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2013浦江創新論壇”于10月26日-27日在上海召開。上圖為瑞典隆德大學教授Charles Edquist。
以下為演講實錄:
Charles Edquist:謝謝主持人的介紹,非常棒我們能夠受邀參與此次論壇,與如此多的年輕人共聚一堂,他們顯然對我們的創新政策充滿濃厚興趣,今天我將會談一下一方面是我們的工作成績,另一方面我也會談談那些我們不知道的領域,其實我們對于研究和對于我們的政策制定來說,了解以上領域的知識都是非常重要的,來幫助我們更好的理解創新過程,涉及與此相關的創新政策。首先什么是創新政策?我的定義是它指的是公共組織所采取的所有行為,會影響到創新流程,也包括公共組織所做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初期并沒有意識到對創新行動產生影響,比如我們一些不同的政策,它們有可能本身也是我們創新過程中的一部分,之前的講演人提到了我們創新政策的最終目標,這個詞我本身也在我的演講中用到,所謂的最終目標其實是具有政治性質的,當然也可能會具有經濟、軍事、環境、社會乃至公共健康的性質,但是這些政策最終目標最后會被轉化為直接目標,也可以翻譯成所說的創新術語,就是非常清晰的,但是極少被人提及或者完成。
對于直接的創新政策問題,我們的一個直接的創新政策目標就是指的是我們說的高創新力度術語,對于某個既定領域高創新密度,這是我們的直接目標,而我們的最終目標通常對我們創新行為的一個后果直接相關,我們的政策制定者他們并不關心創新本身,他們唯一關心的是創新所帶來的結果,所以這一點我們需要清楚的知道,那么他們關心的是與創新有關,比如環境適宜或者就業適宜等等,并不關心創新事情本身,但是創新本身也是一個我們政策制定者的政治目標,正如剛才我說的創新政策,創新政策的干預必須要滿足兩個前提,在一個市場經濟的前提之下,當然這里我們要提到如下兩個前提。
第一個前提就是指私有領域無法完成既定目標,就是說我們存在了一個問題,如果我們的私有領域一切都運作順暢,那么就沒有政策干預的必要了,所以公有政策干預應該是私有領域失效情況下的輔助手段,同時我們第二個前提條件就是我們的公共干預者必須要具備解決或者是減輕問題的能力,如果他們根本沒有這個能力,他們沒有必要做這個嘗試,當然這個能力在逐漸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所以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剛才我也說過了,我們需要識別問題,我們所說到的一個創新政策失效的情況,就是指在某一個既定創新領域中間,創新密度不高,不能達到我們的直接目標,就是高創新密度,那么我們這里沒有一個人能夠描述出完美的創新系統,因此我們沒有辦法把中國現有的政策系統與所謂的優化系統進行比較,因為我們都不知道優化系統是什么。我們要做的是在時間和空間的范圍內進行系統比較,中國的體系創新系統,可以與比如現有政策與上個世紀90年代進行比較,或者中國目前的系統與巴西的現有系統進行比較,所以基于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的比較。
我們可以在經濟學領域里面,我們會做比如說標準化優化的系統的比較,系統間的比較非常重要,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寫了這本書?談的是比較歐洲的10個國家,10個歐洲國家與中國的系統比較,這本書主席已經提到了,去年已經翻譯成了中文,我們同時也需要知道我們創新的產出,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通常當人們說他們在評估或者評估創新的時候,他們談的是對研發的支出評估和測量,這個根本不對,我們談的是評估成果和成效,同時測量專利數量也是不準確,有些人覺得可以對創新通過專利申請數量進行評估,其實專利只是一個研究結果,不是創新本身,因為創新必須要商業化,必須要轉化成一個產品或者一個工藝或者是一種流程,因此我們創新的成果只能通過新的工業流程或者產品進行評估,這就是為什么直接的創新政策必須以成果轉化的結果來進行衡量的,但是關鍵在于我們不知道哪些是成果轉化或者創新成果的衡量指標?當然我們做這方面的工作和努力,我們希望將來看到一些突破性的成果,我們會有所謂的現在所做的花了15年研究,所謂創新社研究,這樣的研究非常有用,但是還在過程之中,我們還希望在中國有類似工作的成果推進。
