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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征集啟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16:55 品牌中國
日前,首屆中國品牌節媒體吹風會上在京勝利召開。出席會議的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全國政協委員、原經濟日報總編輯馮并,全國工商聯宣傳教育部正局巡視員史澤鄱,慧聰網CEO郭凡生,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王永,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相關專家及100余家主流媒體代表。 會上,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王永宣布,中國品牌節主題歌曲征集活動也正式啟動。王永表示,中國品牌節是秉承和貫徹黨和政府關于形成更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宏偉戰略下的時代產物和重要實踐,是對中國品牌發展和建設的一次積極探索,是推動中國品牌走向世界的重要平臺。因此,中國品牌節突破性的提出將消費者作為節日的核心主體之一,主張品牌節不僅是企業的品牌節,更是消費者的品牌節。 為將首屆中國品牌節辦成一屆最成功、最精彩、最難忘的節日,品牌中國產業聯盟倡議、策劃向全球公開征集2007年8月8日首屆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 一、征集內容 征集即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 二、用途 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將用于與首屆中國品牌節有關的旗幟、場地、印刷品,以及其他衍生產品; 三、創作要求 1、首屆中國品牌節主題歌征集活動分作詞和作曲兩大類進行; 2、所有應征作品均應鮮明、生動地體現“責任、力量、夢想”的主題精神; 3、所有應征作品均應具有獨特性,區別于其它運動會吉祥物;活潑、可愛,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吸引力,讓人過目不忘;其名字要親切生動,便于人們記憶、傳播;所用材料必須得當,工藝簡潔,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易于制作、攜帶、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配套運用; 四、作品提交要求 1、所有歌曲類應征者應從品牌中國產業聯盟官方網站——品牌中國網下載《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征集表》,按書寫要求進行填寫(打印)。同時,此類應征者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應征者須用藍色或黑色鋼筆正楷體,如實填寫(或打印)該表; ②以機構名義應征的作品,請務必填上該應征機構名稱,并加蓋該機構公章; 2、作品的裝裱、提交還需符合下述要求: ①每件應征作品須一式兩份(A稿和B稿)提交,并應打印在A4規格(210×297mm)的紙上; ②應征作品A稿須居中裝裱在黑色紙板上,并將填寫完整的《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征集表之一》(即附件一)貼在裝裱好的A稿背后,然后隨應征作品B稿、《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征集表征集表之二》(即附件二)以及經作者簽署的《中國品牌節吉祥物、節徽應征作品著作權轉讓承諾函》原件; 3、應征者在提交應征作品時還須同時提交: ①500字以內的設計文字說明; ②電子文件二份(光盤),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儲格式為TIF。在光盤表面須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等聯系方法; ③應征者本人(本團體)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征集對象 凡有志于為中國品牌建設事業奉獻愛心和智慧的海內外所有從事平面、造型類美術設計的專業機構、專業人員、有關院校師生和業余愛好者等各界人士;所有從事作詞、作曲的專業機構、專業人員、有關院校師生和業余愛好者等各界人士。 六、著作權規定 所有應征者均應擁有本人所交應征作品的著作權,確保該作品絕無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情形。如因此導致任何侵權行為和任何個人或集體經濟、精神損失的,均應由提交該作品者自負責任,與本征集活動及征集單位無關。 七、征集地點及征集時限 1、所有應征者均應將應征作品及其他報名資料通過寄、送方式發送到: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甲6號鑄誠大廈B座16層收,郵編:100086。所有應征作品外包裝上均請注明“應征”字樣。 北京地區以外應征作者寄、送應征作品有困難的,可以電子郵件方式和上述同樣規格、填寫要求,將本人(本團體)應征作品發送到本次征集活動專用電子信箱:ou@brandcn.com,由本次征集活動辦公室指定人員代收,并根據發送者所供資料,代辦應征手續。 2、征集期限:本次征集活動從2007年3月20日起至2007年7月10日止,截止期以投稿發出地當日郵戳或本次征集活動辦公室收到應征者所發電子郵件(應征作品)日的網上記錄為準。 八、評選方法 1.在品牌中國產業聯盟官方網站及其指定的其他主要媒體上舉辦待選作品公開評選(具體細則另行公布),所征集的評選意見將提交本次征集作品評審委員會參考; 2.由中國品牌節組委會組成征集作品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和終審,并擇日在執委會指定的國內外有關媒體上公布。評審委員會將由中國品牌節組委會領導成員、國際知名品牌專家、學者組成。 九、獎項獎額設置 凡入選、入圍作品的作者將獲得中國品牌節提供的豐厚獎品,并獲得免費參加中國品牌節開幕式的邀請。 十、有關說明 1、主題歌詞、曲應征作品應分別投稿,并將獲得分類評審。 2、主題歌詞、曲應征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中國品牌節組委會,其設計者應不再擅自使用。 3、所有應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選、入圍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動結果公布之日起自行處理。 4、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品牌節組委會。 品牌中國產業聯盟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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