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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融時報社主辦的“2011下半年經濟形勢分析和展望座談會”于2011年7月7日在北京舉行。新浪財經全程報道本次會議。圖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杜曉山演講。
杜曉山: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我國小企業融資難一直以來被認為是慢性病,而在當前我國貨幣政策收緊的背景下有了急性發作的傾向。有人將此稱為“三荒二高”(用工荒、融資荒、用電荒、成本高、稅費高)。經濟增速放緩,小企業經濟狀況進一步惡化,從而造成不良率的上升,這就會導致銀行減少對其的貸款,小企業就會面臨資金鏈短缺和生產難以為繼,又進一步造成經濟的下滑和惡化,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一、微小和小企業融資難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
中國企業的99.6-9%是中小企業,約430萬戶(巴曙松(微博 專欄)說970萬戶);個體經營者數量僅經過注冊登記的3900萬,加上未注冊的超過1億。中小企業創造的GDP、進出口額、稅收分別占全國的60%、68%和50%以上,提供了75-80%的城鎮就業崗位,完成了66%的發明專利,82%以上的新產品開發。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中小企業的貸款占比僅為約20-25%,而微小企業占全部銀行貸款的比重微不足道。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王紅茹,現在,大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額度是10%,小銀行是20%。目前比較有代表性的江浙中小企業貸款滿足率不足30%。據世界銀行專家估計,中國微貸款潛在客戶至少在1億以上。微貸款按戶均貸款5萬元測算,市場容量在50000億元以上。
微小和小企業融資難帶來的社會問題阻礙了微小和小企業發展;削弱了金融業結構多樣性;引發社會、經濟的不平衡;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 什么原因造成小企業融資難
從認識層面看,目前多數大中型商業銀行認為小企業的資產和經營質量不高、無信用記錄,對其貸款成本高、收益小、風險大且勞累辛苦,因而在主觀上更傾向于支持大中型企業。
從體制機制層面看,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還在于銀行機構不合理、金融資源的供給與小企業的需求之間存在諸多矛盾。這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目前我國銀行貸款的企業覆蓋率明顯偏低。據測算,規模以上企業覆蓋率不足30%,規模或限額以下企業不足5%,同發達國家54%的水平相比,我國金融資源供給明顯偏少。
二是金融資源結構與小企業數量結構不相匹配。我國大、中型企業分別占全國企業總數的近0.1%和1%,其余99%為小企業,呈“金字塔形”分布。而我國金融資源的65%掌握在工、農、中、建、交、郵等大商業銀行和中信,光大、華夏、民生等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手中,其他金融機構掌握的金融資源約35%,呈“倒金字塔形”分布。中小型金融機構掌握的資源總量過少,已成為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數量有限的中小銀行與巨大的小企業需求不相匹配。大銀行主要服務大中型企業、小銀行服務小企業,是金融市場的普遍現象或一般規律。我國95%以上的小微企業得不到正規的融資支持,與中小銀行數量不足有直接關系。美、日、韓等發達及新興國家在發展中也曾遇到過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它們基本上是通過大力發展中小銀行來緩解這個問題的。而在我國,目前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村鎮銀行(不含農信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僅有400多家,算上農信社也不過3000家,遠遠不能滿足小企業發展的需要。
四是大銀行雖然運行規范,且在多年服務大中型企業的實踐中形成了嚴格的貸款程序和標準,但這些程序和標準同小企業資金需求的“快、靈、散”特征不相適應,而且小企業抵押擔保不足。特別是由于信息不對稱,數量龐大的小企業的生產經營信息很難準確地反映到銀行的信息識別系統中,從而造成銀行對小企業“慎貸”的現象。當然近年來,大銀行服務小企業的努力,也取得了明顯成績。
三、 怎樣解決小企業融資難
1、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事實上,小企業不僅在拉動經濟增長,擴大城鄉就業、增加國家稅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而且相當多企業的資產質量、經營效益、市場信譽并不差,因此應區別對待。如2009年1月至8月,規模以上私營工業企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7.4%,而全國僅增長了8.1%;規模以上私營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長6.6%,而全國則下降了10.6%。
解決微小和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僅對于政府和微小和小企業有益,更對金融機構具有革命性的意義,將會對各方帶來巨大的社會經濟利益。這有助于實現“普惠制金融”:普遍惠及和包容弱勢地區、弱勢產業、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有利于促進中國金融體系的完善;有利于中國小企業的成長和創新。
