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會議講座 > 2012中國上市公司風險管理高峰論壇 > 正文
2012年7月29日,第三屆中國上市公司風險管理高峰論壇在北京大學博雅國際會議中心隆重舉辦,本屆大會主題為“行業風險的識別與控制——風險細分、全球競爭與管控策略”。圖為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商法學會研究會副會長周林彬發言。
周林彬:感謝會議的邀請!我主要是來學習的,第一次參加這個會議。
既然點評,聽了三位專家的發言,張庭長主要講的是法院司法審理有關融資的糾紛案件中的法律實務方面的問題,如果從風險防范的角度講,風險是事后補救,我注意到最高院公司法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也是一種公共控制,但是這里面有個問題,比如優先購買權的問題,以前在公司法的研討會上也談到,包括價格的問題,張庭長提出的有些問題涉及到法律法規的完善問題。第二,郭鋒院長主要講到誠信問題,我很贊成他的觀點,誠信主要是政府的誠信,涉及到風險問題,風險是人為的?還是自然的?在中國,不管市場的風險,還是IPO風險,或者廣義地講企業的風險,認為的因素大于自然的因素,或者市場因素,要減少人為的因素,就要加大市場的調控力度,彭冰教授也提出這樣一個觀點,就是減少管制,管的越多,法律越多,風險越多,我提出這樣一個觀點,特別是對IPO市場的法律,硬性的多少一點好還是軟性的法律多一點好?硬性法律規定越多,可能人為的風險越大,還是要強調市場競爭機制。我注意到郭鋒院長提到這樣一個觀點,如果控制風險,除了政府的公共控制以外,其中也提到聲譽機制的問題,上市公司對信息比較敏感,政府也很敏感,廣東就發生這樣一個案例,敲詐勒索,你有信息,我替你擺平,收多少錢。第三,李曙光教授關于上市公司融資審核中的公共服務和公共控制的問題,我他說是學者角度,我感覺他好象自覺不自覺的站在政府的角度給我們介紹了發審委的情況。我很贊同彭冰教授的觀點,他的一個基本觀點就是市場機制、價格機制更多的要用市場的辦法、經濟的辦法,而不是法律辦法。
最后,我提出一個感受,法律風險防范不僅僅是法律人要研究它,我記得彭冰教授剛才講了一個觀點,法律人的確是一種消極的觀點,法律人摻合的越多,可能風險不一定減少,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的防范不僅僅是法律問題。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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