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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 會議講座 > 首屆網絡315消費維權活動 > 正文
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有消費者協會為其撐腰。但是如果居民購買了銀行、基金以及保險方面的理財產品,身份就變成了投資者,他們的權益受到侵害該如何維護?
2008年上半年,銀行理財產品零收益、負收益現象集中爆發,這不僅打散了“銀行所賣產品都能保本”的光環,也首次引起了銀監會的高度重視。銀行理財產品披露缺陷和條款晦澀難懂的問題被媒體一再曝光,銀監會也一再重申“買者自負,賣者有責”的要求,但事實上是買者接受了投資虧損的現實,追究“賣者有責”則是難上加難。值得欣慰的是:這次風波之后,各方都從中得到了警示,2008年下半年銀行理財產品回歸穩健。而這是投資者最根本的需求,先保值,再增值。
保險銷售也存在詐欺嫌疑。之一:去銀行存錢,工作人員用年收益20%騙住投資人,存款變成了買保險。之二:銀行信用卡中心電話銷售保險,保單生效不需要投保人簽字確認,僅憑電話錄音銀行便從持卡人銀行卡中收取費用。這種保單生效方式對于投保人極其不利,單方面的錄音憑證使得投保人在權益上并不平等。銀保亂象在今年3·15以后或許可以得到改善,保監會已經發文規定,從3月15日起,投連險必須從銀行儲蓄柜臺撤離。
基金也存在諸多問題:產品同質化;銷售過程中風險詮釋不足,沒有進行匹配銷售;基金經理在牛市魚目混珠、濫竽充數,不能與基民共擔風險,但是基金公司管理費卻照收不誤,旱澇保收。
豐富的金融理財產品給投資人帶來了更多選擇,但享受到理財產品帶來財富增長的喜悅外,也有陣痛和煎熬,有時候更是覺得自己在黑暗中裸奔,孤單而絕望。今年3·15您將不再孤單,《華夏理財》攜手新浪財經與您相約一起守護財富。如果您在銀行、基金、保險等方面遇到誤導遭遇不明損失,有金融理財方面的投訴,我們愿意傾聽您的故事,和您一起將“金融打假”進行到底。
投訴電話:010-59250395/59250147
反饋郵箱:huaxialicai@126.com
案例
Case.1:某公司業務員推銷投連險時稱無風險,還可贈送十萬意外險,2008年資金賬戶嚴重縮水,客戶虧損嚴重。
Case.2:黃小姐在2004年9月,以3萬美元買進某銀行理財產品,協議中有保本保證,但在2008年人民幣升值后,對美元的匯率“破七”,黃小姐發現自己的本金已經縮水至20萬人民幣左右。
Case.3:賴先生2008年4月在某銀行用58萬元的資金購買了一款打新股理財產品。15日第一次新股未申購成功,16日申購未成功,22日新股申購成功。但這半個多月里銀行從未將賴先生的資金返還至其賬戶中,按照協議,新股申購日后4天,銀行需將未中簽資金按比例返還至投資者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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