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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鼎龍:維權最怕看不到希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 10:29  大江網-新法制報

  揚州男子為醫療事故致殘兒子討公道八年終勝訴,一生無悔投身維權事業

  一支慶大霉素,不僅讓朱鼎龍的兒子朱遜陷入了無聲的世界,也讓他自己踏上了長達8年的維權之路。

  經歷了兩次訴訟,八次庭審,朱遜案終獲勝訴。2003年,朱鼎龍成了全國有名的維權英雄,他的事跡也感動了每一個人。

  6年過去了,“朱遜案”漸漸被人們淡忘,但朱鼎龍沒有忘記:“是法律還了孩子一個公道,投身于3·15維權事業是我一生無悔的選擇。”2007年3月15日,朱鼎龍將記錄了8年共計120萬字的日記整理成書,并將全部稿費捐獻給3·15維權及公益事業。

  回首八年艱辛的維權之路,朱鼎龍會有怎樣的感想?日前,記者專訪了這位與3·15有著特殊情感的樸實漢子。

  人物背景

朱鼎龍與兒子朱遜
朱鼎龍與兒子朱遜

  朱鼎龍,揚州人,1964年出生,1982年從事教育工作,現為小學高級教師。1995年開始給因藥物致聾的兒子朱遜討說法,8年依法抗爭,歷經磨難,百折不撓,終獲勝訴。2003年踏進了中央電視臺“3·15晚會”直播現場,父愛如山,感動中國。2004年被評為揚州首位“風云人物”。從知道兒子雙耳全聾的那天起,他堅持寫日記《愛的呼喚》長達8年之久。之后又歷經4年,他根據血淚斑斑的100多萬字的日記,三易其稿,完成了作品《官司》。

  慶大霉素超劑量致幼兒耳聾

  新法制報:1995年6月10日,可以說是您最不想回憶的一天。但今天,您可否再為本報讀者講述那黑色的一天?

  朱鼎龍:1995年6月10日,我兩歲的兒子朱遜因輕微咳嗽到運西衛生院就診,接診醫生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隨后開了兩支8萬單位的慶大霉素,并當場注射了一支。從那以后,我發覺原來活潑的孩子變得沉默寡言,說話的語調也渾濁不清。

  于是,我帶著兒子到揚州市最好的醫院進行了檢查,一個可怕的事實擺在全家人面前:慶大霉素導致藥物性耳聾。聽到這個消息,他70多歲的爺爺氣得吐血不止,住進了醫院。

  記者:此后您一直在為朱遜申請醫療鑒定,可為什么會耗上3年多的時間?

  朱鼎龍:這件事很簡單,小學生一分鐘就能計算出超劑量。

  《藥典》及產品說明書都強調“注意:長期或超量使用可致耳聾”,事發后醫院雖然承認這支藥水已全部注入體內,但只承認藥水的規格是4萬單位的,而我手頭剩余的那支藥水卻是8萬單位的,收據也顯示出是兩支8萬單位的價格。醫患爭議的焦點是醫院用藥是否超劑量了。

  《藥典》規定慶大霉素“小兒每日每公斤體重3000~5000單位,分2~3次給藥”,小朱遜當時實際體重是11公斤,最大劑量是5000單位乘以11再除以2,等于2.75萬單位,即使按醫院強加給朱遜的13公斤體重,最大劑量的計算公式是“5000×13÷2=32500”,4萬單位仍然超劑量。

  這么簡單的計算題,縣“醫鑒委”說不超量,市“醫鑒委”整整算了一年,在鑒定報告中“經計算”得出:即使一次注射4萬單位的慶大霉素,也屬違規超量。而本該6個月之內卻歷經14個多月才作出的省級鑒定結論,卻“經討論一致認為劑量在正常范圍”。

  給衛生部長下跪,給最高院院長寫信

  新法制報:聽說你當時還準備狀告衛生部不作為?

  朱鼎龍:是的。為了爭取最后一線希望,根據當時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決定向國家衛生部就省級醫療鑒定結論,申請行政復議。我先后兩次致函衛生部,但得到的卻是一封衛生部不受理此類投訴的復函。在萬般無奈之下,我才決定狀告國家衛生部不作為,并寄出了起訴狀,但是一直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新法制報:您一直相信法律能還孩子一個公道,可為什么會向衛生部長下跪?

  朱鼎龍:為了孩子,我只有忍辱負重了。1998年4月18日晚,我從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新部長訪談錄”中看到了一則令人振奮的節目。時任衛生部長張文康明確表態:不做昏官,不做太平官,不做糊涂官,不做面團官……當記者問及醫患問題時,張部長表示保證醫療事故鑒定的公正,絕不護短!當我在一次次行使公民的權利都一次次碰壁時,無奈的我,在無法相信自己在正常情況下能夠維權成功的時候,下跪是我迫不得已做出的無奈之舉。

  1999年1月29日,我見到了當時國家衛生部部長。那天有知情人告訴我部長要來揚州,并告訴我住在哪家賓館。當天早晨7點多,我單腿跪地,給衛生部長遞上一個裝滿材料的大信封,眼淚直流,說不出話來,部長收下信封,看了材料,他讓我坐下來,與我談了很久。

  新法制報:按當時規定,若最終鑒定確定不屬于醫療事故,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您是怎么打通司法救助這一綠色通道的?

