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民: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的兩個問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11:43 新浪財經
2007年12月1日第7屆中國管理100年會暨雙十管理盛典在JW萬豪酒店B1大宴會廳舉行,新浪圖文直播此次盛會,以下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商學院院長張新民先生在論壇一CEO心目中的年度商業事件----公司領袖論壇中發言的文字實錄 。
由于保障勞動者的權益方面要求更高了,所以可能不得不付出一些常規性的支出、代價,這是肯定的。就這個問題,因為我是商學教育的老師,沒有逐條學這個東西。我們看到一些現象,出臺以后,一個是8年、9年、10年,很多公司在認真地排查本單位的,不管是不是承認,都在排查8年以上的,甚至7年以上的員工,應該怎樣對他們進行安排,我們用“安排”這個詞來說。這是一個感覺,是基于什么?一定基于成本效益。第二個問題,我看到一個生產相機的公司,在廣東有兩家公司,他說成本太高,受不了,可能要并掉一個公司,到越南去。這就說明什么問題?勞動合同法一定會對企業相關的常規成本有影響。實際上從勞動合同法的根本出發點來講,一定是保護員工的利益。有一個很好的初衷,也制定了很好的一部法律,為什么產生這樣的后果了呢?從短期和長遠利益關系考慮。從根本利益來講,對員工好就是對企業自己好。但是從短期來看,對員工費用支出加大,一定會犧牲眼前的利益,這個關系是企業家必須解決好的命題。這是我的一點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