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富》:電子商務CtoC背后的灰色地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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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4日 16:25 《中國財富》雜志 | |||||||||
唐銳/文 目前最大的CtoC網站,每7秒就賣掉一件商品,每天交易額400萬人民幣;钴S的網絡交易后面是一個法律不曾觸及的—— “網絡拍賣就是開店做生意,許多人都把易趣當成創業的地方,這里好比是市場,
許多網民經由買賣累積經驗后,干脆自行批貨,在上頭開店,把正職轉為在易趣上經營生意。目前易趣有超過5萬家個人店面(資格不限,但店面僅有產品訊息)以及5000家付費店面(店面可有自己的公告欄并連結到相關網頁,但賣方先前在易趣的交易信用紀錄達3顆星才能申請)。目前開網絡商店的,幾乎沒有什么限制。一位二手貨手機店家,生意很好。連父親都下來幫忙,負責收錢和寄包裹,家里另外還雇用7個下崗工人。 CtoC變臉 今天,這樣的“網上開店一族”大有人在。 從1999年開始,隨著互聯網熱潮的涌起,個人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模式(CtoC)逐漸進入了國人的視野,不過那時的情況同如今相比有著本質的區別。最初對網上CtoC電子商務模式的構想就是一個線上二手跳蚤市場:一個人把自己不再使用或閑置的物品信息發布在網上等待需要的人來買走它。很顯然這是一個短期的行為,東西是賣一件少一件。然而這種簡單的模式卻很難給CtoC網站帶來收益,網站本身在一筆交易中的影響力更是微乎其微,因為在這種關系中網站所扮演的角色本質上僅僅是一個消息發布平臺。當時曾有人這樣評價電子商務模式:“BtoB是當務之急,BtoC是未來方向,而CtoC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都將是瞎胡鬧。” 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類似“免費網上開店創業”、“網上開店做生意”的口號紛紛從各大CtoC網站的口中喊出。隨著這此起彼伏的口號聲,CtoC模式也從本質上開始了改變。今天再打開淘寶、易趣、雅寶這些CtoC網站的時候,面對你的賣家早已不再是“某某某”的人名了,取而代之的是類似“XX精品店”、“XX專賣店”、“XX時尚店”這樣的網店名稱了。此時出售的商品大都也不再是二手物品,而是包裝完好的全新商品。而這種行為也由以前的偶發性的個人二手轉讓行為,演變成為今天的有正常進貨流程、持續性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 CtoC網站的角色也開始改變。它們不遺余力地組織網店舉辦各種限時拍賣、熱門商品排行、熱門網店排行活動,通過廣告等形式為旗下網店做宣傳,并通過認證級別制度和代收款制度來打通信用與支付這兩大關節。此時的CtoC網站也開始分為以淘寶為代表的免費派和以易趣為代表的收費派,CtoC網站的盈利模式日益清晰。以易趣為例,店主要把商品放在自己網店的柜臺上需要繳納登錄費;設置低價需要繳納低價設置費;為自己的商品作宣傳需要繳納物品推薦費;當交易最終成功后,還需要繳納交易服務費。在這一全新的CtoC模式中,除了配送物流之外,CtoC網站的影響力幾乎貫穿了從買賣雙方信用認證到最終支付的每一個環節。此時CtoC網站已經不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網上二手物品信息發布平臺了,而更像是一個網上虛擬商場的物業主。它為網店提供以網上存儲空間、交易平臺、數據管理等為形式的虛擬柜臺,并為它們提供統一的包裝和宣傳服務。 網上開店涉嫌違法? 由于現在主流CtoC網站提供的模式已經成為一種純粹的商業行為,其本質同現實中的工商個體戶沒有任何區別。然而,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必須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登記注冊并取得營業資格后才能在經許可的經營范圍內營業,而網上開店根本沒有經過任何行政審批過程。此外,按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而網上商店由于沒有經過任何行政審批,對其征稅自然也就無從談起。而事實也正是如此,記者通過網絡訪問到的7家網絡店主中根本沒有人想過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甚至也沒有人能夠對所出售商品提供發票。