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第二屆年會”于2014年1月10日在北京舉行。上圖為招商銀行私人銀行部副總經理王菁。
以下為演講實錄:
王菁:我覺得大家一直在講到理財的時候,其實是有兩種理解,我們是把理財這個詞,看作是一個名詞還是動詞。大多數時候一提到理財,特別是銀行理財時候,我們把它理解成名詞,就是理財產品,實際上站在我的這個崗位角度來講,我們更多覺得它的是一個動詞,它是一個財富管理的過程。在這個過程里面,在這個動作里面,中間會用到我們理財產品作為一種資本配置實現的工具,在這個理念里面,實際上這次在我們從2014年理解這個政策變化后新起點里面,8號文的規定里面有很多后面對我們影響,可能逐漸就是要引導在理財市場上,要建立真正的叫買者自負、賣者有責這樣一套市場規則,我理解政策未來發展導向是這樣。那么詳細來說,買者自負,為什么我們之前可能在銀行理財,一說到銀行理財覺得是一個產品,是銀行產品比較依賴于銀行作為資產管理人,他去無論他通過各種創新的手段,或者有效的其他管理手段、風險控制手段,它一定要給客戶一個比較明確的預期收益率,客戶對自身,買理財產品所應承擔的風險,或者說它實際承擔什么風險了解程度,可能之前在很多程度缺失,這是我們一直在講理財產品的服務過程中的一些缺失,以及包括自己自身風險的這種承受能力,和他這個各類資產配置在風險表現上,以及在他資產配置中所應占領的比例,這些方面,都是我們在服務過程中一些缺失,造成客戶過度依賴產品本身預期收益率的達到這件事情上。
我覺得是在買者自負達到這樣一個目的,必須要真正按照這個監管的要求,把每個理財產品的投資的這種風險度,他投資標的的情況,要一一跟客戶了解清楚,另外在資產配置的過程中,真正了解好你的客戶,他的風險屬性,他的資產配置的比例,同時還要做好后續,賣完銷售完之后,還要跟進他每樣資產變化,就是投資品的變化情況,做充分的信息披露。那么從賣者有責,從這個角度來講,銀行應該做什么,我想各位都是我們資產管理,銀行資產管理的高手,我不班門弄斧了。我覺得從我作為一個銷售的角度來講,我覺得銀行在這里面應該承擔的,第一個就是你設計產品本身,有各種交易對手的選擇,投資品相的選擇,你怎么樣運用我們的專業能力做到最好,比如說結構化產品,你要找交易對手你要有報價等等這些,還有你選擇的投資標的以及時機的的把握,還有后續凈值的公布以及信息披露,這是作為我們賣者必須要做到,所以你在這個銷售過程也有責的,包括后續的管理也要盡職盡責,就是我覺得只有做到這樣一種理清這種責任之后,我們整個的理財市場,才能夠沿著這個監管自營的方向,我們向著以后,基金化的運作,以后我們看到銀行理財產品更多的是一個類基金的產品一種結構化產品做主流的一個市場,這樣的話對銷售、服務也會提出更高的,但是我認為這個方向才能夠保證我們市場可持續有效的這樣一個發展和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