  朱鼎龍:在走行政復議程序走不通的情況下,我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為了自己,更是為了孩子討一個說法。在這期間,我還向許多醫學和法學專家尋求幫助,在我的家中,至今還保存著上百張的特快專遞票據單。

  后來,我又多次給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寫信,希望法院能夠給予立案,因為按照當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9條規定:只有病員及其親屬對醫療事故鑒定結論沒有意見,僅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1999年5月11日,事情出現了轉機,邗江法院收到了肖揚的信,一條嶄新的維權通道被順利開啟,我們試圖通過醫療鑒定討回公道的努力失敗后,終于再次拿起了法律武器。

  八次庭審,朱遜案反敗為勝

  新法制報:一審宣告敗訴時,您激動地把朱遜扔在了法庭中央?

  朱鼎龍:小朱遜每次開庭都坐在了原告席上,經過5次庭審,他似乎也已經習慣了這一切,但是他并不清楚大人們為什么這樣激烈的爭論,他弄不清他的父親為什么會突然哭起來,法庭上緊張的氣氛絲毫沒有影響他的食欲。因為他看不懂,更聽不到。

  在法庭小結的過程中,法庭認定:朱遜耳聾可以推定為注射慶大霉素所致;被告邗江運西衛生院不承擔改制以外債務的主張不予采納;邗江衛生局作為機關法人獨立承擔責任;治療沒有違反藥典的規定,每日劑量一次注射有醫學理論依據,未超量就發生耳聾,可以推定為特殊體質,屬于醫療意外。隨后法庭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官宣判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由衛生局補償3萬元。我實在沒法接受5年的等待,5年的滿心期許,竟是等來這么一個結果,我被逼得近乎喪失了理智。我拎起誠惶誠恐的小朱遜,一下子扔在了法庭中央。家人淚流滿面,母親更是急得在法庭中央捶胸跺腳,失聲痛哭。

  新法制報:二審反敗為勝,您認為最大的砝碼是什么?

  朱鼎龍:2000年3月,四川省中江縣人民法院首次用司法鑒定否定了醫療鑒定,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反響。而2001年12月27日,2002年7月8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兩次開庭審理此案,并根據朱遜的申請委托,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處就運西衛生院對小朱遜的治療是否符合醫療原則的問題進行了鑒定。

  在二審的開庭過程中,法官宣讀了法醫鑒定書。鑒定結果:8萬單位超量。雖然這封法醫鑒定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是采用了一種假設的語氣。但是這讓我們一家再次看到了一絲勝訴的曙光。

  經歷了兩次訴訟,八次庭審,朱遜案最終因為醫療事故舉證責任倒置規定的出臺而峰回路轉。

  “老百姓最怕維權看不到希望”

  新法制報:從1995年起,您一共寫下了2800多篇日記,共120余萬字,堆起來足有一人多高。為什么想到將《愛的呼喚》日記整理出書?

  朱鼎龍:朱遜維權官司勝訴后,我們父子倆也成了人們“羨慕”的英雄,普遍認為我們創造了人間奇跡。其實,這不是件好事,打醫療官司,不應當讓人在某一方面成為醫學家、法學家和社會活動家后才有可能勝訴,相反,老百姓依法維權,哪怕是目不識丁的老人,只要有理有據,應當3個月勝訴的官司,不能拖到三五年還看不到勝訴的希望,應當得到10萬的賠償,不能讓她花去15萬元的成本。在維權過程中,老百姓最怕的是看不到希望。

  雖然我的那些經歷是痛苦的,并且自己也不愿意再去經歷甚至回憶和提起,但是看到很多人維權遭遇尷尬和失敗,自己很是感同身受,總希望能夠給予別人一些幫助,所以才下決心將120萬字的《愛的呼喚》日記整理出書。

  “投身于維權事業是無悔選擇”

  新法制報:回想8年的維權歷程,你做何感想?

  朱鼎龍:我經常用“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來聊以自慰。從上訪到訴訟,我被逼上了人生的二萬五千里長征,為了給兒子討一個說法,這次“長征”一走就是8年。所幸的是,幾年的心血并沒有白費。

  對于“3·15”,我一直有著特殊的情感。是法律還了孩子一個公道,而投身于維權事業是我一生無悔的選擇。在這個特殊的日子里,我想對廣大的消費者說,要正視我國尚處于初級階段的客觀現實,要正視消費環境和法制環境與廣大民眾的要求還存在一定距離,要相信法律,更要相信法律賦予我們權利的同時,離不開我們自己的積極爭取。要從壞處著想、從難處著想,惟有大家團結起來,擰成一股繩,才能推動社會進步。

  □點評

  維權成專家是對法律的諷刺

  8年紛爭,折射出司法制度的進步,也見證了我國醫療損害賠償處理機制及適用法律的幾次重大變革。我們在為一個父親感動和欣慰之余,更覺沉重——一個維權者打官司打成“專家”了才勝訴,這樣的維權成本是對法律保障體系的諷刺,但愿人間不再有朱遜案。

  □文/記者梁東波 實習生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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