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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體系的“孫悟空”:宏觀角度看PE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18:19 當代金融家雜志
李連發(北京大學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副教授): 最近,在國際資金流動較多的大背景下,一些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紛紛有所動作。國外PE客戶都在中國設廠,所投資的目標公司的競爭對手很可能就是中國公司,這很自然地將國外PE注意力吸引到中國。近來我們看到凱雷-徐工案例,及高盛-美的案例,當然這兩起收購并未成功。 過去,國內對PE的認識很模糊,一直認為PE是以支持中小企業為主、以科技發展為目的。我們最初對國內PE的理解是從科技部開始推動,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科技創新支持。 現在我們突然發覺,PE的發展,特別是外資的進入,對國內產業發展有很大影響,因為我們最好的行業中的企業,對提升國家產業結構及發展自主創新能力實際上都有很大影響。這種背景下,我們國內自發、自主地形成對PE的關注,不僅僅是對一些成長類、創投類PE有所關注——創投類PE的宏觀上面已經取得了法律的進展,而且,突然之間發覺并購也同樣值得關注。 這幾年國內并購類股權投資發展很快,而我們的研究和政策幾乎是一個空白,F在大家都關注這個情況后,特別在外資涌入的大背景下,我們要思考國內本土基金,特別是本土并購基金應如何發展。 當前,從宏觀角度看,一方面本土PE人才較少,另一方面外資已經開始滲透,參與眾多項目項目。比如貴州有一家民營企業,發展的很好,幾年后卻被匯豐以很低的價格收購了。為什么沒有一家本土企業出來,讓收購價值能夠比匯豐的收購價的更加真實體現企業的市場價值?本土PE缺失,導致我們一些很優質的民營或稀缺的股權、資源等,以很低的價格流失,不見得對企業的發展有好處。 目前,國際上,特別是美國,圍繞PE,尤其是杠桿收購是否給真實經濟帶來裨益有諸多爭議。這涉及到PE的公平效益。在杠桿收購案例中,會出現以犧牲公平為代價的情況,因為在收購后,只有企業效益得到快速、大幅度提升,PE才能在短期內獲得高收益,而為了達到這個效益,有時候會犧牲一些東西。在美國,有記者對此專門做過報道,成為經典案例。但直到現在,PE究竟是“野蠻人” 還是拯救者依然存有爭議。 我個人看來,在中國現實情況下,PE對中國經濟效益的提高、產業的提升、技術增長、及競爭能力的提升,總體來說有積極作用。盡管其可能的代價不容忽視,但有些代價是必要的。 景學成(原人行研究局副局長,第一財經研究院的院長): 我曾經考慮對PE要不要規范發展、要不要注意風險,因為現在金融體系整體風險已經很大。但經過一段時間不斷深入的思考,我的角度發生了變化,F在我贊成首先要提倡發展。 PE是中國金融之星。我們金融體制改革尚有一些問題沒有解決,如中小企業融資問題,農村金融問題等,PE的發展有助于解決這些問題。在我看來,P PE這種形式是我們過去多年找尋的東西,是中國金融的明日之星,可以起穿針引線、縱橫捭闔的作用。這個觀點可能太超前了,不一定能被接受。 資本市場作為一個平臺要能和實體經濟結合起來,如果只是將股市提高到9千點、1萬點并沒有太大意義,因為其下面的實體經濟是掏空的。將來要很好利用這個平臺,恐怕最能利用的還是PE。PE和實體經濟結合才能達到我們利用PE的初衷和目的,而不是為了把股市搞到9千或1萬點。 中國是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之一,而隨著中國經濟發展,財富積累更多,就涉及到如何以最佳方式運作財富的問題。我們將很大一部分希望寄托于新興金融機構,而且事實證明這些機構也的確能帶來高回報。最新的統計我看了一下,最差的年回報率是50%。 PE是網絡型,不像銀行那樣囿于總行-分行體系,決策速度慢、上下情不易傳達。過去我們老是批判銀行這個不行、那個不行,產權不明確,什么都不明確;而PE則什么都明確:出資者不管理,管理者不出資,還有股權激勵機制。 PE組織架構很好,明確了精英團隊主導,這正是我們所希望的。同時,PE同實體經濟緊密結合,填補兩個行業或者是兩種市場之間的縫隙,把它們連接起來,從中尋求獲利機會,解決了傳統金融機構過去的不良傾向和弊病。 PE的運作講究退出機制,講究風險管理。過去投資結束后,退不退出,項目沒人管,反正國家計劃投進去了。最終能什么樣,誰也不太知道。PE則顛覆了這些弊病,先考慮怎么退出的問題。這是PE的優勢。 楊青(中科招商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PE由三部分組成,即創投基金、成長型基金和并購基金。我們現在做的是前兩塊。很多本土企業發起的基金規模很小,只有幾個億。如果你想做并購交易的話,基金規模需要非常的大。而且,現在PE業內人士可能金融背景轉過來的多一些,如果有越來越多的產業背景的人士過來的話,可能實現企業重組和增值服務。另外,如果上市資源價值足夠高的時候,大家都覺得沒有利潤空間的時候,可能會這樣做。 在PE發展的早期,國企背景的資金比較多,像央企,F在民營的比較多,有的本身就在資本市場,自己退出了,然后資金比較充裕,有對外投資的欲望,有的是二級市場的行情做的比較好,然后轉過來做PE。 大的產業基金,像山西省能源產業基金,有國家社;鸬膮⑴c,政府的味道比較濃。 現在PE運作很多都是實踐走在法律前面。如果小的PE公司在短時間內沒有機會做大,一旦銀行獲準自己做發行、管理、對外募集,那么小型PE公司根本沒有機會。 當然PE公司有自己的發展空間,可以針對一個領域,在這個領域做專做深。如果到處撒網,沒有自己特色,也沒有自己的行業人脈,那根本不行。 李連發: 本土銀行做PE,也是本土的PE。銀行有錢,覺得不用委托給別人,自己的人最棒,可以做管理,但主要資金還是從外面募集,這也是PE的概念,只不過起點高了。 國有控股企業的激勵機制不一定完全市場化,像國資委下面的幾大企業,高管激勵機制無法和其他企業相比。這樣肯定不行。從這個角度看,民間的優勢在于政策賦予他們靈活空間,組織扁平化,很有效率,可以采用“土狼突圍”模式。因此,不見得民間產生不出很好的PE,他們也有很好的人才。能不能找到一個辦法讓民間和國有聯合起來? 孫志勇(北京金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最近在推行金融混業,這個事對PE也有很大的影響。這種混業可以將股權基金和銀行資本結合起來。真搞成混業,不論是光大式的金融控股模式,還是其他模式,本土小型PE都應有所警醒,因為金融機構的資本量、人才儲備及客戶等,不是PE可以用自己的資本解決的。如果PE企業在短期內做不起來、做不了那么多,那么金融機構可以自己做,因為它們本來就有平臺。這可能也是個問題。 我擔心國有企業的激勵機制。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為什么融不到資?一個很好的項目,像石油,為什么銀行都不敢貸?原因在于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根本特征:微觀做錯了,要自己負責任,宏觀上做錯了,投錯了8個億或10個億,也不好說十個億,反正投就投了唄。 因此,我還是希望給民間PE留那么一點時間,哪怕只有3年,讓他們發展大一點,寬闊一點,人才儲備儲備,客戶積累積累,給他們一點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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