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第九屆中國國際金融論壇”于2012年10月28日-29日在上海召開。上圖為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迎生。
以下為演講實錄:
劉迎生:各位大家好!我是來自北京,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我們公司09年1月成立,到目前為止,這是我們在公開的場合,參加的第一次會議。
四年以來,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自身的修煉,修身齊家。結合剛才各位說的一些發言,一些觀點,很感慨。在中國的當前這種社會環境,法律環境,經濟環境下,探討中國的金融創新,是一個很嚴肅的話題,有時候帶點悲涼的味道。首先申明本人的發言,大家在引用的一定要真實、準確、完整和善意,否則本人保持追究的權利,我是律師出身,習慣了。
為什么說我們的創新,很艱難呢?就是因為我們面對的幾十年來,上百年來的一些傳統,特別是我們當前,近代或者當代的一些我們的法律,我們的政策,我們的種種不和諧的一些規范,剛才,擔保公司中瑞信擔保公司還有瀚華的李總的發言都很精彩我也很受啟發。我們目前的法律制度下,我們去做金融的創新有沒有空間呢?我認為空間很大。
首先,一個金融的創新,要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法律;第二,市場;第三,操作的便利性。如果法律許可、或者是換句話說法律不禁止。第二操作上具有便利性,這個市場可以很便捷的把它執行開來,第三點,有廣大的廣闊的市場需求,這三點具備,這個金融創新,產品的創新就可以推進。我這樣理解。
我去年看了一本書,是耶魯大學陳至武教授的金融的邏輯,講的很好,千萬不要因為美國的金融創新帶來的問題,就認為我們不放開金融創新的做法是對的。我跟陳教授不認識,但是我推薦大家有時間可以看一看,他里面講到了中國的民間借貸,講到了中國的金融的改革開放,講到了中國的法律,等等方方面面的。
坦率來說,我對中國的法律很了解,我做了很多年的律師,而且致力于銀行貸款銀行的融資,銀行貸款、BOT、融資租賃、飛機、輪船、火電廠、高速路等等很多很多的項目,中國的目前的金融的創新是不是具備有關的條件呢?剛才中瑞信的汪總講到這個問題,實際上舉一個例子來說,一個民間的企業和企業之間的借貸,目前的主流的法律,包括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它是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無效的,無效的后果是什么?本金返還、利息沒收,但是它有司法的個性化,司法的個性化體現在什么地方?北方的很多的法院,保守的法院,連罰帶打,合同認定無效、利息沒收再罰款,這是一種做法。另外一種做法,就是本金保留返還給你,利息沒收。第三種做法,南方的法院,江浙一帶的法院,原則上認可這種企業和企業之間借貸的效力。
如果我們要選擇一個創新,假如我要做一個企業和企業間的借貸,我會怎么辦呢?我會在認可企業和企業之間借貸的地方,設立一個SPV,設立一個特殊目的公司,我就用這個公司來放貸。這個地方的法院認可企業和企業之間的借貸,那么從而保護了這種借貸的有效性,可以,我認為可以。假如你這種放貸行為,是一種營業性的放貸,那么就可以這樣做,假如說我就是一單,就放一單,就借出一單,何必以企業名義放貸,我以企業老板的名義,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名義都可以做到,以個人名義放貸,殊途同歸,我們通往前方的路不止一條,我們在現有法律政策的條件下,有無數的可以創新的機會可以做。
江川金融成立四年以來,我們正是秉承的這種思想和理念在金融創新領域做出自己的探索,剛才我給大家選了一個題目,我們的主業“為放貸人服務”,什么是放貸人,誰是放貸人?
