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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催化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11:05 新浪財經
“舉辦一屆有特色、高水平的奧運會,是中國、北京向世界作出的鄭重承諾,也是廣大企業界和社會各界共同承擔的社會責任。倡導和使廣大企業界及社會各界朋友承擔起奧運社會責任,將是弘揚奧林匹克精神、展示良好中國國家形象的重要工作。也將是‘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三大理念的最佳注解與重要的實踐載體。” 2008年1月28日,在奧運新聞中心召開的“責任企業•和諧世界”奧運社會責任大會上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李炳華先生如是說。 社會責任成為經營準則 中國企業漸入佳境 社會責任的思想源遠流長,實踐歷史悠久,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古希臘時代。當時的“社會責任”多指公民除了負擔自己生活以外,還要對別人對社會貢獻力量。 而現代社會責任思潮出現于20世紀初的美國,在1916年克拉克在《改變中經濟責任基礎》一文中指出“社會責任很大一部分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我們需要有責任感的經濟原則,發展這種原則并將它深植于我們的商業倫理中。” 克拉克認為,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按照利益相關方分類,可以分為所有者責任、用戶責任、員工責任、伙伴責任、環境責任與社會公民責任等。 企業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必須超越把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強調要再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對消費者、對環境、對社會的貢獻。企業社會責任一方面包括承擔誠信、科學發展與交納稅款,保護職工健康和確保職工待遇等基本職責。另一方面還包括承擔發展科技、節約資源、公共產品與文化建設的責任,以及承擔醫療衛生,公共教育和發展慈善事業等責任。 社會責任逐漸發展成一項國際性的運動。2008年1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要求中央企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對利益相關者和環境負責,實現企業發展與社會、環境的協調統一。此舉標志著我國的社會責任從“企業自律”階段進入到“政府指導”階段。 北京奧運會成企業社會責任“催化劑” 風起云涌的國際社會責任運動與奧林匹克運動相映成輝。在“全面關注人的發展”的奧林匹克理念下,奧運會就好似一個魔術棒,對企業社會責任產生巨大的催化作用。 中國企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張彥寧先生在此次召開的“責任企業•和諧世界”奧運社會責任大會上就“企業的奧運社會責任”發言,他表示“奧林匹克運動會作為全球社會影響最大的體育盛會,對國際社會責任運動,促進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傳播奧運社會責任理念,弘揚奧林匹克精神,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深入推進社會責任工作,自覺將社會責任理念融入發展戰略和日常運營,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和諧發展意義重大。” 從08奧運的申辦、籌備、組織來看,奧運會已經成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催化劑”。 它所倡導的“綠色奧運、人文奧運、科技奧運”匯聚起來,鑄就了新的“責任奧運”。 首先,企業承擔可持續發與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被“催化”。“綠色奧運”作為08年奧運會的三大主題之一,主要體現在環境保護上。隨著全球化和工業化的加劇,環境日益惡化,特別是大氣、水、海洋的污染日益嚴重,環境問題成了經濟發展的瓶頸。環境保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與支持,奧運會主動擔當起保護環境維護自然和諧的重任,對主辦國和主辦城市的環境指標有很高的要求,同時舉辦大量的活動教育當地居民重視環境保護。 其次,企業承擔公共產品與發展慈善事業的社會責任被“催化”。如果一個國家充滿了貧窮、疾病、無知,那么“人文奧運”又何從談起?在奧運精神的感召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主動承擔發展公共產品、醫療衛生、教育和扶貧濟困的責任。 再次,企業承擔發展科技的社會責任被“催化”。據國家科技部調研室主任胥和平介紹,2008年北京奧運會,是奧運史上頭一回明確提出把科技和奧運會相結合,因此它對現代奧林匹克運動的影響必將深遠。此次奧運會在綠色建筑、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建設方面,以奧運會場館建設為載體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措施。通過科技對現代奧運的貢獻,就是對辦好奧運會的最大支持。這種引導和示范各種節能減排新型產品和技術的使用,也必將會落實到人們的生活中,從而促進社會的發展。 正如沃爾夫亞洲集團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大衛-伍爾夫所說:“他們(中國人)已經開始證明奧運贊助不僅僅是一種資產,而且也是一種潛在的義務(這可是首次)。”奧運會的“催化”作用,促使企業把“奧運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系統,并與企業的長期發展和品牌經營相融合,取得更長遠的生存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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