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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項設置
1、“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特別大獎”。
共20家,位于“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強前20位企業獲得。
2、“2009中國社會責任優秀企業”。
共80家,位于“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強21至100位企業獲得。
3、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優秀案例”(60個)。
案例發生時間限定: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1日。
4、“2009中國企業十大社會責任缺失案例”。
案例發生時間限定: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1日。
二、評選流程
1、2009年3月20日至6月19日,“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編制課題組經過為期3個月的認真篩選,圈定“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0家候選企業;研究制作《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問卷》。
2、6月20日至7月20日,《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問卷》發放及回收。
3、7月20日至7月22日,課題組根據企業反饋的調查問卷和組委會掌握的入庫企業資料,認真研究、分析、比對,從1000家候選企業中確定300家入圍企業。
4、7月23日,“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專家委員會”21名專家參考“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專家評價體系”,根據入圍企業有關數據和材料,對300家企業打分,最終形成“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強榜單。同時從200個優秀候選案例中,投票產生“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優秀案例”(60個);從40個缺失候選案例中,投票產生“2009中國企業十大社會責任缺失案例”。
5、7月24日至8月25日,獲獎企業邀請參會。
6、8月26日至9月30日,宣傳推廣,對于“200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強獲獎企業和優秀案例在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國內外CSR專業機構和相關媒體進行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