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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2日,由中國企業家俱樂部和道農研究院、《綠公司》雜志主辦的“2009中國綠色公司年會”在北京索菲特大飯店召開。新浪財經獨家圖文直播此次活動。圖為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徐晉濤在“投資自然:財富新動力”論壇。
徐晉濤:謝謝大家。
過去10年是中國林業部門變革最大的時期,最重要的是在集體林區進行了進一步的林權改革。中國的林權改革根其他印度、墨西哥大國不一樣,有點像相反的過程。中國來看是私有化的過程,看起來非常有趣爭議也非常大。我們在政府出臺的過程當中,配合政府做了全國的調查,掌握了較多的信息,把這樣的信息跟大家分享一下。同時對投資自然,用市場機制、私有部門對投資自然保護提出幾點自己的猜想。
這是中國的森林分布,大家對林業不熟悉的話,中國的森林分布是由東北到西南的400毫米的降雨線以東的地區。整體來講是森林體系非常缺乏的地區。
林權改革主要的是南方10省叫集體林區有10個省,政府一出臺適用于所有的集體林業人的地區。中國的林業部門,大家知道中國已經有了30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所有的經濟部門都大范圍地實現了民營化、私有化,政府干預的程度越來越低。但是在林業部門是少有的幾個政府干預程度比較高的部門。即使在農民自己經營的資源里,經營的方式上有很多干預的方式。
另外,國家發展當中有很多政府的工程,這是中國發展的特點。過去20年、30年林業發展得不錯,但是主要是由政府推動。另外是政府出臺很嚴厲的措施,像1998年出臺的田林保護制度。林權制度中國所有的土地是這兩種制度,所有制來講一種國有一種集體。國有森林面積比較小,但是蓄積量非常大。集體占60%的面積占30%左右的量。
集體林權改革歷史上有兩次大的改革,第一次是跟中國農村聯合承包制基本同步1981年開始,到1986年是壽終正寢。實現了家庭聯包的做法,但是反應比較強烈。到了1986年之后,亂砍亂伐的消息非常多,政府開始反復到了1987年出臺了文件,基本上停止了這樣的改革。
在那次改革各個地區之間改革的力度,差異非常大。另外,究竟中國集體林區往哪個方向走,從那之后出現了長期爭論不休的局面。
第二次改革是2003年福建省出臺了林權改革政策。以那個為契機這次中國國家林業主管部門態度跟80年代非常不同,非常積極非常支持。所以,積極推動中國大部分集體林區比較多的省也積極參加。所以到了2008年6月推動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集體林權改革的政策。
這次改革的特點有幾個,一個是福建省參加集體林區改革。福建省是集體林區資源非常豐富的省,對國家的影響非常大。但是80年代福建省是唯一一個堅持過去的集體林區森林資源以前的體制,沒有參與到森林體系的改革。而且福建省當時的堅持是受到了國家的支持的。所以,當時國家林區的改革試驗區是設在福建,認為福建探索新的模式,維持集體經營是符合國家利益的。實踐證明這個努力仍然是失敗的。所以,福建省2003年推出了森林到戶的指導改革的意見。
第二個特點,這次改革跟80年代不一樣,這次改革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成果在林業部門的體現。2002年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后來物權法,對林業全社會都比較關注。但是林業部門是特殊的部門,他們自己說要把新的發展應用到林業部門才能實現,因為政府在林業方面的作用非常大。
第三個特點,這次改革新的要推行村級民主決策。像土地這樣的重大調整決策是由村民大會來決策,80年代也不一樣。由于村民預期產生的方案會非常多樣化。
另外,這次合同的期大大延長,30年、50年、70年都有。另外是權利內容增加得非?。最后是發了非常漂亮的林權證。
