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金:公司還是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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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3日 18:04 《全球財經觀察》雜志 | ||||||||||
文|崔忠亞 蘭紅 顧明 盡管沒有人事等方面的決定權,匯金公司卻依法享有對中銀的監管作用,這種作用使金融監管格局變得更加復雜 匯金公司從成立之日起,就一直蒙著神秘的面紗。這家于2003年12月注冊成立的公司,注冊資本金達到了3724.65億元人民幣(即匯金向中銀、建行注資的450億美元外匯儲備金折合人民幣價格)。 8月26日
而此前一天8月25日,記者找到了匯金公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注冊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23號平安大廈。這座位于金融街上的大廈,隔壁就是中國建設銀行總部。然而,平安大廈的樓層分布圖上并沒有匯金公司的名字,大廈的保安人員也表示沒有聽說過匯金公司。 在大廈的四樓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儲備管理司,前臺并沒有否認匯金公司的辦公地點在這里。但是她說,匯金公司沒有獨立的辦公室,匯金的部分人員是由外匯管理局的人兼任的。 據匯金公司公布的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名單,匯金公司人員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外匯管理局組成,其中中國人民銀行的人員占了多數。公司的董事長郭樹清是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總經理則是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胡曉煉。 惠譽國際評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中國首席代表鄔潤揚說,匯金公司只是政府的一個法人代表,完成對中國銀行注資的職能,實際上匯金公司只是一個“殼”,并不是我們所理解的公司。 在中銀股份公司成立大會上,匯金公司總經理胡曉煉說,“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有獨資投資控股公司,主要職能是代表國家行使對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的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支持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證國家注資的安全并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說:“政府對于國有企業履行所有者職能有多種表現形式,例如法國的許多大型國有企業,負責人都是政府委派的,關鍵還是整個銀行經營機制的轉換和盈利能力的提高這個目的是否實現。” 不管負責人是由誰決定的,匯金公司只是政府的一個法人代表,是確鑿無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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