所以當我們知道問題所在,他們會告訴我們什么時候需要政策干預以及在什么地方進行干預?但是知道問題,還是不知道我們應該如何干預?為了知道這一點,我們需要識別問題的根源,到目前為止是一個很清楚的事情,但是沒有人做相關的研究工作,很多的創新政策并不是非常有效,效率不夠高,甚至是錯誤的,因此我們需要做以下的十大舉措,在我們的創新政策體系之中。我們把它放在了我寫的書里面,是2005年出版的。為什么要寫這樣的10件事情做?因為我認為現在我們太過于注重研發,當我們講到創新的時候,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研發上去,但是關心創新研發流程,有很多因素需要關注,有10個因素,包括研發,包括教育和培訓,還有建立新的產品的市場,還有對質量的要求很清晰的表達,這些都是需側的內容,還有創造和改變一些組織,還有互動的學習,還有創造和改變機構,還有孵化器,以及創新流程的金融以及一些咨詢服務等等,后面我會給大家我的網站鏈接上,大家可以找到相關內容。
我們必須要有全觀綜合視角審視創新系統,10個事情不能忽略,只有這樣才能做好更全面創新系統政策,所以說政策并不是剛才講的10個因素里面的一件事,這是因為創新的政策,是一個公共的互動,而且是關于10個活動所有集成,不是單獨分裂出來的活動,而政策也是包含了需側方面的政策,另外政策又是公司機構里面的一種勞動力分配,所以說我們不應該在很多方面進行重疊,而政策是10個活動以外的綜合性的內容。所以說我們也要看怎么樣能夠更好改變我們的政策來產生影響?領域政策也是希望能夠把公共機構已經做的事本質和運營進行改變,比如說包括研究、教育、培訓、服務這些內容包含在一起,在很多國家里對這些活動進行改變,這就是我們的政策改變。
現在再給大家看看需側的創新政策的一些工具,Maria Cervantes先生已經給了我們的清單,就是需側的創新政策一系列內容,所以他已經講了這方面的內容,因為大家聽到了這方面的內容,我就忽略了一些,現在我主要給大家介紹其中的一個需側的政策的工具,稱之為PPI,PPI就是對于創新的公共采購,這個工具就是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歷史,在未來有很大的潛力,我會給大家解釋,首先看看PPI的定義,PPI就是創新的公共的采購,就是公共的機構對于一些新的創新產品進行采購,來解決一些社會需求和問題,我們PPI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專門開發某個新的產品,而是專門來解決我們的一些社會問題或者滿足一些人們的需求,比如清潔的空氣,還有水質量改變,清潔我們的水源。所以在這個基礎上,我們鑒定一些規格,所以說看到創新就是對于產品遞交交付的條件,PPI肯定是一個需側的政策工具,PPI就是對于創新公共采購,不要和我們的現成常規公共采購進行聯系,我這個幻燈片的數據比前面的演講者數據更高一些,在歐洲有20%GDP用于采購,金額達到2.3萬億歐元,是巨大的金額,中國在這方面的數據怎么樣?如果也是占到了GDP20%,這個數字也是巨大和驚人的。這主要購買已經現有的現成標準的產品。
