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日,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第一次庭審情況媒體說明會在北京舉行。圖為知名律師、國際索賠訴訟專家郝俊波。
提問:你好,我是來自經濟日報的記者,我有幾個問題想問一下郝律師,就您的經驗來看,借鑒意義到底在哪兒?向總也提到想探索中國企業去和美國政府打交道,在您看來,中國企業于美國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特別是他們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謝謝。
郝俊波:首先,我想澄清一個大家比較關注,甚至有些疑惑的問題,關于本案的結果,可能有的記者注意到外國媒體跟我們有著不同的報道,外國媒體報道的內容是三一的大部分訴訟請求被駁回,這個可能有的媒體朋友覺得有些疑惑,我們到底是取得了一個重大的勝利呢?還是我們只是取得微弱的勝利,大部分被駁回了?這個問題我想從律師的角度來跟大家解釋一下。
大家可能知道三一或者更準確的說Ralls公司提了五項請求,成功率如果從統計的角度可能是20%,可是如果大家從專業的角度來考慮,我認為這可以解釋為是一個百分之百的成功。為什么呢?因為律師都不是神仙,也沒有對未來對任何一個案子有一個很清楚的肯定的預測,根據我的經驗,我們尤其在美國訴訟的時候,實質性的有一項訴訟請求,我們可能從法律上提出五點,六點,甚至更多的法律的訴由,這個案子可能從行政法是一個角度,另外,總統方面,還有越權或者程序正義,這五點理由其實我們也沒有希望法院能夠支持我們所有的訴求。實際上如果只有一項訴由得到了支持就可以了。坦率的說,其實律師在做方案的時候有時候也是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希望幸運。如果我們五項請求有一項成功了這個事情就成功了。
為什么說這一項訴由得到支持就可以是成功了?雖然它在形式上來看下一步將從程序正當的角度來審查對我們的處罰是否經過一個正當的程序,但是如果法院認定程序存在問題,沒有經過正當程序就剝奪三一的財產的話,應該會給我們一定損失的補償。從這個角度,應該說如果這個路子繼續走下去成功的話,那我們首先討到了說法,給了我們理由。另外,從實際的角度,損失也得到了彌補。所以,這不是一個簡單20%成功率的問題。如果從訴訟策略的角度,說它是100%的成功這個應該也沒有問題。
這位媒體提到對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借鑒意義,首先,我認為這個不僅是對中國企業有借鑒意義,對所有的相對美國來講是外國企業的投資者在美國投資都是有同樣的借鑒意義,而且我認為這不僅是一個借鑒意義的問題,實際上這些投資者,包括美國在內的所有的在美國投資的外國投資者都已經得到了實際的好處,或者是可以搭上便車。因為就像我剛才說的,首先這一道五項選擇題我們現在已經得到了答案,如果我們將來類似案件再起訴,相信對我們律師也可以節省很多的時間,也有非常現實的借鑒意義。
另外,剛才有專家提到,針對這個案件,法官特別指出以后如果有公司企業投資者認為美國的外商投資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或者裁定出現問題,建議有關的受害者或者被處罰者盡快起訴,這是非常有現實可操作意義的,就是明白的告訴大家不要猶豫,不要擔心,你直接起訴就可以了。所以,我覺得這對所有的國際投資者都是有現實意義的。
另外,剛才還有一個問題,以后大家給美國政府或者有關的,特別是外資投資委員會打交道的時候,中國企業應該注意什么。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宏觀角度,不僅局限于三一這個案件,其實如果我們從更客觀的角度來講,如果我們的投資者在美國投資有并購的情況,可能涉及到美國國家安全的,最好的建議是事先主動跟投資委員會進行聯系。如果被別人發現了再來調查你,你首先看起來比較可疑,就處于不利的位置,如果你是比較自信的主動調查,首先會給這個委員會有一個比較好的印象,這是我們比較自信,問心無愧才可以主動申請調查。另外,從實際現實意義,如果他們審查人員有問題,那我們就不會進行太多的投資,可能就不會產生像三一這樣已經投入了兩千萬美元的實際損失。如果我們早就知道,或者被告知有問題了,可能我們連這個損失也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最后,如果有參加上次發布會的朋友,上次我是做出了最樂觀的估計,我也認為能走到這一步勝利,一方面是大家努力,另一方面也有運氣的成份。但是現在看來運氣是站我們這一邊的,而且我們路子也比較清晰,到目前為止程序還更長,比如對方可以上訴,甚至下一步還可以提出駁回的動議。所以,我們還有更多的工作要做。最后我想用孫中山先生的話與大家共勉,特別是三一的團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