基本的評價和爭議是非常大的,究竟是改善還是落后。在座的很多是NGO的話,對私有化的改革普遍會有爭議,會不會造成森林大規模的毀壞。我們也是懷著這樣的問題,調查了全國8幾個省、3千多個農戶。首先是把林權改革做了區分,有5種主要的模式。過去是集體經營,這次是降低集體經營的比例,增加家庭經營的模式,中間還有過渡的模式。把村的數據稍微表現一下,我們調查了8個省,每個省有幾十個村每個特定的林權模式是增加用這個圖來表示。
首先是被改革的模式,集體經營。大家認為林權改革是集體經營比例降低,個體經營比例增高。這次是村民自己角色,很多結果是很多村是自己經營增加了比例。個體經營的比例總體來看所有的省大部分的村是增加的,但是也有一些村是減少的,中間過渡的比例不談了。
把這些不同的比例加總起來,加總到每個省的水平,每個省有兩個方塊,顏色最深的是個體經營的比例,有一些省從全省的角度在這些年是下降的。上升最快的可以認為這次中央文件執行力度最大的是福建、遼寧、山東和云南四個省。個體經營的比例是增加的,從評價這次改革來講,你主要是從幾個方面評價。
一個是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的方面,是不是森林資源采伐大量增加,如果采伐增加農民的造林也同樣增加。另外,通過這次改革有沒有起到增加農民收入的力度。從這幾個省,福建、遼寧和云南,采伐量從2005年到2006年增加非?,特別是福建現在是年均采伐量的2.5倍,但是造林面積也是按照這樣的比例增長。應該說這次改革是處于利用率非常好的時期,林業發展形勢非常好。從農民家庭收入來講,所有的省人均純收入是在增加的,其中林業收入增加的基本上也是這幾個改革力度非常大的省。包括福建、江西、遼寧和云南這幾個省。
初步評判,基本上回應了社會上對這次改革的疑慮。這次改革力度比較大的并不是所有的省改革力度比較大,是80年代的時候很多省本集體的林地分開了,這次不好改,80年代改革不徹底的省這次是先鋒的省份。改革力度比較大的省份采伐量增加非?,另外一方面也說明了國家在森林資源管理上,改革力度上管理放松也比較大。另外是造林的面積上升的速度也非?。
僅僅從這兩個角度來看森林資源被破壞的跡象應該說是不存在的。另外,通過改革林農收入比例,在改革力度比較大的地方,林業收入的比例提高得非?。總的來說從非常簡單的林學角度看應該是有可持續經營的跡象。
極快地談一點我對林權改革,特別是建立家庭經營制度的改革,對自然保護區的影響,有一些正面的影響。第一個是林權改革解決了森林集體經營體制中存在的效率低下的問題,過去談不上森林保護,有很多這方面的報道。
另外分散經營本身是增加了森林的多樣性,鄉土知識對森林資源經營貢獻最大。另外農民維權意識增強,有效地抵御大規模林地轉化。
這也有負面的影響,林權改革之后,農民的利益增加,人類活動就會增加。有一些地區由于人類活動的增加對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是有影響的。從自然保護區建設的角度來講成本是增加的,因為農民補償的機制問題都有增加。
從發展趨勢來講,將來肯定是需求會增大,生態補償的機制發揮作用肯定會增強。因為權利歸為農民之后,農民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大家會看到釘子戶會增加,事實上是要求生態補償機制發揮更大的作用。
另外是市場手段對在保護區的發展中應用市場手段的可能性是增加的,比如說應用招投標的方式,過去如果是集體經營把村長搞定就行了,F在對農民來說,農民的權利增強,用很多的市場手段、經濟手段比以前的可能性增大。
另外林地是出現半私有化的現象,企業通過收購林地方式建立保護區,這個可能性比以前增大。國有林區也即將出現很重要的改革,現在的國有林區問題比集體林區嚴重得多,但是國有林區改革力度更大,在最重要的一些地區已經出現了森林資源家庭經營的改革試點。而且國有林區我向大家報告國有林區的地方政府對引進戰略投資者非常感興趣。但是國家堅持第一批受益者必須是家庭,如果這樣的政策得到實施,職工家庭得到了林地經營權,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戰略投資者,特別是企業進入國有林區參與森林資源的發展與保護,有非常好的前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