那么這樣看來,網上開店行為就明顯不合法,那么諸如易趣、淘寶和8848等等這樣的CtoC網站就明顯有違規經營的嫌疑了。 網上開店究竟合法與否,為其提供平臺的CtoC網站究竟是否涉嫌違規經營?帶著這兩個問題,記者先后聯系上了國家相關管理部門以及業內人士尋找答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一位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由于國家在互聯網CtoC銷售方面至今還沒有具體的規定,所以目前而言其行為本身是否合法以及相關網站是否涉嫌違規經營還“說不好”。而國家稅務總局新聞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情況還不清楚”,但“假如日后有這方面的消息,國家稅務總局將統一向媒體公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紅盾315”一位女負責人告訴記者:“傳統的CtoC電子商務模式一點問題都沒有,因為那只是一種偶然行為。盡管所售商品既有二手也可能是全新物品,但這種偶然性的交易行為最終不是以贏利為目的,所以也就根本不會涉及到工商行政審批和繳納所得稅的問題。但現在主流的CtoC模式卻是一種持續性的以盈利為最終目的的經營行為,這的確同現實中的個體工商戶沒有本質區別。” “在現實中這些行為肯定是需要注冊審批的,這樣才能對消費者有一個基本的保障!边@位女負責人表示。她告訴記者,對相關CtoC網站而言,紅盾315目前還不是一個完全強制性注冊。此外,針對各網站的經營范圍的劃定也比較粗,沒有作具體的細化。不過我們也一直在關注這方面的發展,今后一定會有相關的東西出來!弊詈筮@位女負責人最后告訴記者:“那些CtoC網站是否違規經營還不好說,但它們下面的網上商店既不用審批也不用繳稅,這的確是鉆了法律的空子。” 現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CEO阿拉木斯在電話中也向記者表達了同樣的看法。由于這些網上商店大都不能開據正規發票,那么至少在稅收上的確是鉆了法律的空子。“盡管目前具體針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出臺,但從本質上來說,由于其經營實體沒有經過任何的審批,不具備經營資格,其行為就是不合法的!蓖瑫r他還表示,由于電子商務發展太快,相關的法律法規暫時沒有來得及跟上,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分法律法規肯定會逐漸完善,網上開店的行為也會逐漸規范化。今后隨著法律法規的健全,以及電子合同、電子簽章等的推出,網上開.店模式會逐漸走入正規!斑@個過程大概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到那時候就可以說目前的這種CtoC網上開店模式是違法經營了,必然會受到打擊。這同當合法的進口發展起來之后,走私必然會受到打擊是一個道理。”至于相關的CtoC網站,阿拉木斯表示,它們自身的審批自然是相當健全了,“但為這種CtoC網上商店提供收費的平臺的確是打了一個法律的擦邊球! 發展與規范 在個人網上商店中,顧客付款后就再也聯系不上網上店主的情況時有發生,而一部分網上顧客在交易成功后發現手中的商品同網上店主介紹的相去甚遠。今年3.15消費者權益日之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了的2003年消費者申訴舉報的十大熱點,網上購物赫然在列。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技術局限性早已經不再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問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物流問題和支付問題逐漸得到解決的今天,信用問題正逐漸成為網上購物的主要瓶頸。而在目前的這種網上開店關系中,由于沒有任何工商行政審批過程,單靠個人信譽和網站認證制度還遠遠不足以解決問題。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最終需要的還是立法到位以及其后的管理到位。 而在一個產業的發展初期,制定太多的條條框框的確可能反過來制約其發展。由于電子商務畢竟是一個新的產業,還沒有多少成功模式可以直接拷貝。站在宏觀管理的角度,為電子商務的從業者留出更大的空間,這種“發展先行規范跟上”的思路自然無可厚非。關鍵還在于把握好從“促發展”向“樹規范”轉變的時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