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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坎昆會議已經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的第16次。但做個不恰當的比喻,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就像是一個窮人家和一個富人家擠在一個面積狹小的公寓里,他們一直在跟親戚朋友籌劃著建造一個更寬敞的房子,但在建這個房子之前窮人和富人要商議好誰來建造,如何建造,怎么支付等問題。可是15年過去了,他們協商的結果就是砍伐了房屋外面的幾棵樹,建立了一個粗略的設計圖,他們甚至在開始討論是不是要換一種合作和建造的方式。
回首眾人期盼的哥本哈根會議,唯一的實質進展就是“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投資300億美元”,可是根據“國際環境與發展機構(IIED)”的報告稱,至今這依舊是一紙空文。第一,這支基金還不存在;第二,資金來源還不明朗;第三,誰來決定資金的使用,如何使用,渠道何在也不清楚。因此,在坎昆會議前,全球媒體對其取得實質性進展并達成協議的期盼已經降到了最低。實際上,只有20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首腦參加了峰會,而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這個數字是120。只有1個環保組織在坎昆COP16會議中心外組織了活動,足見此次會議的人氣之低。
先讓我們看看坎昆會議30頁紙的協議吧。首先,建立全球氣候基金、同意設立坎昆(氣候變化)適應框架和適應委員會、建立技術機制;其次,對各方已同意的部分,如綠色氣候基金和適應委員會,坎昆決議建立了一套詳細說明其管理運行模式和(或者)程序的規則。最后,對各方目前無法達成協議的部分,將交由談判特設工作組和UNFCCC(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組織)其他附屬機構繼續進行研究。
這一協議被廣大媒體建設性的評價為“具有一定的構架”作用,但是離我們解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核心目標還相去甚遠。第一,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仍舊沒有設定減排上限;第二,各國之間也沒有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基金來幫助貧窮國家獲得更多的清潔技術和援助;第三,沒有專項資金來幫助全球保護森林。用《時代》雜志評論員約翰•布勞德的話說:“協議對于應對科學家預計的在未來十幾年內解決人類的氣候變化危機的目標還相去甚遠,但是協議也保留了各國家之間進行協作的一些希望,為未來采取更強硬的措施奠定了基礎。”
那么,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議程的進展為何這樣緩慢?這種談判模式和方法是否要進行改變?
正如氣候變化權威經濟學家斯科特•巴雷特在2007年巴厘島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前發布的報告中說的那樣:“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是一個全球公共產品,通過減排來供應這種產品是會造成‘搭便車’行為的,很少有國家愿意自愿加入這個減排的行列,即使那些加入的國家也會采取很少的措施,實現很少的減排目標,甚至這樣的減排成果也會被國際貿易的漏洞掩蓋。”
斯科特的報告點明了氣候變化談判失效的根本原因: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全球協作行動,任何一個國家的單獨行動不會使得這個問題得到解決;同時,單獨國家的短期投入是巨大的,可收益是全球的,是在未來實現的。這使得每個國家都不愿意投入更多,而是愿意搭別國的便車。
正因為如此,我們的確應該更加慎重的考慮是否要換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了。《紐約時報》的資深評論員馬克•剛瑟就提出了他的看法。
首先,應該聚焦于技術革新,期盼能夠在技術上獲得突破。例如,太陽能利用如果能夠實現足夠低的成本,使得其能夠完全取代煤炭和天然氣作為電力的供應渠道;或者低成本的電池技術能夠使得電動車變得經濟可行;或者利用生物燃料。
其次,是否應該考慮改變目前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全球談判模式。我們可以設想一種來自民間的,網絡化的,能夠相互協作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巡演,使得應對氣候變化真正成為一種思想意識形態的改變,甚至是一種信仰的改變。
當然,我們還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國家不計現實成本,各自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無論是支持技術革新,還是支持民間運動。
13765.72公里,這是從墨西哥坎昆到下一次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舉辦地南非德班的地理距離,但全球所有國家達成應對氣候變化協議的距離可能不只這么遠,縮短這一距離的可靠途徑還是要靠顛覆性技術創新和綠色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