系是這一地區經濟發展的基礎;強調與會領導人將盡最大努力在當年12月15日前結束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決定召開亞太經合組織財長會議;成立“太平洋工商論壇(1995年改為亞太工商咨詢理事會)和建立亞太經合組織教育計劃。
2、《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共同決心宣言》簡稱《茂物宣言》
1994年11月15日在印尼茂物會議上通過。《茂物宣言》確立了在亞太地區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目標;提出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分別不遲于2010年和2020年實現這一目標的時間表;要求部長級會議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調亞太地區的多樣性,同意在開發人力資源、改善基礎設施和推動科技發展等領域開展相互合作;指出亞太經合組織所有成員充分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重要性。
3、《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行動宣言》簡稱《大阪宣言》
1995年11月19日在日本大阪會議通過。《大阪宣言》倡議將“布萊克島展望”的發展遠景和“茂物宣言”的目標變為現實。《宣言》指出,大會通過的《大阪行動議程》是指導亞太經合組織未來工作、實現共同目標的行動指南,其中包括貿易與投資自由化、貿易和投資簡便化以及經濟技術合作三個支柱。
4、《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從憧憬到行動》和《馬尼拉行動計劃》
1996年11月25日在菲律賓蘇比克會議上通過。《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從憧憬到行動》概括了蘇比克會議的五項成果:貿易和投資自由化行動議程開始進入實施階段;制訂為工商業發展提供便利的措施;同意在世界貿易組織中推進共同目標的實現;發展加強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使工商界成為亞太經合組織發展進程中的正式伙伴。
《馬尼拉行動計劃》旨在促使各成員進一步采取行動,分階段實現亞太經合組織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目標。這項行動計劃包括成員單邊行動計劃、集體行動計劃以及亞太經合組織350個經濟科技合作項目進展情況報告等三個部分。
5、《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聯系大家庭》
1997年11月25日在加拿大溫哥華會議上通過。宣言重申堅持茂物宣言確定的實現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兩個時間表;強調以“亞太經合組織方式”應對包括金融危機在內的各種挑戰;展望21世紀,強調亞太經合組織在科技、基礎設施和電子商務等有關領域的合作。
6、《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加強增長的基礎》又稱《吉隆坡宣言》
1998年11月18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會議上通過。宣言指出亞太經合組織面臨金融危機、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經濟技術合作的三大挑戰。宣言強調各成員領導人表示要實行一項“合作發展戰略”,重申對亞太地區經濟恢復的信心,決心加強社會保險網、金融體制、貿易和投資的流動、科技和人力資源開發以及加強與工商部門的聯系等面向21世紀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7、《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奧克蘭挑戰》簡稱《奧克蘭挑戰》
1999年9月13日在新西蘭奧克蘭會議通過。《奧克蘭挑戰》強化市場功能,改善環境,恢復經濟增長,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亞太經合組織繼續加強在全球經濟特別是多邊貿易體制中發揮作用;擴大各界對亞太經合組織經的支持;批準“非歧視性、全面性、透明度及可靠性”為制定競爭政策的原則。
8、《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造福社會》和《新經濟行動議程》
2000年11月16日在文萊斯里巴加灣會議通過。宣言指出,亞太經合組織應兼顧發達和發展中成員的利益,努力提供更加安全、穩定的金融環境,加強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建設;制定更加有效的結構調整戰略,繼續建立社會保障系統,營造適合基礎設施投資和技術發展的政策環境,為金融界和工商企業創造良好的環境。《新經濟行動議程》肯定了亞太經合組織在推動新經濟發展方面所采取的措施,這些措施包括電子商務、無紙交易以及與電子商務相關的人力資源能力建設等。
手機鈴聲下載 快樂多多 快來搜索好歌!
    新浪企業廣場誠征全國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