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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14:00-17:30,由南方周末舉辦的“社會責任大講堂第四期”在深圳大學科技樓3號報告廳舉行。以下為深圳大學管理學院的副院長劉軍教授的發言。
劉軍:尊敬的各位來賓,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下午好!首先請允許我代表主辦方深圳大學MBA中心對各位來賓與會者的到來,來到第四期社會責任大講堂,來到深圳大學,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誠摯的感謝!
眾所周知,企業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企業總體效益水平決定著國家經濟水平,企業的總體發展水平也決定著國家競爭力的位置,二十世紀中期以來,全球貧富差距在進一步擴大,跨國公司對世界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力也與日劇增,企業引發的社會問題也日益突出,跨國公司隨著競爭格局的變化,社會意識也在普遍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日益突出,引起世人關注與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在近年來也越來越獲得社會和國際的普遍認同,那就是企業在追求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必須主動承擔起對環境、社會、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支持慈善公益事業等等。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企業是一個由利益相關者組成的契約共同體,利益相關者不僅包括了企業的股東、債權人、雇員、消費者、供應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了政府部門、本地居民、當地社區、媒體、環境保護者等壓力集團,還包括了自然環境、人類后代等受到企業經營活動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的客體。
這些利益相關者對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注入了一種專用的、專用性的投資,他們或者分攤了一定的企業經營風險,或者為企業的經營活動付出了代價,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企業的經營決策者必須要考慮到他們的利益,并給予相應地報償,這才是對等地。
從法理學的角度來看,企業具有社會公民身份的特質,意味著企業不能只滿足于經濟人的追求,還要做一個有責任和道德感的人,企業是社會細胞,社會是企業利益的源泉,企業在享受社會賦予的條件和機遇的同時,不容置疑的也應有相應地倫理、道德的相符和回報社會,這樣才是公平的。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是社會和諧的內在要求,社會和諧人人有責,企業更是責無旁貸,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與特定歷史條件的社會發展相符相融,在處理與社會關系中應承擔起應承擔的社會責任,而絕不只能盯住一己之利,否則企業在前進的路途中就會遭到社會的離棄。社會責任與企業是互補相成的,這才是平衡的。
顯然,企業作為經濟實體,其經濟人的角色決定了他的利潤追求,這是必然的,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企業的價值最大化并不完全與利潤最大化相等,而是在追求利潤的同時與企業的品牌、質量、美譽度、社會形象等最大化取得相符和平衡,同時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也并非只是外部性的社會客觀要求,也具內在性的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對企業而言,并非承擔社會責任無利可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本萬利。承擔社會責任,盡管企業付出一定成本,但公眾認為是值得的,也是應該的,他向社會證明了自身的社會責任形象,證明了自己能夠在經營活動中把公眾利益、公眾責任、社會的整體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從而帶來社會公眾的認同。而且,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也顯示了實力,彰顯了精神,表現了境界,其極具進步、文明標識的廣告效應和公眾信賴、良好外部氛圍的創造,并非是金錢所至的。
我認為南方周末和有關大學共同主辦社會責任大講堂非常有意義,特別在我們面臨金融危機對中國的社會影響之時,更加強調社會責任的承擔,強調綠色產業的成長價值和投資前景,我想更具現實意義。
總之,企業要想獲得可持續的發展,在必須考慮企業經營責任、遵紀守法責任的同時,注重并主動承擔起相應地維護勞動者權益的責任、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參與社區建設的責任、支持慈善事業的責任是義不容辭的。
最后,預祝今天的論壇獲得圓滿成功。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