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三亞財經國際論壇”于2013年12月13日-15日在海南三亞召開。上圖為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
以下為演講實錄:
吳曉靈:十三屆三中全會的決定的公布給了大家的極大鼓舞,描繪了我們國家的改革的藍圖,而且特別好的是這一次提出來了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這個說明我們國家在這個治理建設方面走向了一個新的臺階,剛才朱民的演講當中談到了,其實所有的經濟發展制度供給非常重要的,我們國家推動的五位一體的改革當中,經濟改革是牽動力,而法治是保障。在整個的經濟改革當中財稅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基礎,但是它的推進難度也是很大的,財稅改革涉及到經濟各個方面的利益,也涉及到社會政治文化等等各個方方面面,在三中全會當中第一次明確的提出了財政在我們國家當中的重要的作用,它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的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證。
這么好的決定怎么來落實,我想落實的辦法有兩種,一種就是沿用我們過去的辦法靠文件、靠政策來落實決定,而我認為這么多年的實踐已經說很多的政府大家都有了共識了,我們的文件發了很多,但是落實的也是不盡如人意的。國外的經濟學家來為我們做了這個十二五的這個計劃的建議,他們看到了過去的我們的很多的決定其實很多的事情過去都提到過了,這么多年都沒有得到落實,我想時至今日,光靠文件和政策落實是不行的,我們應該推向法治的軌道只有通過立法讓財政公開透明才能問責,才能夠更有效的解決財政預算的評估問題,只有將財政預算的重大原則列入法律,加強問責才有利于克服財稅改革的障礙。
為此,我提三點建議:第一,要認真的修改好預算法,預算法現在已經進入了二審,但是預算法二審稿沒有全面的反應三中全會決定的重要原則,而且加強人大預算監督方面也是有所欠缺的,所以我們一定修改好預算法,應該把三中全會當中非常重要的觀點遍布到法律當中去,比如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政策拓展,要建立跨年度的平衡機制,這樣才能夠克服我們財政政策的順周期性的問題。比如明確專項轉移支付的設定的標準和權限,過去大家對于財政支付的一般支付比較少,專項支付比較多有很多的批評,過多的專項支付和過多的代編計算往往就是腐敗的溫床,只有減少財政的專項轉移,減少那些各個部門的代編預算使財政預算精確透明才能減少腐敗的溫床。又比如明確收入法定的原則,我們應該清理現在的所有的稅費,讓它可以在法律的授權的情況來運行,當然也有很多的行政事業單位它迫于沒有收入的來源,罰款成為了他的重要的收入來源,我想應該改變公路的執法、環境的執法,如果這些被罰對象是執法機關的財政來源,我想法律難以嚴肅的執行。因而,我們在財政預算上面應該給他們打足預算保證這些執法的機構能夠正常的預算過活而不是靠罰款過活又比如建立政府的綜合財務報告制度,規范政府的債務管理,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原則,應該寫到新的預算法當中去。
第二建議,加大人大對預算的審議制度,除預算結算審批之外加大重點預算的質詢,我們現在有了很多的預算,但是預算執行效果到底怎么樣,我們是不是能夠對每一個重大的關系國計民生的預算它的效績成果展開質詢,我覺得過去這一點做的不太好我想改變我們的預算必須由人大對重點項目進行質詢這是第二條建議。
第三,修改常委會議規則增加常委會會議頻率,適應修法立法的需求,現在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的程序是兩個月舉行一次,但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有很多的這個決定已經突破了現行的法律,我們的法治國家必須進行法律的修改,兩個月一次的法律修改使得我們的很多法律一拖要拖,好幾年才能修改,因而加大增加常委會議的頻率,從兩個月一次能不能增加到一個月一次,加快修法的進度這樣才能夠保證我們的工作進入法治軌道。
不同群體利益在法律現實是法律成功的保證也是人民福祉的保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