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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管理條例》為農資打假提供了法律基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11:22 新浪財經
2007年3月8日,中國反商業欺詐網聯合中國政府網、中國農業信息網、中國網、中青網、央視國際、新浪財經等大型網絡媒體邀請農資打假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主辦“農資打假護春耕,農民權益添保障”網上論壇。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監督處處長李光英出席了論壇并強調:今年來,假冒偽劣農資的出現嚴重損害了廣大農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為了有效維護農民的利益,有關部門采取了得力措施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農資不法行為。其中,農藥管理的專門法規主要是1997年農業部頒布的《農藥管理條例》,到目前為止這是我們國家出臺的第一部專門管理農藥的法規,為我們提供了法律基礎。 在這部法規里面規定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基本制度:第一,農藥的登記制度。農藥登記制度是一種市場的準入制度,指的是農藥生產企業在生產農藥和進口農藥前,必須首先要向農業部提出農藥的登記申請,農業部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標準,對申報的產品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就批準登記,并發給農藥的登記證。這是第一項基本的法律制度。第二,規定農藥生產許可制度。主要指的是任何一個開辦農藥生產企業必須要具備相應的一些條件,這些條件要經過國務院工業產品管理部門審核批準,要發給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者是生產批準證號及相應的證號。第三,農藥的質量標準制度。指的是國家對農藥產品質量實行嚴格的標準化管理制度,企業的產品主要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是企業標準。企業生產的產品標準必須要經過國家工業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并發給標準號。第四,農藥的廣告審查制度。指國家對農藥廣告的內容實行農業部和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兩級審批制度。具體的分工是:凡是在全國性發布的農藥廣告,或境外生產的農藥廣告,比方說在全國性的報紙、書籍、雜志、廣播、電視等宣傳材料上刊登農藥廣告,必須要經過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負責審查,在省以內發布的廣告,在省以內的電視廣播雜志上發布的廣告,必須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國家規定凡是沒有經過批準登記的農藥廣告不得做廣告,未經批準的農藥廣告內容也不得刊播。已經批準的農藥廣告的宣傳內容不得擅自更改。 農資打假護春耕論壇詳情請點擊: www.antifraud.gov.cn/living/20_single_LI2007030500485.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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