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會議講座 > 2010全球PE北京論壇 > 正文
新浪財經訊 2010年11月13日-14日,由中國股權投資基金協會、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和北京股權投資基金協會主辦的“2010全球PE北京論壇”在北京召開。新浪財經全程直播本次論壇,圖為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繆建民。
繆建民:謝謝大家。保險資金跟PE為什么會發生聯系,因為總體上來講,私募基金是一個比較長的時間跨度,比如說五年以上,他整體上的收益率能夠戰勝公開市場基準的。比如說美國市場上,私募基金前四分之一的私募基金,整體上業績表現非常好,當然私募之間分化比較嚴重。排在前四分之一的,它整體上大大地戰勝了公開市場基準。所以,把一部分資金投資到PE,是可以創造超額收益的。
第二,私募基金總體上投資周期比較長,三到五年,甚至于更長。這跟保險資金的資金有關系,特別是壽險。像傳統險,它是10年、20年,甚至于終身的。所以保險資金需要尋找一些周期比較長的資產來與它的負債匹配。從這兩個條件來看,PE跟保險資金,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可以匹配的。國外保險機構,像美國,它對另外投資的比例是比較高的,高一點,甚至于達到20%。當然另類投資里面,私募基金僅僅是其中一類。
我國保險行業跟私募基金的聯系,其實比較早,早期是私募基金投資到保險企業,比如說高盛、摩根斯坦利,它投資到平安,應該說這個是比較成功的案例。凱雷投到太平洋保險,這也是非常成功的案例。到目前為止,私募基金投資到保險企業的,都是賺錢的,沒有虧錢的。保險資金投資到私募基金,這兩年才剛剛開始,因為保險資金運用,它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95年舊的保險法出臺之前,保險企業投資范圍很廣,投了很多非上市股權,其實類似于自己在搞PE。95年保險法出來以后,只能買國債等等,所以大多數投資就停了。到最近新的保險法出來以后,投資范圍進一步拓寬了,除了傳統的金融投資以外,現在可以投資非上市的股權投資,非上市股權投資相當一部分就是PE,還有不動產投資、境外投資,投資渠道就大大地拓寬了。在此之前,經過行業部門的特批,保險行業也投了一些私募股權,非上市股權。比如說中國人壽跟其他幾家銀行一起投了渤海產業基金,我們自己經過批準也投了一些非上市股權投資。實際上它的運作機理跟私募大致上一樣。
國內私募基金發展歷史總體上比較短,特別是人民幣基金,早期是風投,后來是外匯基金,但是我們趕上的時機不是特別好,正當我們要大展拳腳的時候,美國有了限制。現在從金融危機以后,它變成系統性風險的一個重要原則。金融機構不能做自營業務,也不能投資到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只能把一級資本的權益資本投到 GP,只能管別人的錢,不自己投。這個對于我們金融行業下一步的投資會有一定的影響。
比如說現在整個保險行業總資產大概5萬億,理論上講,5%可以投資到非上市股權里面,包括一部分可以到私募股權基金,這個私募股權基金,它不允許投資到 GP,只能作為LP來投資到有專業的管理團隊,已經有業界,已經成功的做了幾個退出項目,所以實際上有一定的限制。從我們這兩年自己的體會來講,就像剛才金部長講的,流動性充裕,對于私募基金來講,我自己感覺是錢多,專業人才少,優秀好的項目少,所以這也是一個競爭性很強的一個領域。對于保險企業來講,下一步怎么樣把保監會這個政策用好,非常重要。一方面我們實際上保險企業自身也要建立一個團隊,至少能夠評估市場上現在的那些GP,哪些是好的,哪些是稍微差一點的。因為實際上現在在市場上募集資金的私募基金非常多。但是從業績和投資的情況來看,分化也是非常嚴重。做的好的,我們可能圈子里基本上都認識,但是募集資金的人很多,你經常會接到電話。對于我們來講,第一,你要評估。第二,你要控制風險。保險資金因為它有自身的特點,保險資金跟其他不一樣,我們的負債是有成本的。所以我們的投資,首先要覆蓋我們的成本。在覆蓋我們的成本上,最好要能夠創造超額收益。對于保險企業來講,下一步需要有自己的團隊來評估這些基金,了解這些市場,這樣的話,我覺得保險企業在新的政策下,可以為私募基金的發展做一點貢獻。當然,LP跟GP之間的關系,這是今天下午討論的一個重點,不同的LP跟不同的GP之間的關系不一樣。作為一個機構投資者,它可能會有更多的意見,因為他本身有一支專業團,跟私人投資者,我們以前參與LP的時候,比如說到歐洲去募集,很多是個人的錢,他可能對機構投資者,對私募股權基金的期望和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LP跟GP之間的關系不能簡單的講。大的金融機構跟私人投資要求肯定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總的來講,我覺得要防范風險,提升收益,然后有好的治理結構,對于經濟周期有深刻的認識。因為經濟周期帶來的風險是沒有人能夠防御的。然后對行業也要有深刻的認識,如果行業處于下坡路,再好的團隊也不能防范風險。比如說像膠卷行業,在進入數碼時代以后,膠卷做的再好的都不行。另外財務風險,作為機構投資者可以對GP有所貢獻的。所以我覺得不能簡單地講LP影響GP,或者是GP對LP提的意見,覺得干預多了,我覺得這是一個互補的過程,因為作為一個投資者,他肯定希望降低風險,提高收益,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在兩者關系方面并不是很復雜。
作為GP,需要有一個好的治理結構,作為LP要有一個長期投資的理念。因為我們中國人有的時候投資眼光容易放的比較短。這方面作為機構投資者比較好,其實我們希望一些長的項目來投,不要都是短的。所以可能LP跟GP之間的關系,在不同的投資者之間,差距也是比較大的。我覺得需要不斷地探索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