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論中國展覽業的秩序建設與維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3日 14:16 新浪財經 | ||||||||
梁文 近10年來,我國展覽業發展迅猛,已初步形成產業規模,并在國民經濟中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國內外成功的產業發展經驗表明,任何一個經濟產業要發展壯大,離不開產業秩序的建立與維護。產業秩序是產業發展的保障。那么,我國展覽業的秩序包括什么內容,如何建設與維護呢?
我國展覽業秩序的內涵 從業主體、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價格體系、維系產業有序運轉的法制以及對從業人員的道德規范要求,是構成任何一門經濟產業的基本要素,也就是產業秩序的主要內容。我國展覽業的秩序建設應包括這些內容。 一、主體秩序 產業的行為主體應是企業,企業按照市場的供求關系及其規律運作。目前,國內對從事展臺搭建和裝修的企業和展覽場地管理企業缺乏資質認證,市場門檻低,使一批不具備從事展覽業能力的企業進入了市場,從而導致了展覽會的粗制濫造等一系列問題發生。因此,建立市場的主體秩序主要是要解決“企業進入與退出”的機制問題。 主體秩序的建立不是為了保護壟斷,限制競爭。恰恰相反,是通過合理的進入機制搭建公平的平臺,讓企業作為真正的市場運作主體參與市場競爭,做到優勝劣汰,適者生存;同時,通過合理的退出機制,保護主體的合法利益。只有這樣,我國展覽業才能做大做強。 二、價格秩序 如果說主體秩序建設是解決誰來進出問題,那么建立價格秩序則是解決如何進出的問題。 目前,我國展覽行業也許是國內僅有的幾個未經國家物價部門核定價格體系的行業之一。業內價格的確定基本上按以下兩種方式:1、先入為主。在產業形成初期,當市場求大于供時,企業制定高價格,當供大于求時,價格并沒有回落,而是由幾家大的企業通過其在行業內的強勢地位,繼續維持高價位,這種方式不重視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動,損害客戶利益。2、隨意定價。如前文所述,由于我國展覽業門檻低導致大批不具備從業能力的企業進入了展覽市場,他們為了生存與發展,采取忽高忽低的價格戰略,與對手展開惡性競爭。這種方式不能真實反映勞動的價值,造成行業價格體系的無序化,不僅損害客戶的利益,同時也使業內同行以鄰為壑,不利于展覽產業的健康發展。 當前在業內企業未就各項價格達成一致,價格差異很大的情況下,政府應根據市場需求制定一套指導價格,鼓勵企業在指導價格范圍內進行公平合理的競爭。物價部門及展覽行業的各級協會要對價格進行監督,以保證價格秩序受到應有的尊重。業內企業要從自身利益及同行、客戶利益的高度考慮價格問題,自覺維護業內的價格秩序。 三、法律秩序 市場經濟從來就帶有盲目性和無政府狀態的缺陷,只有通過法治才能使其有序運轉。多年來,我國展覽業不重視法律秩序建設,具體表現在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單薄,如缺乏知識產權意識、缺乏公平競爭的觀念,企業自律能力差等。目前我國展覽業中存在的許多問題都與此有關,如重復辦展問題,原因之一就是由于看到別人辦某一專題展覽很成功,便一哄而上,模仿抄襲,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隨著展覽產業的迅猛發展,如我們不盡快建設法律秩序,這類問題將越來越多,越來越嚴重。 法律秩序的另一重大功能是規避風險,保護企業及消費者、客戶的利益。我國出現非典疫情,展覽企業在危機面前束手無策,說明了我國的法律秩序的嚴重缺失,業內許多合同中沒有人力不可抗,第三人身險等法律條款。 其實,法律秩序的建立并不僅僅是約束企業的行為,同時也是為了提倡、尊重和保護展覽業同仁的創新精神和勞動價值。沒有法律秩序的保障,展覽產業就不可能平穩的運轉。 四、道德秩序 要使中國的展覽業不斷健康發展,還必須重視展覽業從業者道德情操的培養和塑造。展覽業法律秩序的安排并不能“醫治百病”,道德意識的培養和確立是促使中國展覽業良性發展的“內核”。在展覽行業內,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展覽業的從業人員如果沒有道德意識,必然會影響參展者、觀眾對中國展覽業的信心。對展覽業的可信度產生疑惑,最終妨礙整個中國展覽業的健康成長。反之,如果我們的從業人員堅守誠實信用的道德準則,就能取信于廣大參展商及觀眾,培植一大批展覽會的忠實“買家”。這種多邊、多贏的互動關系,才是中國展覽業健康持續發展的生命力所在。 我國展覽業秩序的維護 所謂秩序,實質上就是“可靠的預期”,是企業在市場運作中,總是預先設想它的行為和它的同行的行為是一致的,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互動。為此,需要有一種有效的預期機制,否則,企業之間的互動難以進行。這里所說的預期機制實際上就是制度建設,即秩序要通過具體的制度建設和執行來加以維護。 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來的規則、守法程序和行為的道德倫理規范,是秩序的具體化。我國展覽業需要建立的制度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們要制定各類展覽會的等級和標準,用于指導各項展覽業務,規范市場行為。其次,我們要完善對展覽市場的管理機制,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協會的職責、權限及義務。再次,我們要建立一整套規章制度,用于約束企業進行合法經營。總之,我們要在建設我國展覽業秩序的框架下,建立各種與之相適應的制度。 筆者認為,要建立起完善的制度體系,政府要起主導作用。任何一項制度的建立都離不開對實際情況的全面了解和分析。這就需要市場的主體—企業和各級行業協會對制度制定過程的積極參與,包括真實地反映市場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制度建設固然重要,但制度只有得到切實的執行才有意義。因此,制度的執行是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秩序建設與維護的重要一環。那么,展覽業內應如何使制度得到切實的執行呢? 筆者認為,如前處所述,鼓勵業界人士參與制度建設,使他們理解制度的內容與要求,從而增強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具有一定的意義。但是,要保證制度得到業界一致的認同和切實的執行,還得制定一套完善的懲罰措施予以實施。只有對不執行制度和違規的企業采取懲罰措施,使其因不執行制度或違規所受到損失大于他的收益,他才能在利益的驅動下嚴格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當然,在企業中普及制度意識,做到懲罰與教育并舉,也是十分必要的。 (作者系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展覽館協會理事長、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