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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2011年3月26日-27日,由臺灣金融教育協會、臺灣大學金融研究中心、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東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南開大學公司治理研究中心與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舉辦的“2011CSBF兩岸金融研討會暨高峰論壇”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召開。圖為東北財經大學校長、南開大學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維安。
李維安:主持人、劉董事長、各位嘉賓、女士們、先生們,剛才劉董事長把“十二五”規劃對兩岸銀行業的影響進行了全方位的解讀。我從一個角度,就是要完成我們說的“十二五”規劃,兩岸金融業發展,作為大陸這邊金融業、銀行業的一個基礎性的工作,也就是這次“十二五”規劃專門提出了一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完善”這么一個命題。我給大家專門就這個命題講一下,因為這是大陸企業完成“十二五”規劃,金融企業,包括銀行,也就是說兩岸金融業交流合作的重要的微觀基礎。
我記得兩岸的交流會去年在臺大搞過一次,當時我就提出一個觀點,在金融危機之下有一個命題,大家就反思,為什么大陸金融業,特別是銀行,在這次危機當中受損失相對較小,很多銀行獲利,反而提上去了,這里面我們解讀有一個從公司治理進行反思的想法。這個觀點現在在世界上得到同行和業界越來越多的認可,大家認為金融危機我們進行了反思,里面主要是金融風險問題,但是與治理風險關系也很大,這么多的銀行、金融機構出了問題,所以我們看來從歐盟、各種組織、學界,都認為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歸結于公司治理的不當安排及其內在缺陷,造成這種危機背后的原因就是一種金融機構的治理風險問題,這個論述很多,我就不詳細講了。我們在大陸,大陸之所以金融危機當中金融機構受損失相對較小,解開這個謎,也就是說實際上在大陸在這個之前或者這個過程當中進行了公司治理的改革、改造,也就是說我們突出的事件就是幾大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上市的改造,這個改造不光是把呆壞賬、負擔減下去了,也不光是注入了幾萬億的資本金,一加一減。在很大程度上它改變了一種機制,以前也曾經進行過金融機構減負,但是為什么現在相對好一些,就是因為導入了現代企業制度,我們說幾大銀行分別在境內、境外上市,這一體制的變化是很根本性的。但是同時我們也看到,這還是一個過程,大陸在金融機構治理風險上,我們說為什么這次“十二五”規劃專門強調提出來必須深入國有控股的大型金融機構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內部治理和風險管理,包括對風險的防范、預警和處置體系。這里邊我們說它就是預示著一個什么,現在大陸的國有金融機構還是國有的大戶,我們在這種情況下還存在著一種行政型的治理的風險,這個要解決就要靠完善國有控股的大型金融機構,也就是說防范風險現在提出來了,防范這方面的風險。我們也很但金融危機之后,金融機構經過改革,把現代的企業制度、現代的治理和監控進行組合,而不是說金融危機之后我們的監管再退回到計劃經濟體制下,也不是說我們計劃經濟那一套是對的,這里面就代表著一個怎么樣現代的金融治理下,同樣加強制度、加強監管問題。
