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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2010年1月9日,由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主辦、北京大學MBA聯合會承辦的第十一屆北大光華新年論壇在北京大學隆重召開,本次論壇的主題是“金融危機后的中國經濟”。新浪財經全程直播本次論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在演講中詳述了哥本哈根歷程。
以下為解振華演講實錄。
非常榮幸參加著名的北大光華新年論壇,張維迎教授給我的任務是讓我來介紹一下應對氣候變化哥本哈根會議和低碳經濟的發展問題。氣候變化是本世紀全球性的問題,應對氣候變化關系到世界各國的長遠發展,需要與國際社會加強合作,采取公正合理的方式來解決。
從1990年聯大設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到1994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效,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2007年達成了巴厘路線圖,再到去年的哥本哈根會議,這一過程見證了國際社會加深認知和凝聚共識的歷史進程。
在剛剛結束的哥本哈根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全面闡述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就和中國積極的主張,并與有關國家的領導人廣泛接觸,深入溝通,為談判打破僵局和取得進展發揮了關鍵的作用。
這次哥本哈根會議有194個國家的代表團,有119個國家的領導人,有上千個國際機構,也有NGO和企業家的代表。會議中心只能容納1.5萬人,但是整個與會的代表一共是4.6萬人,會議還是空前的熱烈,整個的過程也是跌宕起伏,斗爭還是非常激烈和復雜的。
在整個會議期間,中國代表團以積極建設性的姿態,全面深入的參與了所有談判議題的磋商,為最終達成會議的成果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最后會議形成了哥本哈根協議。
這個協議確定了到2050年將全球溫度升高要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這是一個長期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而且也明確了發達國家近三年每年要提供一百億美金,到2020年每年提供一千億美金,對發展中國家的減緩適應和能力建設給予支持,這是從他們歷史責任的角度應該對發展中國家的補償。
同時這個協議也堅持了公約和議定書基本的框架,堅持了共同帶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應該說整個會議期間大家已經看到了報道,對丹麥的主席到整個談判是不是堅持雙軌制,談判團進行了十天的談判,發展中國家像非洲國家和77國集團退場了兩次,都不參加整個談判了,就是唯一的要求你必須回到談判桌上來談京都議定書和公約。否則的話,不談京都議定書就不跟你談了。
整個十天期間,發展中國家退出談判了兩次,最后壓迫發達國家必須回到談判桌上來堅持公約和議定書的基本框架,也就是要繼續堅持共同帶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維護巴厘路線圖雙軌制的談判,同時也增加了發展中國家減緩行動的透明度,這也是這次會上中美之間爭論的一個焦點問題。
按照巴厘行動計劃的要求,發達國家的減排,提供資金和技術要接受國際社會的核查,美國和發達國家要求發展中國家按照行動計劃的要求,只接受得到了資金技術支持的那些減緩行動,要接受核查,但是他們額外的要求,自主采取的行動也必須要接受國際核查。
當然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我們堅決不能接受,所以它退了一步,能不能夠接受同行評議?我們說同行評議也不接受,同行評議也是變相的核查。
最后雙方都做了一些妥協,他們把那一千億美金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和你接受不接受我的核查掛在一起,只要中國和幾個主要的發展中國家接受了我們所說的核查或者評議,我的一千億就給一些小島國或者非洲國家,如果你不接受我的核查,或者說我提出來的要求,我就不給他們錢。對于發展中國家制造分裂,所以最后我們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特別是小島國和最貧困國家的利益。
我們最后雙方做了妥協,接受他對發展中國家國內減緩行動的磋商和分析,不接受評議、核查和評估,這樣的話也增加了發展中國家減緩行動目的的透明度。
應該說這個協議為今年年底的墨西哥會議之前的談判奠定了一個基本的框架,也是奠定了一個基礎,盡管談判的過程緊張激烈,步履維艱。但是在我國和廣泛發展中國家的積極推動之下,會議最終還是取得了對發展中國家較為有利的成果,符合我們國家談判的預期。
哥本哈根會議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一場爭奪發展權的激烈較量,發達國家強調氣候問題現在氣候問題造成的氣候變化的影響完全是發達國家過去200年工業化過程當中無約束排放溫室氣體造成的,所以現在他們淡化自己的歷史責任,要求大家都來采取措施,來減緩溫室氣體的排放,他們強調氣候問題,淡化發展問題。
他們強調共同的責任,淡化有區別的責任,也就是剛才蔣委員長講的,對中國過去是威脅論。現在提責任論,他現在講要對發展中國家進行分類,要分成新興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他要求新興的發展中國家要和發達國家承擔同樣的責任,大家都來減排,所以他強調共同的責任,淡化有區別的責任,強調減緩氣候變化,淡化適應氣候變化。