剛才大家講到了我們是民間金融,我們是穿草鞋的,我們是有很多很多主流銀行所不具備的政策、社會優勢、社會的這種觀念的認同等等,不具備這種優勢。那么我想,在目前的法律不對我們歧視的這種條件下,我們不要自慚形穢,我們不要自身氣餒,我們不要相信皇帝也不要相信神仙,創造我們金融創新的明天,靠誰?靠我們自己。所以我們在做這個業務過程中,我們一定要研究好,研究透我們面臨的國家的法律,我們下邊的這種規章,各個部委是規章,人大的是法律,國務院的是行政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是規章,大家分清楚,我們研究透以后,我們就可以實現很多很多的創新。
江川金融在幾年來的業務過程中,我們一直秉承著這種思想,這種理念做一些創新的一種考慮,我們要做的放貸人服務,在這個地方給大家提示出來,給大家講出來,我們一塊兒來共同探討,我們理解的放貸人,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金融類的放貸人,包括銀行、各類銀行,信用社、貸款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這些全是金融機構,這是一類放貸人。
第二類是非金融放調人,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
第一類和第二類可以統稱為營業放貸人,他是以放貸為主業,放貸為營業的這種機構。這種機構可以歸為一大類。
第三種是一般的企業。
第四種是個人放貸人。
這四類機構,這三類機構和個人都可以成為中國法律上的放貸人。早在三年多前,人民銀行研究局,當時的局長,現在的全國人大財經委的吳曉林主任一直在倡導《放貸人條例》,因為香港有一個放貸人條例,與其他國家有類似的法律,這個放貸人條例,10年推到國務院法制辦,到目前為止種種原因,放貸人條例沒有推下去,到目前,還沒有一個實質的進展,大家想想為什么呢?因為放貸人條例,解決的是一個放貸人的資格和權利問題,如果在座各位,你本人,你的企業,或者是社會上每個機構都能放貸,那么中國的社會,中國的經濟社會,中國的金融社會就變成一個什么樣的現象呢?叫金融社會化。有些金融家,已經提出了這種概念,中國需要金融社會化,如果我們的放貸人條例得以推行得以實施的話,我們面臨的就是一個金融社會化,如果是金融社會化,到處都是放貸人。那么我們的個人,個體工商戶小業主,小微公司小微企業在借款難不難?我認為不難,因為完全是由市場來支配,市場來調節,這種情況下,用市場支配的行為是一個公平,是一個公平充分競爭的市場,我想目前我們中小企業所面臨的這種難的問題,這種瓶頸就會得以解決。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大家都清楚,中國的情況是復雜的,一部法律,剛剛汪總講到,我們需要修改破產法,我們需要民間借貸法,我們需要很多很多法律。
我本人參加過很多法律的起草、討論、修改,大家不知道一部法律的出臺,受到社會的部門的,條塊的,板塊的,各個因素的影響,各個因素的影響,有些主管部門,有些單位,為了體現法律中的各部門的自己本位部門的利益,去演講,去游說,去影響立法機構,這種情況下是很普遍的。當然在國外也是這種情況。我剛才說的,在中國,我們現在要想期待著通過一個我們理想化的法律,來推動目前的金融改革,金融的創新的這種浪潮,目前看來不太現實,起碼今天不太現實。反過來講,正是因為中國的法律下的法規、規章和政策,具有目前的特色,在座的各位,特別是致力于金融產業與金融有關的這種領域的我們的企業,才有足夠的創新空間,假如,大家的企業在美國、在日本、在香港,你的創新的空間在哪兒?我想會很小。因為它的法律很完備,正是因為我們現在法律的種種缺失,或者是法律的矛盾之處,比比皆是,這種情況下我們才有自己耍的空間。
剛才,我們目前的放貸人,我們江川金融定位的放貸人是四類,這是我們公司的主業我們的服務對象。
第二,是我今天要跟大家說的,貸款外包模式。江川金融如何為放貸人提供服務呢?就是銀行,我們先說銀行,主流的金融機構,現在很多銀行,大銀行,想做小微貸款,能不能做?做不了,為什么呢?剛才中銀富登潘總講到了,做小微需要到客戶家里去,到客戶的門店去,到工廠,到他的車間去,到他所有的營業地點去,去考量他所有的細節,采集他所有的數據,然后才可以把有關的資料,有關的信息反饋到后臺做出合理的正確的批判,是否或者如何給他貸款。正是因此如此,大銀行特別是一些人手缺失的銀行做不了。
當然,目前我們站在市場的最前沿,我們感覺到的是什么?我們感覺到的是現在即便是大銀行也十分迫切地要求跟我們這類的機構來對接。以實現它放貸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這種考核的目標,實現它的這種理想。因為總行支行在考核它的負責人的時候,對他的小微貸款是有考核的,前兩年這種內部的考核,或者是官方的考核,僅僅停留在一個層面,一個表面的層面,但是,去年,特別是今年開始,大銀行,有點急,著急在什么地方呢?我舉一個例子,十年前,我在幫大銀行,在做貸款的時候,即便是中國最牛的央企,要申請銀行貸款也是乙方,銀行說價格是多少,上浮10%。條件是這抵押那抵押再加上所有的股東擔保等等,點菜式的信用結構,點菜式的,我說這樣就這樣,所以我作為銀行的律師我很舒服,我說這個結構就是這樣設計,央企的財務總監就要跟我商量說:劉律師,是不是可以考慮一下把我們的辦公大樓減出來?我說:不行。他就必須抵押。為什么呢?因為它是一個完全甲方的市場。
后來,有了股市的繁榮,后來,有了國家發改委,計委,國家發改委的企業債的繁榮,國家發改委管企業債的發行,現在對民企的企業債的發行也在進一步的放開,有很多的民企在發改委的備案下,核準下發行了企業債,這是一塊。
