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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和安全—— 我們共同的責任
國家質檢總局新聞辦 李迎豐主任
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僅僅影響到消費市場的供求關系的平衡,影響到產業結構的調整,乃至影響到“中國制造”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及形象,而且影響到我國的可持續發展、勞動就業、消費和諧、人心向背和穩定。因此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僅僅是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也是關系社會和諧的重大政治問題。它是一項長期的社會系統工程,遠不是哪一個、哪幾個部門所能承擔和完成的,需要社會各方面齊抓共管。具體來說我認為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至少需要政府、社會中介、企業和消費者共同努力,共同擔當責任,發揮作用,缺一不可。
一、質量和安全 —— 政府的責任
在抓產品質量安全方面,政府的首要責任就是創造優質安全產品及生產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法制化、有序化的市場環境。具體來說政府要加強法制建設,完善各類立法,同時嚴肅執法和執法監督,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大對不講誠信、喪失社會責任和道德良知、制售假冒偽劣的不法生產企業和個人的處罰力度。要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包括政府、社會中介、企業、個人在內的社會誠信體系。同時致力于全面提高全民的質量安全意識,積極營造全社會重視質量安全的濃厚氛圍,構建更為科學合理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機制,使企業行為和市場競爭在公正的法律框架下有序地進行。這樣有利于凈化企業生產、投資環境,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降低那些講誠信、講責任、重質量、造精品的企業在市場上交易和發展的成本。
近幾年來,我國產品質量一直呈穩步上升趨勢,中國制造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也在不斷提高,我國經濟發展已步入由數量型向質量型、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新階段。但是與做到質量、結構、速度、效益相協調,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相比,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相比,與廣大消費者對產品質量和安全的期待值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特別是在食品質量和安全方面,從企業的主體責任到地方政府負總責、政府職能部門分段監管的管理模式和實際效果上來看,還遠遠不夠。去年發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不僅直接危害到老百姓特別是嬰幼兒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對“中國制造”乃至我國的對外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黨中央、國務院確定今年為“質量和安全年”。這是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措施,不僅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對于進一步提高我國質量和安全總體水平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體現了以人為本、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政府態度和宗旨。今年來,政府相關的職能部門如質檢總局、安監總局、工商總局、工信部、國資委及各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等都認真開展了這項工作。質檢總局分別與工信部、國資委聯合發文,在企業(包括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開展“質量和安全年”活動。各省市地方政府也把這項工作與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實現保增長、保穩定、保民生目標緊密結合,積極開展。質檢總局根據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按照自己的職能,把“質量和安全年”的總體要求分解為五個目標,提出“五個年”進行推進。一是以全面提高全民的質量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重視質量安全濃厚氛圍為目標的“質量宣傳年”。二是針對我國質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開展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農資、建材(清新居室)、絮用棉、家電下鄉產品等熱點領域和產品的專項整治,加大打擊假冒偽劣、加大標本兼治為重點的“質量整治年”。三是以幫助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強化質量誠信和責任意識,著力培育優質品牌,提高產品的競爭能力為宗旨的“質量服務年”。