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里主要介紹中國自然壟斷企業的現狀和政策建議。
1994年,聯通成立開始,特別是1998年以來,基礎領域各行業都進行了改革。與我國分析式產業改革相比,產權改革極為滯后,分拆與重組是斷然沒有出路的。
電信業,6大運營商,電力業,航空業,4大主體,資產占全國航空業的80%,鐵路未有
競爭對手,但有替代性競爭(如公路,航空),郵政業沒有競爭對手,只有國家郵政局。下面對基礎壟斷產業的改革作一分析:
縱向分拆、橫向分拆,都有一定效果,如電信、電力、鐵路主要是內部分拆,郵政還沒改,但局限性很大,并沒有促進競爭,業務分拆后仍然沒有打破壟斷,仍然壟斷著各行業業務,實際上是大壟斷變成小壟斷,進一步改革需要對每一業務分拆,地域性分拆,有可能導致劃疆而治,允許民營和外商資本進行壟斷行業,給予民營資本國民待遇,不能只給外資國民待遇。
自然壟斷企業,母公司為國有企業的和國有獨資公司的,從各方面指標來看,國有企業的表現是最差的。
國有相對控股公司都好于國有絕對控股公司。
改革寡頭控制格局需要把絕對控股公司變為相對控股公司,海航做的比較好。
政府主導的公司治理結構,導致了公司治理的不合理,公司高層領導大多是從政府官員轉變而來的,實際上是官商。政府從專業規制轉向綜合規制,在專業規制的基礎上轉向綜合規制,西方市場完善國家也不能很好的規制,中國的不容易規制。盡可能少規制性部門,如果不得已最好,為綜合規制,采用社會性規制,慎用歧視性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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