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2012地壇論壇”于9月1日-2日在北京舉行。上圖為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原常務副校何建坤。
以下為演講實錄:
何建坤:各位領導、各位來賓,我想借這個機會跟大家一起交流一下,關于里約+20峰會以后,全球綠色低碳發展的一些形勢以及我們國家的應對。
今年6月份剛剛閉幕的世界可持續發展,也是里約+20的峰會。通過了最終的承諾文件——我們希望的未來,我們在國內也有人翻譯成“憧憬的未來”,在文件充分體現了這次會議的主題在可持續發展情況下,發展綠色經濟的主題。在會議成果文件形成當中,也有很多的主要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兩大陣營之間的利益的沖突。最后的成果文件,全面的協調和統籌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這種可持續發展所謂三大支柱之間的關系。但是以氣候變化為代表的全球環境危機也受到非常重要的關注,在這個大會成果文件中,是否要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這樣的問題上,經過激烈的斗爭和廣泛的磋商,最終這個原則得到了體現。應該說它是反映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訴求。但是,對于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貧窮的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支持,還沒有更實質性的進展。
所以,這也反映了發達國家在應對全球環境危機和促進世界范圍的可持續發展方面,它的意愿不足。
在當前可持續發展發展所面臨的新的形勢,已經不單單是一些國家的國內的貧窮和可持續發展問題,而是越來越聚焦于全球的環境危機,特別是全球氣候變化文化。所以在里約+20峰會上,也特別要提出要發展綠色經濟和低碳發展,來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而且重申了全球溫升要控制在2度的目標,發達國家也提出要制定全球低碳發展的路線圖,而綠色經濟的指標體系,但是發展中國家特別強調根據各國國情包容性的增長,對未來圍繞應對氣候變化,世界范圍內如何走綠色低碳的發展路徑,還會有很多的研討和前沿熱點問題。
另外一方面去年年底在德班全球氣候大會上,通過了要開展進一步增強全球減緩力度德班平臺的談判,德班平臺的談判今年已經開始,德班平臺談判中,要確定2020年以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制度的框架。發達國家在德班平臺當中,一個方面它們要特別的強調,要建立適用于所有國家一個統一的制度框架。而不同意在沿襲共同帶有責任的原則和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責任義務方面本質的區別。另一方面,也要在德班平臺中,發達國家力圖增強減排力度,力推到205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比1990年至少減半這樣的長期目標。所以在未來全球氣候變化的談判中,中國作為一個排放大國的地位日益突出,會面臨著空前的減排壓力。
從國際看,形勢日漸緊迫,我們回過頭來看看我們國內的形勢,我們國內經濟社會的發展,也面臨著越來越強化的資源和環境的制約。當前,我們資源依賴性、粗放擴張的發展方式,也難以為繼。到目前,我們國家的能源消費已占到世界能源消費總量的20%,二氧化碳排放占到世界近1/4,但我們GDP產出也只有世界的10%。也就是說,我們產生單位GDP所消耗的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出一倍以上。所以,我們如何走一個綠色低碳發展的道路,提高我們單位能源消費和單位二氧化碳排放的產出效益,這是我們當前面臨的一個根本性的問題。
所以,不管從國際看,還是從國內來看,發展綠色經濟,實現低碳發展,這既是世界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變革的趨勢,我們必須來適應。同時,它也是我們國內突破資源環境日益強化的瓶頸性制約,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要和我們的戰略選擇。因為,不論從國內來講,還是從國際上講,我們中國已經不再具備延續發達國家以高額的能源消費和高度的資源消費為支撐的發展模式和現代化的道路,我們必須走一種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的這樣的路徑。
當前,我們要應對國際上談判的緊迫形勢,又要在國內實現可持續發展。現在國際談判的一個焦點問題,就是要不要堅持共同帶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也就是說,是不是要區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責任和義務?是不是能夠保證我們中國發展中國家的戰略定位?這是下一步氣候變化談判中的焦點,這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要不要體現歷史的責任?從工業革命以來,發達國家排放的二氧化碳,已經累積在大氣當中,在大氣當中停留的時間要一二百年,所以歷史上的排放現在仍然在發揮著溫室氣體效應的作用。按照當年的談判,我們中國當年二氧化碳排放已經超過美國30%以上。但是,歷史到今天累積的排放,美國的排放是我們中國的三倍。所以在考慮應對氣候變化,減排二氧化碳的時候,要體現歷史的責任。
第二,要體現各自的能力。發達國家歷史上排放二氧化碳,已經占了大氣當中有限的碳排放空間。發達國家歷史上和現在太多了,未來發展中國家發展當中又不再有這么多排放空間,就必須走低碳的路徑,就會增加減排的成本。而且,發達國家已經利用了碳排放空間提升了它自己的能力,所以它也有能力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的需求。
第三,發展中國家在未來必須有一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權利,在未來發展當中,要保證發展中國家必要的空間。
我們盡管在對外談判當中,堅持這些原則,但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緊迫的形勢,使得我們也必須在國內走低碳發展的道路。僅僅靠談判我們是爭取不來,我們現在發展模式和需要的碳排放空間。所以,也必須向低碳轉型。我們國內低碳發展做得越好,轉型越快越成功,我們在氣候變化談判當中就會越主動,回旋的余地也就越大。為國內實施低碳發展戰略,是我們國家戰略的一種選擇。核心是要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和消費模式。我們既要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進行結構性的節能,也要大力推廣先進的節能技術,提高能源的效率。
同時,我們在經濟社會發展當中,對能源的需求,可能很難進行降低。我們既要保證能源供應,又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我們就需要發展無碳和低碳技術。比如像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核電和天然氣這樣的一種低碳能源。調整這些能源結構,根據未來經濟增長當中新增加的能源需求主要依靠這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來滿足。同時,我們也必須要轉變我們的消費方式,能夠用低碳消費促進低碳社會的建設。
本世紀以來,我們中國抓住了世界和平發展和經濟全球化這樣的機遇期,我們的經濟有了快速的發展。所以,我們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是,我們是經濟大國,但是還不是經濟強國。未來10—20年,仍然是我們和平發展的黃金機遇期。我們一定要在相對寬松的國際環境之下,自主實現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實現綠色和低碳的發展。所以,我們中國在“十二五”期間,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主線,而且也越來越多的強調生態文明的建設,也就是我們要力圖盡快的把我們當前的資源依賴性、粗放擴張的發展方式,轉變到技術創新型、內涵提高的發展方式上來。把盲目追求經濟增長的數量,要轉為更加注重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由當前模仿式、追趕型的高碳發展路徑轉變到自主創新性的綠色低碳發展路徑上來,所以“十二五”“十三五”是我們關鍵時期,如果2030年之前,我們比較好的實現了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到2030年左右,我們的二氧化碳排放能夠達到峰值的話,我們就能夠比較主動的適應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形勢。在全球以低碳為特征的新一輪技術競爭當中奪取優勢。如果我們做不到這一點,可能我們在未來發展當中,受到的國際和國內條件的制約就會更加強化。所以未來10—20年是我們走向綠色低碳和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關鍵的時期。
我就講到這里,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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