實際上現在對發展中國家來說,適應氣候變化是它當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像小島國,他說如果你們再不采取措施,再過20年到30年甚至是50年我這個國家就沒了,現在適應問題對發展中國家是至關重要的。
在資金和技術轉讓問題上,他們強調市場的作用,推卸發達國家的政府責任,同時也甚至企圖用單一的文件取代公約和議定書,也就是現在我們媒體一直在講丹麥主席案文的問題,實際上他想用這樣一個單一的文件把京都議定書全部取代了。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發展中國家是不答應的,混淆了共同帶有區別責任的原則。發達國家是利用氣候問題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鎖定南北貧富的差距,他特別的目標針對中國、印度、巴西這樣的國家,限制你的發展,他是非常擔心和害怕中國的發展速度。而發展中國家主要是主張發達國家歷史累積排放大,當前人均排放高,應當對造成氣候變化承擔主要的責任。
發展中國家堅持共同帶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堅持巴厘路線圖的授權,加強公約和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持續的實施,堅持發達國家必須按照公約和議定書的規定,繼續率先大幅度的強化減排,并且是兌現提供資金、轉讓技術的承諾。
發展中國家則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在發達國家資金、技術轉讓的支持下,采取符合本國國情的減緩氣候變化的政策和措施。
我們就是堅持按照國際法,按照過去談判達成的共識來辦,沒有對他們有更多額外的要求。發達國家追求的目標,是在確保發展經濟,消除貧困的過程當中來提高適應能力,減緩溫室氣體的排放,談判當中的矛盾焦點實際上最終的解決落腳點是在減排責任的分擔、資金提供和技術轉讓,由誰來減,減多少,怎么減,誰出錢,出多少錢,這個錢怎么使用上,這是談判最本質的內容。這些最終體現出來的是一個發展權的問題,這是整個談判反映出來的問題。
所以由此可見,氣候變化的這場國際斗爭包含了政治、經濟、環境、技術、法律、道義等多方面的角逐,其中最根本的還是一個排放權、資金和技術問題,還是一個經濟發展空間的問題。所以圍繞著發展空間進行了曠日持久談判的同時,實際上各國也都在悄悄的開始了圍繞著低碳經濟發展的競爭也拉開了帷幕。所以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談判當中,也就意味著鎖定了發展的空間。
對于各個國家談判給你規定的排放量,那實際上就是把你的發展空間鎖定了,實際上是一個發展權的問題。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誰掌握了低碳技術,發展了低碳產業,誰就有可能有更大的發展優勢和發展空間。所以有人認為,這是繼冷戰時期太空競賽之后的地球競賽,爭取談判結果之后有更大的發展空間,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2003年,英國率先提出了發展低碳經濟,把低碳經濟作為重大的發展戰略,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歐盟制定了一攬子政策,提出了三個20%的目標。即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要在90年的基礎上減少20%,這20%是不夠的。
按照公約的要求,他們應該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排25%到40%,所以他們提出了20%的目標。能效要提高20%,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要提高20%,是三個20%,并將低碳經濟作為國際合作的核心要素,極力突出碳交易管理的做法,因為他們有了低碳的技術和也,他們現在就要搞碳交易,占領整個國際上碳交易的市場。
大家算了一下,如果確定了減排量之后,全球碳交易的市場要幾十萬億美金,所以現在大家都在考慮今后若干年之內碳市場的爭奪。日本提出了低碳社會的概念,倡導在低碳排放和氣候安定的條件下要建設一個富裕、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并實施了一系列相關的政策措施,美國奧巴馬政府也提出了雄心勃勃的方案。
在7800億美元經濟刺激計劃當中,將發展新能源作為擺脫經濟衰退,創造就業機會,搶占未來發展制高點的重要戰略產業。奧巴馬提出在未來三年內可再生資源的產量將增加一倍,未來10年投資1500億美元建立清潔能源研發基金,主要是用于太陽能、風能、生物燃料和其他清潔可再生資源項目的研發和推廣。
俄羅斯、印度、巴西、南非、韓國等經濟轉型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也在陸續開展低碳經濟政策的研究,所以國際金融危機進一步激發了各國發展低碳經濟,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的熱情。所以低碳經濟已經成為后經濟危機時代各國謀篇布局的首選,大家都在按照低碳經濟來調整它的結構,轉變它的發展方式。
所以總體上來看,各國普遍認識到,要協調氣候變化和發展問題,只能選擇低碳經濟的發展路徑,也就是溫室氣體排放相對較低的這種發展模式,所以他們提出低碳、零碳的發展模式,實現零碳就是搞碳儲存,所有能產生的二氧化碳全部收集起來,然后儲存到地下做其他的,只有這樣才有發展的空間,大家都在搞低碳、零碳的這種技術或者是發展模式。
這些國家發展低碳經濟的做法一是在培育市場的環境,二是要有技術支撐,現在大家也看到了,應對氣候變化最后關鍵的問題取決于技術創新,這就需要政府跟企業相結合,兩者結合的基礎就是各個國家要根據自己的國情確定自己的發展目標,實際上也就是要確定自己的減排方案。
只有確定了自己二氧化碳的排放總量,才能夠計算出我達到這個目標需要的成本,有了成本就有了價格,有了價格就可以用最低的成本來實現這個目標,那就出現了市場化交易。所以現在大家都看到了這么一個趨勢,都在這方面進行謀篇布局,在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