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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7日-8日,以“新形式、新理念、新挑戰——探索合作共贏之路”為主題的21世紀論壇2010年會議在京開幕。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熊先軍在“專題研討會之五:社會保障——新挑戰、新機遇、新發展”上發言,他發言的題目是“對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思考”。
熊先軍:尊敬的東進部長、各位專家大家上午好,我發言的題目是“對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思考”。我的主要觀點是當前應當加快推進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統籌,經過十幾年的改革與發展,我國已經建立了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救助制度構成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其中三個基本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經覆蓋了90%的人群,從制度的覆蓋人群程度來看,初步實現了全體居民有一個醫療保障制度的目標。從現實意義上來看,為參保人群提供了基本的醫療保障,從長遠意義看,為建立全民公平享有醫療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礎。但是,目前“3+1”的構架存在的城鄉制度分設,管理分離、資源分散,所引發的待遇不均衡、城鄉不銜接、流動不適應等問題,以醫療保障制度作為二次分配調節差距的功能作用是相悖的。當前,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已經進入了構建全民公平醫保為目標的新階段。如何解決城鄉醫療保障制度之間不均衡的問題就顯得特別突出。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第一,如何看待當前的制度框架。我認為新型的醫療保障制度框架是我國經濟社會制度改革歷史的合理選擇。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形成目前的城鄉分割的局面,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歷史階段所決定的,有其歷史的必然性和現實的合理性。醫療保障制度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其改革進程也受制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尤其經濟體制改革的狀況。一是經濟體制改革必然要求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公費、勞保和農村合作醫療,不適應當時我國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改革的需要,并對經濟體制改革造成了障礙。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然選擇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采取以社會保險為主的主要制度模式,而不是其他的模式。三是在經濟體制改革轉型時期,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必然是優先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突出的問題。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推進而推進,從職工醫療保障制度到新農合到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過程,就成為了歷史的必然。新形勢下,構建全民公平醫保,必須以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對待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發展的歷史,在堅持基本制度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和不斷發展,任何無視否定歷史的態度都是錯誤的、有害的。
第二,當前為什么要加快推進城鄉統籌的醫療保障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是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內容和全民公平醫保的內在要求。進入新世紀,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人民收入普遍提高,而收入差距逐漸拉大,城市化、人口自由流動和就業方式多元化,使城鄉的邊界逐步模糊,但是城鄉二元管理的社會結構依然存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人群差異、地區差異和社會管理制度改革的滯后,即使建立全民公平醫保的外在約束,也是建立公平醫保最大的難題。縮小一次分配差異,是建立包括醫療保障制度內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要義和根本所在。而目前基于城鄉差異現實,建立起的繼續維持城鄉差異的醫療保障制度顯然與建立制度的本意相悖,也與當前的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悖。同時醫療保障制度分設導致的重復參保和重復建設也造成了政府投入浪費和管理系統的效率低下。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任務迫切,挑戰嚴峻,同時也具備了基本的條件。一是中央提出我國經濟社會在新的歷史時期的重要任務是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為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奠定了政策的基礎。二是我國已經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為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提供了經濟基礎。三是十幾年的醫療保障制度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制度基礎、管理基礎。四是使得地方的探索、實踐為統籌城鄉提供了工作的基礎。
第三,如何推進城鄉統籌,統籌規劃、穩步推進,從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到實行基本制度的統一。建立城鄉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全民公平醫保的目標,關鍵是要立足現實,統籌規劃,逐步推進,逐步完善政策,從管理整合到體制統合到制度融合,最終實現基本制度的統一。一是整合管理資源,在完善“3+1”政策銜接的同時,統一城鄉醫療保險經辦管理、統一管理隊伍,統一管理辦法,統一費用結算和服務監管,統一信息網絡。目前,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已經建立了一套在城市延伸到社區,在農村延伸到鄉鎮的管理網絡,將新農保并到城鎮醫保統一管理,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也有利于提高農民的保障待遇,為城鄉制度融合奠定管理的基礎。二是要理順管理體制,將“3+1”行政管理統一到一個部門,統一規劃、統一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問題,而非醫學問題,要按照堅持從現實國情出發,尊重歷史,著眼效率的原則,從有利于將醫療保障問題和就業、養老、工傷等其他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和籌資政策等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角度看,應當明確由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3+1”的制度。三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探索,將新農合制度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為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現在有很多地方正在積極地實踐,將兩項制度合并為一個制度,在很多地方由“3+1”變成了“2+1”。四是逐步通過籌資政策和待遇政策的結構性調整,消除參保身份界線和提高統籌層次,建立城鄉制度統一,保障項目可選擇的全民的醫療保障制度。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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