我最近和黃教授合作,大陸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完善國有控股機構經營治理,這里面就是要解決一個防范、化解、預警、治理風險的問題,這個大家要知道大陸金融企業制度的變遷,我們最早大一統的銀行體系到國有專業銀行,最后到國有商業銀行,再到股份制銀行,包括上市,這個改革實際上在治理上走了一個完全的行政道路,到強制治理,到較強的治理,現在是二元并存的一個治理結構。這個實際上背景也就是我們的金融企業還處于二元的治理模式,從完全行政控制的國有融資再到國有控股再到國有化資產,從這里邊大家可以看出來,在這個過程當中,隨著國有股權從唯一的到多元的不斷的分散,干預的水平也是有相應的變化,這個過程也就是大陸一個本身的企業要從行政型職能往經濟型職能走的一個背景。這里邊我們說隨著這一過程,金融機構的治理風險也形成,現在目前在行政型治理下一個最大的劣勢就是現在兩個突出問題,一個突出問題就是政府這個超級股東,目前我們說國有銀行這種超級股東,不光是國有的問題,而是和行政監管結合在一起的,這個從外部治理監管的角度有它的好處,但是另外也帶來了其他的問題的出現,包括董事會權力配置的錯位,這次金融機構改革,作為治理的核心,董事會首當其沖。最早四大銀行改制怎么突破,除了注入資本金以外,成立中央匯金公司,然后中央匯金公司派出占半數以上的外部董事進入改造董事會,那形成了相對制度化的董事會,這實際上是大陸金融機構改革里面最先的。后來國資委管的央企也走這個路子,所以董事會作為治理的核心進行改造。但是恰恰在這個方面,如果從進一步發展來看,現在的董事會也存在著區域化和權力配置不完善的問題五,這里面我不用學術性的做其他的分析,簡單的看一下,比如說最近齊魯銀行出了問題,票據案,修正部門馬上采取措施把行長、董事長和監視長一塊兒免掉,果斷的處理,那么這個應不應該處理,出了那么大的事情,董事長、行長、監視長有沒有責任,肯定有責任,但是免掉以后,這個與外資合作,董事會免掉以后才知道這件事情,這里面有個什么問題,在公司治理上像這一類重大的事情應該經過董事會。大陸這幾年改革導入市場經濟,有句話說的好,說出了問題要找市場,不要找市長,以前出了問題賣不出去東西都找市長,現在大陸說搞市場經濟了,出了問題你們自己要找市場,不要都找市長。那么公司治理大家也知道,出現了重大的問題、重大的決策應該找誰,找董事會,而不是再去找政府,所以這一個改造可以緩解治理風險,有各經營的主體來承擔治理、承擔風險、承擔被責。所以這在一方面我們進一步完善對治理風險、包括金融機構,要進行評價。
大家知道在治理風險上也要進行評價,我們這些年來做了一下這個工作,我們從02年開始。前幾年隨著金融機構上市的增多,從06年做,這幾年也開展了與金融機構,包括上市銀行治理的評價,從陣地上來看,金融機構在這些制度上還是處于不斷完善的局面,而且還有后來者居上的勢頭,它的水準超過了包括制造業、其他行業的商業公司,但是從它自身來看,按銀行機構來看,銀行的治理狀況相對好于非銀行的情況,而國有控股機構的治理狀況,剛才說了有超級股東的其他現象,但是總體上還考慮其他方面的問題。其他金融機構的出現,包括非國有控股也存在一個關連交易,也是其他問題。從三年金融機構治理指數比較來看,出現了一個V字型,也反映了當年經受了金融危機的沖擊后,逐漸擺脫負面的問題,從治理的角度來看,金融機構現在要解決的主要治理問題,現在看來主要三是大塊:
第一塊剛才我談了,國有股的一股獨大,它的治理行為的矯正。包括它和行政治理的區分,需要外部治理,但并不是需要行政事務完全直接控制。再一個上市后國有控股金融機構董事會的問題,一方面董事會要賦予它真正的職能,第二流程上也要設立,我們現在一些地方流程上,我簡單的說公司治理上的流程應該是自下而上,提名委員會提,然后上董事會,但是我們有時候自下而上,上面任命好了再過董事會,讓董事會來投票通過。再一個就是高管機會主義行為和道德風險較大,這里面就是高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的缺陷,大家知道大陸的金融機構原來激勵機制主要靠行政手段,后來導入了上市公司的一些激勵機制,但是一方面正好趕上了金融危機,另一方面導入了也出現了個別的金融機構高薪突然超過多少倍的問題,引起了公眾的公平性的質疑,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完善激勵機制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整個這一方面我們看,不光是銀行,幾大塊,證券、保險也其他方面也是在這個問題上需要考慮。
我今天只是把問題提出來,因為這個方面也是作為大陸金融企業合作競爭的一個制度提出,我就報告到這里,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