2、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要根據市場經濟規律,重構中小企業融資供給、支撐和保障體系。
政府和監管當局要成為市場公平的維護者。小企業目前在市場競爭中,在制度安排、政策支持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歧視,應實行平等的國民待遇:一是維護中小企業權益,尊重其合理訴求;二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例如減免稅費和風險補償制度;三是信用系統的建立和完善;四是建立信用擔保制度;五是搭建好資本市場平臺,設立產業引導基金、風險基金、創業基金等,引導企業結構調整,技術升級等推動發展。相關監管當局從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等方面也應體現差異化,解決結構性問題。當前,“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可能比較適宜。例如銀監會近期出臺的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十條”。
近期工信部等四部門公布了新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首次增加了微型企業標準,這樣有利于分類指導,增加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由于企業類型劃分標準不清,無法區別對待,小企業往往無法得到國家融資政策的有效支持,存在“中型企業搭小企業便車”的現象。可以預料,政府將會區別情況,加大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
企業要成為市場競爭的合格者,自身要強身健體。從小企業自身的角度應該提升企業自身的素質,想要得到資金發展壯大,就必須要遵守一個相對比較規范的制度和規則來運行。一是增強誠信觀念;二是重視技術創新和產品改進,適應市場變化能力和發展后勁;三是健全財務制度和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金融機構要成為市場繁榮的推動者,就要改變觀念,提高創新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一是創新信貸產品和制度;二是設立微小和小企業專門信貸機構或部門,進行單獨考核和管理;三是健全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四是拓寬除銀行信貸外的融資渠道。例如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產業投資基金,集中性中小企業債券,發型股票等,還要加快民間借貸立法,規范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融資市場。
四、推動金融體制機制創新,特別是大力發展中小銀行。
1、發展中小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作用
發展中小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不僅可以有效集中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充分發揮“草根金融”服務“草根經濟”的重要作用,而且有利于解決信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例如,美國擁有大量的社區銀行,它們在目標市場方面主要服務于周邊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家庭。再如,美國的硅谷銀行熟知區域內科技型企業的經營狀況、發展前景,因而能夠有效避免傳統商業銀行過于強調安全性、盈利性的弊端,較好地滿足科技型企業在技術研發和成長階段的資金需求。
發展中小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還有利于促進民間金融發展。在我國,民間金融隨著民營經濟的發展而日趨活躍。規范和引導民間金融健康發展,切實釋放民間資本的活力,發展中小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將是重要的渠道和出口。
2、銀行面對中小企業設立專門機構和團隊及建立六項機制:
金融機構通過金融創新、改進服務加大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可獲得性。針對小企業及微小企業的信貸是一種特殊的管理體制機制和貸款技術。如包商行、臺商行、哈行等經驗。銀監會推出的六項機制是有針對性和普遍性的。(六項機制是:利率的風險定價機制;獨立核算機制;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業化人員培訓機制;違約信息通報機制。 )
目前,發展中小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著力點可以考慮以下措施:
一是鼓勵支持大中型銀行進行金融創新和設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開展小企業信貸業務。
二是大力發展城市商業銀行;不斷規范改革和發展農信社(包括農商行、農合行)等農村金融機構。
三是重點發展社區銀行、科技銀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區域性、行業性小型金融機構,不斷提高小型金融機構的覆蓋率。
四是拓寬除信貸外的直接融資渠道。例如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產業投資基金,集中性中小企業債券,發行股票等,還要加快民間借貸立法,規范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融資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