另外一塊,就是中央人民銀行,我們的央行,有一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這個協會負責什么?它負責是企業的中期票據,企業的短期融資券,這種產品的發行。中期票據是一年到五年,短期融資券是一年到三年,這種產品發行,像一般的央企如果它的信用評級是在AA,它發行的利率,低的時候3,年利率3%。高的時候4.5%,或者是5。但是一般情況下,央企不會高過銀行的基準利率。這種情況下,你說這些央企他們還首選銀行貸款嗎?不會的,他們首先去人民銀行主管的交易商協會,去發中期票據,中票、發短期融資券,象國家電網[微博],象中國神華,中國神華最大的煤炭企業,國家電網發中票的時候發多少?一次發500億的它是備案制,我今年上半年備案兩百億發出去,下半年再備案兩百億再發出去,還銀行貸款,銀行貸款利率是6%,當前是5.4%,比它的三點多,國家電網發中票和企業債利率是3點多,低多少?低了很多。這種情況下,越來越多的這種沖擊力給了一些主流的商業銀行。現在,這些央企,它要需要銀行貸款的時候,需要一百億需要兩百億的銀行貸款時會怎么招?會招標,我國家電網需要一百億的貸款,你的價格最低誰的條件優惠我給誰,十年前是銀行點菜,現在是大企業點菜。
另外,今年,中國證監會剛開了一個新的平臺,就是中小企業可以發結合債,這種產品又是對銀行的一種沖擊,這種情況下,剛才說了國家發改委、中國證監會,人民銀行,這些新的金融產品的誕生,直接沖擊了商業銀行,大的商業銀行,它再想去很牛的央企按照甲方的身份去推動貸款很難很難。或者說它已經變成了徹底的乙方,這種情況下,大銀行做什么呢?我前天到北京來的時候,一家總行的中小企業部門,跟我約,說:我們去拜訪江川金融,我們合作,我們要推小微貸款。我說我有點不相信,你們推小額貸款怎么推?首先你們觀念要更新,他說是,我們徹底變了,總行的董事長要求我本月本身要拿出一個可行的方案。說明什么?主流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已經不僅僅是停留在口頭上,他們已經在實施,即便是主流銀行,都在推小微貸款,推中小企業貸款,中小銀行干什么呢?就是剛剛中銀富登潘總說的一樣,要下基層,所以可以給大家傳遞一種信息。
基于目前的這種銀行千軍萬馬要做中小企業貸款這種局面即將到來,中國的金融改革的春天馬上就要來到。
盡管現在,溫州的這種金改好象已經原地踏步,或者回到原點,但是大家要有信心,金融改革在中國有自己的特色,它要一步一步的或者是在原地踏步很長時間,才會有可能邁出堅實的步伐,大家需要耐心,我們等待的同時需要做什么?
我們要做的就是我們公司的主業,一個是全流程的外包,一家銀行一家機構,他說我就有錢,我不會放款我也不懂風險控制,你跟我們簽協議,我們從所有的貸款的營銷貸款的評審所有的環節全幫銀行干,出了壞賬我們可以承擔,這就是全流程外包,如果說我們選擇一點是貸款的調查或者是貸款的評審,我們就可以就某一點進行合作。另外一點,我們為放貸人服務的另外一個內容是風險可以約定,假如你有一個億的資金,要求江川金融給你做放貸服務,你要不要我們承擔責任?如果你要我們承擔責任我們定價,我說的定價是終端的定價,我對外放年息12、15你不要管,我自己有一個風險控制的標準,如果不要我們承擔責任我們的收費是一個固定的價格,你來定,如果是資金的這種終端的價格,是年利率的15%,我們收5%,另外10%就是放貸人的,這個是可以充分協商的。
再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說半天貸款外包,貸款外包在中國合規嗎?我用的詞是合規,不是合法。為什么不用合法呢?因為它的意義已經暗含在里邊,當然是合法的,我在主持江川金融的工作,我又是一個老律師,所以我們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合法的。第二點合規,什么是規?規就是規章,各個部委,委辦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叫規章,那么管主流銀行的,管金融機構的部門是銀監會,我們看銀監會的規定,銀監會在2010年的時候,有一個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可以把你的活包出去。外包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原來由自身負責處理的某些業務委托給其他人來處理。
銀行為什么要外包呢?第一,分散風險,本身這個事情他可以自己做,自己做了出了錯怎么辦?自己擔著,如果包出去以后出了問題可以通過合同約定,把這種責任把這種后果轉嫁給我們這樣的機構。這就是他的好處。
一句話,我們公司江川金融是目前國家批準在全國唯一的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到目前為止是唯一的,我們也是08年金融改革的實驗性的機構,到目前為止是一個唯一性機構。除了貸款外包我們還做貸款機構的托管,如果大家有小貸公司,有村鎮銀行有其他的放貸機構,可以把整個的機構托管給我們,我們替你去管理去運營。
目前,我們在全國十幾個省份有二十多家分支支行,2018年前后我們要實現全國100家左右的營業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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