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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商業模式:
在給定的商業環境中,企業在某既定產業價值鏈中選取的價值組合以及提供這些價值的方式。簡言之,企業價值創造路線圖:
商業模式是指既定產業中企業的提供價值的組合和提供方式,產品或服務的創新本身不是商業模式;
價值組合本身是一種商業模式。比如外包某些環節,放棄某些環節等;
某一個價值創造環節的特有方式也可以稱為商業模式。比如客戶分類服務、營銷渠道方式、采購管理方式、研發管理方式、生產組織方式等。
何為本年度最佳商業模式:
在2010年經濟趨勢跌宕起伏與兩岸經濟融合加速的大背景下,企業能夠夠通過商業模式的設計、創新或者對接兩岸經濟,取得驕人業績,為其他企業的商業模式塑造和升級提供借鑒。因此,本年度最佳商業模式要求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自己的商業模式在應對當前宏觀困境有所創新,可以是老企業創新商業模式,也可以是新企業新模式,并有成功的業績證明其商業模式的選擇是成功的;
二是在其商業模式的創新與設計過程中,突破原有的經濟地域限制,開拓了新的經濟區域,可以是大陸企業開辟臺灣地區市場,也可以是面向全球經濟的商業模式升級。
評審指標
本次評選按照百分制進行,由評審團對入選企業各項指標進行打分,分數高者排名靠前。
創新性(20):同行業規模企業所沒有采取的模式,或者是沒有先例的模式;
盈利性(15):盈利水平要持續增長,不以犧牲利潤求業務快速發展,不低于行業盈利水平;
客戶價值(15):與同行或以前相比,為客戶提供了更高性價比的產品或服務;
風險控制(15):能否經受住資本市場惡化引發的財務危機、需求減少引發的庫存壓力等宏觀危機
業務增長性(5):小企業要求倍數增長,大企業要求超行業水平增長;
行業促進(10):促進了行業的整體發展,而不是簡單爭奪了市場份額;
穩定性(5):具有一定的核心競爭力,形成一定的壁壘,不易被簡單復制,并且不會對企業帶來大的財務、法律、政策等風險;
整體協調性(10):模式要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系統進行有機整合。
未來發展性(5):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能夠持續保持較好的發展速度。
評選流程
階段一、入圍企業海選及調研(7.1~10.20)根據咨詢公司、商學院、投資機構和媒體聯盟的推薦,從數百家推薦企業中篩選出100家入圍企業,候選企業根據評選指標進行商業模式自述。同時由三方評審團對入圍企業進行模式調研,根據評審指標評選產生入圍最佳商業模式候選企業20個,未來之星候選企業20個。
階段二、終評及頒獎階段(10.20~12.21)根據三方評審團專家評審和記者實地調研的情況,從40家入圍企業中,最終確定最佳商業模式和未來之星各10強。
12月13日-12月15日舉辦“第四屆年度最佳商業模式中國峰會”的論壇活動,并現場頒出年度最佳商業模式10強,未來之星10強。
階段三、獲獎企業模式解析(2011年1~5月)
獲獎企業商業模式案例分析將收錄入商業模式研究院商業模式案例庫,《商業模式白皮書》,《商界評論》全年對獲獎企業進行實地調研報道和多角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