四是以進一步加強質量法制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加強標準化、計量和認證認可等基礎工作,加強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不斷提高質檢工作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的能力和水平為目標的“質量建設年”。五是針對我國普遍存在質量責任意識淡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不夠穩定等問題,以全面加強質量提升工程的組織實施,推動各地政府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全面實施“質量興省”、“質量興市”戰略,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努力提升我國產品質量的總體水平為宗旨的“質量提升年”。通過“年”的活動來進一步強化全民的質量安全意識,在全社會進一步營造重視質量安全的氛圍,進一步推動建立抓質量安全的長效機制和有效的監管模式,進一步提高我國質量和安全總體水平。
二、質量和安全 —— 社會中介的責任
我這里指的社會中介是一個廣義的名詞,既包括一些行業性、專業性、技術性的協會組織,又包括新聞媒體。社會中介的作用主要是加強信用信息傳遞、評估、監控功能。在產品的質量安全方面,具體一點來說,在優質產品與假冒偽劣的博弈關系中,信用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往往假冒偽劣等誠信缺失行為侵犯消費者權益,損害優質產品及名牌企業,都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因此,社會中介可在建立信用信息的傳遞披露機制和宣傳(包括曝光)方面,在信用的監控評估方面發揮作用,使行業中介組織和傳播媒體真正成為評價企業誠信度,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宣傳優質名牌產品和名優企業,披露劣質產品及生產企業的可靠陣地,成為解決“信息不對稱”市場弊端的有效手段和渠道。
假冒偽劣行為是嚴重的信用缺失行為,已成為打不絕打不死的社會頑疾。打擊假冒偽劣除了直接打擊制假售假者之外,最為關鍵的一點是打擊假冒偽劣背后的保護傘,打擊地方保護主義。而對付假冒偽劣與地方保護主義相互勾結、庇護,對付一些政府部門不積極作為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新聞與社會監督,是信用信息的披露、曝光。這種方式最易打破官場頑固而又具有強大張力的潛規則。無數次轟動全國的產品造假及礦難、環境污染等大要案,都是或由群眾舉報,或由新聞單位率先報道公開曝光,使被地方相關部門及人員重重封鎖的信息和掩蓋扭曲的真相大白于天下,進而由司法及行政介入查處的。輿論監督曾被馬克思形象地稱之為“另一個法庭——社會輿論的法庭”。溫家寶總理曾語重心長地說:“只有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
三、質量和安全 —— 企業的責任
企業是產品生產及市場競爭的主體,無疑也是提升質量安全水平的主體。
企業首先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全面落實質量責任。溫家寶總理今年9月在考察大連瓦房店軸承有限公司時指出:“一個企業的發展,根本上要靠產品的質量、品種和效益。最強的產品才有最強的競爭力。”企業必須認識到企業生存靠的是質量,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有好的質量企業才有生存的空間,才有效益,才有生命力。企業還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全面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要本著對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對中國制造在國際上的形象高度負責的態度,時刻把質量和安全擺在企業現實及未來發展戰略第一位。企業可通過開展諸如“查質量責任意識,查質量安全水平,查質量保證制度,查標準執行情況,查計量檢測保證,查現場管理,查質量損失和訪問用戶”的“七查一訪”等活動,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地加強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標準化體系和計量檢測體系;同時可通過“質量標桿對比活動”,尋找與國內外優秀企業之間的差距,并通過查原因,采取措施,實現提升和趕超。
企業要牢固樹立自主創新意識,不斷加快產品升級換代。我們說企業要在激烈的國際市場中立住腳跟做強做大,就必須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和打造自主品牌,發展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產品。這就需要加強自主創新。而我認為自主創新的重點是產品的核心技術的創新。技術創新有幾大作用:能夠因其賦予產品以更新的有更多更好的使用價值的特性進而引導、吸引、激發消費者的消費欲望,創造新的市場需求;能夠因使其勞動生產率提高、降低生產成本進而相對而言創造市場購買力;能夠因其增加科技含量,使產品的防偽能力增加。一般而言,“假冒”總是滯后于“正宗”的,只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不斷改進產品的設計和造型,加快產品的升級換代,使名牌產品常銷常新,就有可能使假冒者望塵莫及。