當然我要講的是創新的公共采購,PPI影響創新的速度和創新的方向,它可以對創新產生影響,可以創造新的創新的拋物線,可以創造出新的創新的考驗,這是很有意思,所以說需側的創新政策可以在這個方面進行使用,所以PPI非常有效使用解決一些問題,滿足一些需求,來滿足全球的挑戰,包括環境、氣侯、能源、城市開發,醫療保健、交通、國防等等,所以看到它的最終目標是為了解決一些全球大的挑戰。除此以外我想給大家兩個例子看看怎么樣成功的進行創新公共的采購?兩個例子都是瑞典的,一個例子就是對于電信公司的電子開關,這個是在手機之前的事件,它就是瑞典國家的政府的公共創新產品的采購,當時的訂單由愛立信[微博]公司獲得,這個很好捕獲了機會,而愛立信獲取了近百億歐元,因為他們做了這樣的創新,而且當時諾基亞[微博]第一個把這個產品向全國銷售,促成了諾基亞公司收入增長,不僅僅是滿足這個問題,同時提升了很多就業,提升了很多利潤,也是瑞典為整個行業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還有一個例子也是ABB這個公司,ABB這個公司也是有瑞典的公共的部門,讓他們開發為輸電業務400瓦輸電業務的交通傳輸技術,當時沒有這個技術,所以他們就為了需求開發這個技術,這樣一來可以把北邊的瑞典電向南邊輸送,因為人口主要是在瑞典的南邊,所以ABB解決了這個問題,開發技術之外解決了問題,滿足了需求,而且創造出很多業務,所以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個工具,是非常有效的創新的政策,為什么我給大家顯示這些例子?就是因為這些例子可以成功,在過去證明了很成功,而且在未來還可以有更多例子出現,因為我們講到的例子里面金額非常大的,在歐洲可以看到它的公共采購量達到20%的GDP,所以量巨大的。
還有一個非常類似PPI政策工具,稱之為PCP,就是商業化之前的采購,這個PCP也是在很多國家里,特別是在歐盟受到了重視,這個并不是采購產品了,而是采購研究結果,所以說不是一個創新政策工具了,是一個研究政策工具,所以說它沒有買任何的產品,PCP就是商業前采購,不買任何產品,整個商業化由后期公司自己承擔的,在美國,我在這里開始介紹一些美國的情況,美國他們也有PCP,比如說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局以及美國的國防部,他們比如開發戰斗機的時候用到了PCP的方法。另外美國還有SBIR計劃,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劃,這些計劃就是為了生成很多以研發為基礎的知識。
你可以看到在研究結果以后的商業化,是由公司自己承擔的,所以PCP的工具可以和我們常規的采購結合在一起使用,首先一個是開發出來知識,然后知識轉成了產品之后再買這個產品,另外還有之前講的PPI,這個PPI和PCP兩者之間也可以互為補充,結合起來使用。所以說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一定要考慮到這些政策工具是怎么樣進行運行的?如果說政府需要用到這些工具,必須要建立法規歸條才能更順暢用到這些工具,而他們也要知道這些事是怎么運作的?那么很多人認為PCP是創新的政策,其實并不是,是一個研究研發的政策,我馬上演講將會結束了,在這個之前我要再說幾點,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先是有需求或者先是有問題,這個時候把需求和問題詮釋成為功能的規格,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但是我們政府買家,公共買家不能把產品做得太細,這是供應商應該給出技術的規格和功能規范,在歐洲我們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歸條專門針對于公共采購的,有很多也是限制了一些創新,所以說歐盟現在也建立起來,因為過去有很多政策限制了創新,所以說非常不明智,我在2010年有一本書講到了這方面的內容,就是公共采購創新里面的歸條必須要改變,現在這些都改變了變得更加開放了。
最后我想說我們的歐盟的GDP的20%里面如果從常規性采購內容,轉化成創新性公共采購,這樣我們有很多資源幫助我們解決社會問題,來滿足人類的需求,從而使整體的經濟更加繁榮發展。最后我想說這就是我的一些觀點,這是我的網站在底下這個網站,你可以看到我發表的文件,我講的內容也是基于很多的其他的人出版物上,其中包括創新政策的基礎,這是哥本哈根大學出版的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