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財經》年會2015:預測與戰略”于2014年11月25日-27日在北京召開。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弗里曼經濟學講席教授、副院長白重恩出席并發言。
白重恩:剛才許局長講的時候已經提到了一些,《預算法》修改后,對地方債務有了明確的說法,但對地方的稅收預算法定的還不夠明確。雖然《預算法》修改和完成后,國務院發了43號文——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意見。
《預算法》和管理意見要綜合起來看,一起看會產生比較大的影響。 我們要執行《預算法》和地方債務管理辦法,首先要做的是清理地方政府的債務,很多地方債務不是地方借的,是通過地方融資平臺借的。
如果把地方融資平臺看作是融資主體,他就要承擔責任,地方政府或多或少給了一定的擔保,或者市場相信地方的擔保。但這個債務到底是政府的責任,還是企業的責任,其實是不清楚的。現在要求清理這些債務,第一步先要分清楚這個債到底是地方政府的責任,還是企業的責任?地方政府的責任又分為一般的債和專項債務。這是第一步要清理。
第二步,如果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怎么梳理現有的債務和未來的新債務,管理意見提出來,地方政府未來不可以再用其他的渠道舉債,現在有18種渠道,未來這些渠道全部堵死,只有一條道,不管是舊債、新債、存量債都只有一條路,這是發債的渠道,以前是沒有管理的,地方政府設一個融資平臺,只要借到錢就可以了。未來要對債務的規模有非常嚴格的管理,額度是由全國人大拿出一部分來定,再分到各地,這是大概的要做的事。
這樣做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呢?我認為影響會超出傳統財政,我特別想強調,可能會影響所有的企業,并且可能跟地方政府沒有任何直接的關系,也受到影響。為什么呢?因為,舉債的渠道不改變,債務大概是多少?
根據審計署的結果,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有償還責任的地方債務存量大概是10.9萬億,還有其他的一些債務,所有加起來是17.9萬億,這是多大數額呢,2013年中國境內貸款總容量是75萬億,75萬億中的18萬億就是地方債務。我們去年新增人民幣貸款8.9萬億。我不知道這8.9萬億里有多少地政府要承擔責任的,假設是一半,要在未來相當短的時間內全部不再從銀行來借,而是發債券。銀行一年新增貸款也只有8.9萬億。這種變化對金融機構的影響是什么?
金融機構資產組合會變,以前是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未來不找你借款,只能買債券來參與。債券和貸款是不一樣的。地方政府發的債券是有明確的地方政府擔保,以前地方政府找銀行借款,到底地方多少責任,企業多少責任,并不是很清楚。利率也是挺高的。
一旦變成政府債券,他就是政府百分之百的擔保,應該是低風險的借貸,利率會下調。收益也會改變。我相信金融機構對于這樣的變化需要有個調整的過程。對企業的影響是什么呢,當金融機構不再給地方政府借貸,地方政府要想辦法開拓新的業務,以前企業要跟地方政府競爭,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現在不存在了。這對整個金融體系產生很大的影響。這也可能影響貨幣政策的制定。是不是考慮到,債務重新的安排,應該考慮。
這是關于金融的影響。另外央地關系,這個債務和央地關系有什么牽扯。現在總額是由中央來定,所有的地方政府的債務總額,地方政府不再是想借多少就多少,但是未來至少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總額是在中央定下來的,然后再分配到各個地方。一方面有計劃,一方面有了借貸的權力,但是額度是受限制的。一定程度上受到約束。這種約束到底是什么樣的影響,想一下地方政府過去用舉債收的錢做的事太多了。未來額度受到限制,對地方政府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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