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由中國國際友好聯絡會主辦,并由財經雜志和集善嘉年華承辦的“中國公益論壇”于2012年11月30日在中國北京舉辦,新浪財經全程直播,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在分論壇“打造中國現代公益事業”上表示,陳發樹83億沒有轉移到基金會,現在媒體今年開始罵他,說陳發樹諾而不捐,陳發樹是詐捐,這很過分,他有點兒冤,陳發樹如果捐過去要補稅20億。
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講演實錄
主持人講到關于慈善捐贈這些年出現一些波折,慈善機構公信力受到了很大質疑,我覺得一個方面是慈善機構的問題。其實另一個方面也是我們社會需要有一個清醒的意識,需要有一種理性的意識,如果社會的意識好了,實際上你可以倒逼這些慈善機構的改革,倒逼他們的透明,倒逼這些慈善機構的公信力的提升。
我想捐款分兩個方面,一個是個人捐款,一個是企業捐款或者富人捐款。首先,任何的捐款一定是基于自愿,因為慈善是個人行為,是一個很私人化的行為,它是個人的選擇,交稅是強制性的,慈善捐款一定是自愿的。對于個人來講,我感覺要強調你要了解你的權利,對于富人來講,你捐款的時候,你最重要的是需要注重專業化,要注重資金使用的效率。同時,富人捐款方面需要更好的政策支持。
從個人角度來講,你能不能把你的捐款的事情辦好,而通過你能夠讓慈善機構也能做好。個人捐款你有什么權利呢?你是不是了解要用好你的權利,我覺得對于個人來講,這當然也適用于企業,你有六個權利,你了解不了解?第一個權利,你有捐與不捐的權利,因為捐款是你自愿的選擇,不捐也是你的權利。第二個權利,你有選擇把錢捐給哪個機構的權利,而不是要求你捐給誰你只能捐給誰,如果要求把錢捐給那個機構,機構還需要透明嗎?反正政府下文件把錢捐給誰,最后它不透明也沒辦法了。所以,你有一個權利是你能選擇把錢捐給誰和不捐給誰,這是你的權利,你完全可以把錢捐給你信任的機構,你不信任別捐款就完了。第三,你有選擇你的捐款怎么用的權利,用在什么方面的權利,由你來決定,是由你來選擇的。第四個權利,你有要求拿到捐贈發票的權利,在座的個人捐款有幾位拿到過捐贈發票?你這個權利自愿就放棄了,因為有了捐贈發票,你可以稅前扣除,享受免稅資格的權利,個人捐款在你工資的30%以內是可以稅前扣除的。第六個權利,你有對慈善機構進行監督的權利,慈善機構把你的錢怎么用應該對你有回饋。假如我們的個人能夠很好的運用你自己的權利,那也不用再去說別人了,先說自己,把自己做好。
慈善組織透明和不透明這扇門的鑰匙掌握在公眾手里,公眾完全可以用好自己的權利,用腳投票,你不信任的走開就完了,你不要支持他。這是講個人。
對于企業來講,企業就是要注重你的專業化,你的慈善資源的使用效率,我還是要講一些具體的案例,否則的話你不知道我說這個話的意思是什么。比如最近兩個富豪的捐款,我覺得都碰到了麻煩,兩個都是福建的,一個是曹德旺先生,他捐福耀玻璃35億到以他父親名義命名的一個家族基金會,河仁基金會,實際上中國的稅制免稅只允許在企業利潤的12%以內是以稅前扣除的,我們的稅法沒有說你的捐款都可以稅前捐,稅前捐只有一點點,大部分是稅后捐,曹德旺先生把35億股權轉移到河仁基金會,目前給他一個特別照顧是在五年之內要補交稅款6.72億,這已經是特殊照顧了,否則現在就得交稅。實際上是可以不這么處理的,但是另外一個福建的富豪陳發樹成立了一個小的基金會一億,同時在人民大會堂宣布要捐83億的股權給這個基金會,新華都基金會,我深信陳發樹先生是誠信的,而且對陳發樹和曹德旺敬佩,改革開放三十年,這些人從窮人經過二十年的奮斗成了大富翁,一出手幾十億的捐款,非常了不起。陳發樹83億他沒有轉移到基金會,現在媒體今年開始罵他,說陳發樹諾而不捐,陳發樹是詐捐,這很過分,他有點兒冤。陳發樹捐過去要補稅20億。實際上中國有法律,中國信托法里第六章是公益信托,你可以把這個捐贈的財產放在一個公益信托里,現在不需要轉移財產到基金會,這個公益信托是不可撤消的,它的收益永遠歸基金會,你就可以按照稅收優惠最大化的原則來逐步的轉移財產。轉移的多基金會馬上用的多,轉移的少你的公益信托的盤子可以把它滾大,這樣運作起來就會非常順當,而且對你專業化的要求也可以逐步提升,否則的話是很麻煩的。曹德旺35億的資產到了基金會,這個基金會就成了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你還要管上市公司,一旦市場不好,股票跌了,那是公共資產縮水,這很麻煩,基金會的資產是公共資產,那是風險很大的。還有,按照我們現在的制度,基金會每年的支出不得少于上年資產余額的8%,35億的資產意味著每年的支出要將近三億,三億的支出對一個專業化的要求能力的挑戰是很嚴峻的,而且你資產會縮水的,一年有三億的收益嗎?這樣就賣股票支出,賣股票支出,最后基金會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