企業要牢固樹立以誠信為本的社會責任意識。 黨的十七大提出:“以增強誠信意識為重點,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品德建設,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如果沒有以經濟學上說的外部性(外部效應)為代價,那么企業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這仍然有一個是追求長期利益還是短期利益的問題。如果追求短期利益,只注重一次性博弈,一錘子買賣,不少企業往往選擇不講誠信(誠信是有成本的);但如果是注重品牌形象及利益的長期性,即看重與消費者的重復性博弈,則必須講誠信,注重產品的質量、計量、標準以及服務的優質化、標準化。任何不講誠信、不注重質量安全的企業必定是短命的。任何心存僥幸以降低質量來降低成本的企業能蒙混一時,但絕不能長久,其產品也必將沒有長期生命力,更談不上競爭力。甚至企業往往毀于一旦。正如林肯曾經說過的:“你可以在所有的時候欺騙一部分人,也可以在一定的時期欺騙所有的人,但決不能在所有的時候欺騙所有的人!”一旦人們識破了你的偽裝,人們將不再信任。而且信用的重塑是非常難的甚至是不可逆轉的。南京的冠生園陳餡月餅事件及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就是例證。
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以來,在世界(特別是歐美國家)形成一個聲勢浩大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時興SA8000認證,這是全球首個道德規范國際標準。從用工制度、環保、資源節約、工資福利、勞動強度、勞動條件等方面來衡量組織,就是認為組織應該遵守社會、經濟、環境等約束,實施合乎道德的行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從企業長遠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希望我們的企業一定要以此為目標要求,盡快把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一則企業出口已經有壓力了,二則我國政府或相關組織已經并將很快制定更多的與之相應或相近的標準規則,因為這既有利于縮小社會差距,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及購買力,擴大內需,又有利于形成良性的以人為本的文化氛圍,改善勞資關系,利于構建和諧企業、和諧社會,同時也有利于使企業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走技術改造、質量效益型集約化的道路。我覺得中國新聞社長期以來一直關注并致力于推動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非常好!在他們的推動倡導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及社會人士開始形成一種共識:有責任才有市場和品牌,有責任才有競爭力,有責任才能和諧共贏,有責任才能基業長青。
四、質量和安全 ——消費者的責任
消費者是產品質量和安全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消費者是最終消費品的接受者,但并不意味著他只是被動的接受者,他在消費品的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應有積極主動的作用,因此也有自己的責任。
第一,通過樹立理性消費、科學消費的觀念對產品的優劣程度產生影響。消費者對優質名牌產品產生信任感和樂意花較高價(相比于同類產品)購買或消費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名牌的產品及服務上的優質,是名牌在質量和安全上有相對的保證,既能滿足消費者的榮譽心理,又能滿足消費者的期待和實際功能需要。這種期待和需要主要就是使用名牌持久的安全感和舒適感。由于消費是一復雜的心理活動,不少消費者受社會消費文化(包括非主流的消費心理)影響,在具體消費時往往偏離自己的理性判斷,其消費是非理性的、不科學的。如脫離消費能力的高消費及有消費能力但超出實際需求的奢侈性、炫耀性消費。另外,不少消費者由于購買力有限卻又有較強的心理榮耀滿足需求,因此在一些日常用品(特別是服裝方面)知假買假,特別是買假名牌。依據經濟學上原理,消費需求決定供給水平,這種主動購假刺激了假冒偽劣的產生,客觀上損害了真正的名牌產品和名牌產品生產企業,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最終損害了消費者自己的消費環境,也損害了企業生產環境,造成生產與消費過程中巨大的質量和安全隱患。因此,消費者一定要樹立科學、理性的消費觀,強化健康的消費心理,用自己真實的消費方式來引導企業生產出質量優秀、價格合理、不斷升級換代的讓人安全放心消費的名牌產品,讓那些攪亂市場的假冒名牌、劣質產品沒有生存的基礎,讓那些信用缺失、制假售假、損害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企業和個人無利可圖。
第二,通過強化消費者依法維權意識對產品的質量安全產生影響。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或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或受到商品虛假宣傳的欺騙,其權益被侵害之時,應該自覺地、理直氣壯地通過各種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或投訴要求賠償,或訴諸法律,或用貨幣投票、用腳投票(即不再去買此類商品,遠離它),或借助媒體曝光以警示他人。只有主動運用法律維權,法律才具有生命力,每個消費者的自覺行為才會匯聚成河,形成對造假售假者、對誠信缺失者強大的震懾力,也才會使廣大消費者與假冒偽劣行為者、與消費侵權者之間形成重復性博弈,使之不敢恣意妄為。我認為,只有當更多的消費者更主動地依法維權,打擊假冒偽劣、誠信缺失行為,我們的消費市場、消費者群體、消費環境才算成熟、干凈,市場機制才能真正鼓勵人們有積極性去維護市場正常運行,對假冒偽劣者的監督、打擊才能由政府獨具只眼、單槍匹馬變為十幾億雙慧眼,千軍萬馬,假冒偽劣者也才真正成為過街的老鼠。這樣能從某種程度上抑制市場上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劣幣驅逐良幣”、“壞車擠垮好車”的逆淘汰現象,進而真正做到優勝劣汰,使真正的中國制造大行其道,走向世界,消費者才能真正安全放心地消費到優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