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第十八屆(2014年度)中國資本市場論壇暨CCTV中國人民大學上市公司社會責任研究基地掛牌儀式”于1月11日在北京舉行。主題為互聯網與金融變革。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作為圓桌討論嘉賓發表了演講。
以下為楊東發言實錄:
楊東:謝謝吳曉求老師,趙錫軍老師,也謝謝主持人瞿強老師,我覺得從去年開始互聯網金融的論壇特別多,終于盼到了我們人民大學,代表中國金融學最高水平的學術機構來舉辦互聯網金融論壇,而且是互聯網與金融變革這樣的大命題,提到這么高的一個高度,把互聯網金融的研討從產業界提升到學術界的廣泛研究,我認為這也是一種互聯網革命和精神,所以我對這個會議給予最高程度的評價。
我從法治,從監管的角度談互聯網金融,其實在金融創新當中,很多律師或法律工作者參與其中,當然很多立法者也是在參與金融創新,美國的互聯網金融和中國的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過程中,有很多律師和法律界人士。我個人認為,如果說2013年是一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元年,可以說2014年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元年。當前,我們的監管也需要從立法進行。我昨天在人大法學院舉辦了一個對國辦107號文(對影子銀行監管的文件)解讀的研討會,一下子來的100多人,實務屆等都高度關注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影子銀行體系的監管問題。107號文就是一種信號,對互聯網金融肯定要進行監管,是必須的。所以,雖然我是學法律的,但是一方面受一行三會相關部門的委托做一些課題,另一方面受相關企業,做互聯網金融一些業界人士的委托,因為他們在過程當中碰到很多法律問題需要請我們給他做些指導。所以,互聯網金融其實就是跨界精神,我一個學習法律的人,這一年多來跟互聯網金融相關行業調研比較多,也了解了很多情況,跟監管部門也在匯報交流。
順便說一下,瞿強老師是我日本一橋大學的師兄。我這個月底計劃去日本調研日本的樂天網絡銀行,樂天電商和樂天網絡銀行的創始人三木谷浩史先生,也是我們一橋大學的校友,不敢說阿里巴巴是學了樂天,但是至少當年樂天的投資者孫正義后來到中國投資了阿里巴巴。樂天其實是模仿美國的亞馬遜,2003年建立電商,2004年開始就收購了很多金融企業,應該可以說,現在全世界最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是日本的樂天網絡銀行。所以,需要調研為什么在日本網絡銀行,網絡金融發展這么好。
所以,我今天從法律角度提一下我不成熟的看法。
包括上午剛才幾位領導和專家也提到需要監管互聯網金融。我也是定義2014年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元年。必須用法制的思維去監管金融創新、互聯網金融,對于處理好互聯網創新和金融監管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我順便介紹一下,我為什么對這個問題很關注,因為我是研究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的金融法體系的重構,我主要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和金融服務的立法開展研究的。其實從2000年英國開始,包括最近幾年的日本、韓國等國家地區的資本市場法制的發展,可以發現《證券法》沒有了,而升級改造為金融服務法。我這幾年出版了50萬字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統合法論》,還有即將出版《金融服務統合法》理論,也是提出對金融監管和整個法律的重構,將近有65萬字。
從我對金融危機的研究,金融消費保護,寫完這兩本著作以后,突然發現去年上半年,互聯網金融發展如雨后春筍,迅速崛起,從我的角度理解互聯網金融就是一個大融合,我是從金融大統合的角度理解,這跟陳雨露校長出版的《大金融理論》非常相似。因為互聯網金融就是一個產業和金融的大融合,所以監管互聯網金融必須有一個大金融的思維,必須有金融統合監管和統合規則的思路。我認為傳統金融的四大挑戰第一就是整個資金融通不能實現,有錢方不能到沒有錢的屌絲方。第二、傳統金融受到互聯網金融的客戶爭奪,我前天參加了人人貸的新聞發布會,人人貸獲得了1.3億美元的A輪融資。包括人人貸在內的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他們都是在大幅度的全國布局開拓市場,就是為了爭奪優質客戶。第三個是大數據的挑戰。第四個是監管套利,也就是立法者和政府還沒有明白怎么監管的時候,大量的P2P公司等互聯網公司已經開始做起來了,已經把這個市場做大了,這是監管套利問題。
所以,我的一個理解,互聯網金融具有革命性的意義。從金融的角度來說,因為我不懂金融,我同意幾位觀點,就是互聯網金融不可能取代、顛覆傳統金融。但是,我從法律和法制的角度來看,從一個宏觀層面來看,互聯網金融具有五個根本性的意義。第一、它能夠使金融回歸本質,就是說使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這一點更加體現。美國金融危機為什么爆發?就是過渡的金融衍生品的出現,我們原來研究美國的金融危機都在研究金融衍生品,可是有了互聯網金融之后,我們發現金融的走向從過渡的去研發金融的衍生品到設計一個金融大平臺,通過互聯網技術去設計進入一個新的管道,新的趨勢。所以說,資產證券化衍生品的金融創新從到一個金融工具,金融平臺的一個金融創新的轉變。第二、我認為它能夠實現真正的金融普惠,也就是屌絲和農民,下崗工人和農民都能夠獲得金融服務,所以聯合國[微博]提出金融普惠這樣一個基本權利我覺得有道理。