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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王佩亨發布調查結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4日 10:30 新浪財經
由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主辦的“第十四屆中國企業家成長與發展調查結果發布暨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于2007年4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舉辦。新浪財經獨家圖文直播本次會議。以下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人力資源研究培訓中心王佩亨主任發布調查結果。 王佩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人力資源研究培訓中心主任): 下面,我簡要介紹“2007·中國企業經營者成長與發展專題調查報告”的結果。 本次調查報告的主要結論是:企業經營者普遍認同“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企業在創造利潤的同時,也在為社會創造財富,促進國家的發展。企業經營者認識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的持續發展非常重要,認為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在不斷提高。 企業經營者高度認同企業履行經濟、法律、倫理、公益四個方面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其中,對經濟責任認同度最高,其他依次為倫理責任、法律責任、公益責任;對股東、員工等內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客戶、社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 調查同時表明,大多數企業經營者比較關注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還有部分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才能顧及的事。不少企業經營者將提升企業品牌形象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動因。 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主要是“污染環境”、“制造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偷稅漏稅”、“不正當競爭”、“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拖欠貨款”、“拖欠或壓低員工工資”、“不顧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商業賄賂”等。 調查發現,對社會責任認識不夠、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理論和方法缺乏了解、企業經營困難、企業經營者素質不高、缺乏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以及社會相關部門責任履行不到位,被企業經營者認為是導致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夠好的主要原因。 企業經營者認為,履行好企業的社會責任,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在提高企業經營者個人素質的基礎上,提高整個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尤其需要提高企業的誠信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另一方面要強化社會各界的責任意識,尤其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加強全社會誠信環境建設;借鑒有關社會責任的國際經驗和國際標準,總結中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成功經驗,為建立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現代商業文明而共同努力。 本報告包括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兩個部分的內容。 第一部分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 本次調查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察企業經營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了解與認識:(1)企業家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必要性;(2)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3)企業社會責任的范疇及認同程度;(4)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知識的熟悉程度。 1.企業經營者普遍認為“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一些企業經營者對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比較關注 關于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這一說法,絕大多數企業經營者表示認同,同意的占95.8%,不同意的僅占3.7%。大多數企業經營者也認同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社會創造財富”和“促進國家的發展”,所占比重分別為87.4%和78.4%。相對而言,贊同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股東創造利潤”的比重相對較低,同意的為67.9%,不同意的為31.5%。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是大企業的事情”和“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基本責任之外的責任”等說法,調查結果顯示,同意的分別為8.3%和23.3%,不同意的分別為90.7%和74.9%。調查表明,總的來說,企業經營者并不贊成認為企業社會責任與己無關的看法。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企業經營者在認同社會責任的同時,也比較關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可能會權衡企業自身發展和社會貢獻之間的關系。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的企業經營者同意“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會增加企業的成本”。另外,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后才能顧及的”說法,有40.8%的企業經營者表示同意,不同意的有58.3%。 關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調查結果顯示,認為 “非常重要”或“比較重要”的企業經營者占83.2%,認為“不太重要”的占11.5%,認為“沒有影響”的僅占3.8%。調查表明,企業經營者認識到: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是企業家社會責任感的表現,而且有利于企業自身的持續發展。 從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的企業來看,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差異。總體來說,對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大中型企業、上市公司、盈利企業、處于成長階段企業的經營者認同程度相對較高。另外,學歷比較高的企業經營者對此認同程度也較高。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是大企業的事情”,“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基本責任之外的責任”等說法,調查結果顯示,小型企業、虧損企業的經營者認同程度相對較高。這進一步表明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企業的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存在一定差異。 比較而言,國有企業、上市公司、虧損企業以及處于衰退階段企業的經營者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可能帶來的企業成本增加顧慮比較多。 2.企業經營者對經濟責任認同程度最高,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 本次調查借鑒國內外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成果和理論,參考相關的國際標準,并結合中國社會和中國企業現階段的實際情況,選擇了20個題目來具體了解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公益責任的看法。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高度認同企業各個方面的責任,認為企業很有必要履行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公益責任。對履行這四類責任的必要性的打分在5.64~6.49之間。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四類責任的必要性的評價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其中,對經濟責任的認同程度最高(平均為6.49),對倫理責任的認同程度次之(平均為6.36),對法律責任的認同程度居第三(平均為6.23),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平均為5.64)。 從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的企業來看,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各類企業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差異。總體來說,大中型企業、上市公司、盈利企業、處于成長階段企業的經營者對各類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都相對較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經濟實力較強的企業更加認同企業社會責任。 從企業經營者的個人情況來看,女性對各項企業責任的認同程度都略高于男性;學歷比較高的更加認同企業經濟責任、倫理責任和法律責任,而學歷較低的對于企業公益責任,如“救助社會弱勢群體”和“捐助慈善事業”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年齡較大者對于“不從事賄賂、腐敗等行為”和“維護員工權益”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而年齡較輕者對于“參與社會、社區公益活動”和“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 在企業經濟責任的各項中,對“保持企業持續的競爭力”和“保持良好的經營業績”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分別為6.62和6.51。其他依次是“依法納稅”和“保障股東權益”,這表明企業經營者把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擺在首要的位置。 在企業法律責任的各項中,對“守法經營”和“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分別為6.52和6.43,其他依次是“建立健全企業治理結構”、“對企業可能造成的污染進行治理和補償”、“不干擾企業所在社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在同業競爭中遵守公平競爭原則”、“在用工、招聘中提供平等機會”,最后是“不從事賄賂、腐敗等行為”。相對而言,企業經營者對企業內部運作相關的法律責任的認同程度,高于對企業外部法律責任的認同程度。與東部和東北地區的企業經營者相比,中西部地區的企業經營者對于部分法律責任(包括“不從事賄賂、腐敗等行為”、“對企業可能造成的污染進行治理和補償”和“不干擾企業所在社區居民的正常生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 在企業倫理責任的各項中,對“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服務)” 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為6.62,表明企業經營者有很強的客戶意識和市場導向。其他依次為“營造健康和諧的企業文化”、“為員工進一步的成長和發展提供機會”和“維護員工權益”。從不同地區看,調查結果顯示,對于“維護員工權益”的認同程度,東北地區的企業經營者最高,東部地區最低。 在企業公益責任的各項中,對“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為5.95。其他依次為“救助社會弱勢群體”、“參與社會社區公益活動”和“捐助慈善事業”。這表明企業經營者認為履行企業公益責任的首要工作是提供就業機會,其必要性比參與公益活動、捐助慈善事業更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結果顯示,一方面,企業經營者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度低于對經濟責任的認同程度,另一方面,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社會創造財富”和“促進國家的發展”的認同程度高于對“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股東創造利潤”的認同程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經營者可能有一個隱含的認識: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國家發展的首要途徑是創造財富,而不是參與社會公益。 3. 企業經營者對股東和員工等內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客戶和社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 將上述反映企業各方面責任的20個題目按照責任對象的不同來分類,可以計算出企業經營者對企業承擔各類利益相關者責任的必要性的認同程度。其中,消費者權益責任的打分最高,為6.62,其他依次為:股東權益責任、員工權益責任、環境責任、客戶(同行)權益責任、國家社會責任和社區權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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