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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2009年5月20日-24日
地 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1號館2A)
主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知識產權局
北京市政府
中國貿促會
新媒體展:第十二屆中國北京國際科技產業博覽會組委會辦公室
新傳媒產業聯盟
新傳媒網
主 題:新媒體、新技術、新挑戰、新機遇
一、參展范圍:
1。數字新媒體:數字出版、數字存儲、數字電視、數字報刊、數字信號發射等數字新媒體技術與設備;
2。移動新媒體:移動電視、手機電視、手機報、3G技術、二維碼、閱讀器等移動新媒體技術與設備;
3。戶外新媒體:樓宇媒體、車載媒體、航空媒體、列車媒體、校園媒體等新媒體技術與設備;
4。娛樂新媒體:動漫游戲、VOD點播、音樂下載、影視技術、
5。廣告技術設備:廣告新技術設備、廣告與數碼影像制作設備、廣告制作材料、標識系統、大屏幕、顯示、LED、霓虹燈及應用設備、印刷制作技術與設備;
6。展覽展示:展覽展示高新技術應用、動態多媒體燈箱、多軸轉動展臺、新型展具、模型生產技術及設備、展覽展示服務裝飾技術及設備等;
7。內容制作:新媒體創意設計、動漫設計技術、新媒體節目制作技術與設備、數據分析、新媒體監測、新媒體服務等;
8。新媒體軟硬件:新媒體軟件技術、CRM與ERP系統、網絡技術、電子商務等配套服務、軟件外包、新媒體硬件設備等;
9。品牌新媒體:電視、廣播、報刊、研究機構、傳媒院校、投融資機構、咨詢服務、市場營銷等知名新媒體品牌;
10。城市新媒體:數字城市、產業園區、城市廣告節能照明技術設備等。
二。參展申報程序
1。按要求填寫好“參展申請表”并交回展覽承辦單位。通過傳真方式報名參展也可以接受。請注意截止日期為2009年4月1日。
2。收到“參展申請表”后,展覽承辦單位將向參展公司寄發正式合同一式兩份,以待會簽。
3。參展公司通過銀行電匯展臺租金的50%作為預定金(人民幣)或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以落實展臺位置。展臺租金的余額部分應不遲于2009年4月1日匯付。
4。確認展臺后。承辦單位將向參展寄發〈參展商手冊〉,手冊包括展品運輸,展臺設計搭建,旅行及住宿安排 物品租用和服務員、廣告以及簽證申請等有關信息。參展商必須按要求填寫好手冊中的有關表格,并于截止日期前交回承辦單位。
5。只有收到展臺預定金后,才能落實所預定的展位。分配按“先預定交費,先落實確認”的原則,售完為止。
三。參展公司可免費獲得以下回報:
1. 《科博會會刊》免費登錄;
2. 邀請參加科博會及新媒體配套等有關活動;
3. 協助業務聯絡;
4. 定期展館清潔;
5. 展臺搭建及拆撤(僅適用標準裝修展臺);
6. 免費提供預先注冊參展商的胸卡;
7. 免費參加新媒體創新盛典評選活動;
8. 新傳媒網報道宣傳;
9. 24小時展場保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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