第三、它能夠實現真正的金融民主化,這一點它能夠倒逼金融的壟斷,就是我們國家的金融監管,包括金融國有的壟斷體制高自身的革命是不可能的。所以,互聯網金融能夠打破中國的金融壟斷,這一點具有革命性。第四、推動我國真正的金融體制改革,包括人民幣國際化都推進的非常慢,但是互聯網金融的崛起,能夠推動利率市場化,推動中國的人民幣國際化等等金融體制的一系列改革。第五、能夠實現我們的金融大國和金融強國。剛才高總介紹了阿里巴巴能夠成為全世界最大的電商,能夠使中國經濟獲得一個非常強大的驅動力。我個人認為,如果互聯網金融發展好了,我個人認為是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能夠和美國抗衡,或者說能夠超過美國,或者說至少能夠和美國相提并論的一個金融強國的歷史性的機遇。正如剛才高總所說的彎道超車這樣一個思維,我認為阿里巴巴已經超過了其他的美國的一些發達的互聯網企業。我個人認為,如果互聯網金融發展好了,我們完全可以在某種領域,某一個角度可以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的金融強國,這是我個人的觀點。
那么,互聯網金融的三大板塊,我個人的理解是什么呢?也是我目前做的六個課題。第一、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重構,第一個就是支付清算市場,這是中國從立法上,監管上完全是空白。隱含與第三方支付的關系問題,第三方支付的崛起,不能說顛覆銀聯,取代銀聯,我一直在研究銀聯的地位,支付市場的問題,卡號的問題,包括第三方支付的問題,第三方支付與銀聯,應該是互補共存的關系。第二、移動金融和普惠金融的關系問題,也就是未來的互聯網,就是移動互聯網,移動金融的發展必然會帶來互聯網金融一個巨大的前途。第三、比特幣的問題,第一個如果說是一個第三方支付的崛起,對銀聯是一個重構,第二個大的方面,P2P等一些互聯網金融形態也是對傳統銀行的重構。第三個其實今天本來我準備的PPT是講眾籌模式,因為我們去年11月份上證法制論壇肖鋼主席專門講到眾籌模式對未來資本市場革命性的意義,我想先講一些其他的問題。眾籌模式的崛起,就是可能會取代交易所,未來不需要線下的上交所、深交所,這樣的線下交易所可能會被取代,或者可能會被重構。那么,線上的這種交易形態,包括剛才我們上午講的廖理教授講的美國P2P實際上它就是《證券法》,SEC的監管理念監管它,這是未來恐怕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一種模式,是證券的概念,用證券的監管監管它,恐怕是未來的一個模式。我覺得整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我覺得未來可能是證券的發展模式,就是脫交易所,一個是金融脫媒,我認為它是脫交易所的模式。重慶資產交易所他們做的是線下的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所的形態,他們現在希望做網上的資產交易,我個人認為未來網上的脫交易所的革命是必然的。
總結一下,我個人雖然不是學金融的,我從多年來的調查和研究來看,在關于互聯網產業發展與競爭政策規制的時候,比如360和騰訊大戰等案例,涉及互聯網巨頭的反壟斷問題,我們要界定相關市場的時候,我們在分析相關的互聯網經濟的時候發現一個重要的難題就是互聯網有雙邊市場問題,互聯網是一個平臺經濟。那么,對傳統的監管造成巨大的沖擊,而互聯網金融也是一個平臺金融,是一個大數據金融。對這樣一個大數據金融,平臺金融,如何去監管,剛才吳老師也提到,就是怎么識別風險,怎么管控風險,我們監管者要有面臨的大問題。一會兒我會從金融消費者保護角度講講。
所以,從眾籌模式的崛起,我個人認為是對整個的資本市場會造成一個重構和變革。因為我們發現證監會去年已經成立了《證券法》修改小組,《證券法》修改小組專門會對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修改,它不可能把很多交易所都監管起來,但是對證券的概念擴大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也就是不把你當做交易所的監管,而把你當做證券份額來監管,這是未來的一個趨勢,證券概念的擴大肯定是立法修改的一個重點。另外,隨著金融創新,場內與場外的界限越來越模糊,這是互聯網金融帶來的巨大的革命。第二、我們要思考,金融產品的創新是不是還是那么重要。也就是互聯網金融崛起使得原有的衍生品創新可能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你怎么粘住客戶,形成一個互聯網的大平臺,保證這個大平臺的數據是安全的,可靠的,這點是不是新的金融創新,是不是從金融創新,產品創新到一個平臺的創新,一個大數據的創新。接下來就是金融風險的管理和資金融通,金融的功能當中,一個是資金融通,一個是風險管理,資金融通和風險管理到底哪個更重要。最后一個就是風險防范的一個變革,也就是以前的風險防范是看你金融產品,看你很多的問題,如果是互聯網一個大平臺之后,它的風險,包括高總提到的大量雙十一的數字,如果未來非常龐大的金融產品一個大的平臺成立之后,跟原有的雙十一的電商的平臺有什么區別,恐怕不是一個簡單的數據了。如果大的數據平臺,金融交易平臺形成之后,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事情。所以,風險的管控和風險的防范需要思考和研究。
所以,我個人認為在立法者和監管者還沒有搞清楚互聯網金融怎么監管的時候,我非常贊同剛才焦局提到的就是金融消費者的一個視角。因為整個的互聯網經濟,互聯網金融的核心就是用戶,就是消費者。所以,我個人認為監管的核心也是金融消費者。如果說有一些互聯網金融怎么監管,第一平臺不能提供擔保,第二,不能有資金池,第三不能有非法集資,不能有旁氏騙局,確保數據、信息的安全等等。時間有限,只能談到這里,不成熟之處,請大家多批評指導!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