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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廣東廣州
入選理由:叫板“擇校費”的政協委員
2004年2月,廣東省“兩會”召開前夕,為了聽取更多的民意,孟浩應媒體要求公布了自己的郵箱。第3天,一封郵件引起了孟浩的關注:一位廣州市民表示擇校費收取中存在不少不規范之處,尤其是擇校費的使用基本是不透明的。
在綜合情況之后,孟浩向大會提交了規范、監管中小學“擇校費”的提案。并在提案中提出了三點建議:
1、應由省人大制定相關法規,把“擇校費”納入管理軌道,制定規定合理安排擇校費資金的流向、幅度和方式,確定哪些類型的資金使用屬于不合理等。
2、各地政府應該立項監督擇校費收支狀況,控制不合理的資金使用情況,杜絕個人中飽私囊的行為;學校自身也要進行相關財務信息公開化,公開擇校費的流向、用途,保證信息真實透明。
3、學生家長有權查詢擇校費的用途,當家長提出查詢要求時,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提案一出,馬上引起了各界的關注,孟浩也成為媒體爭相報道的焦點人物。他曾說:“有時候,真的感到有點累。不過,這件事能引起關注,能對教育部門有點推動作用,所以,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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