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首先有請柳傳志先生講一講。
柳傳志:首先是請我講一講賺錢與道德行為的沖突是嗎?我早期的時候,實際上是有過沖突的,在1986年前后,我們代理一家香港公司賣服務器,這個服務器賣給客戶之后出現(xiàn)了問題,客戶就要我們送到境外進行維修或者是換。因為我們代理的這家香港公司是小公司,再也找不到了,馬上讓我們賠錢我們也賠不起,于是賴了二年多的帳,在88年我們在陜西
做展覽時,又碰到這個客戶,于是我的助手李勤主動找到他們,退給他們二萬多塊錢,了了我們的一塊心病。主持人:現(xiàn)在說起這件事,你心里感到很踏實,有沒有你心里感到很歉疚的事,現(xiàn)在還沒有解決?
柳傳志:應該說跟客戶之間基本上沒有,我上午也講過,有過當時看起來不太合法,但是現(xiàn)在已經(jīng)很合法的事。比如說八十年代末期的時候,電子元器件全是走私進來的,政府明確規(guī)定怎么怎么做是走私,大家怎么做我們也是怎么做,有一次被查出來罰了三百多萬,后來到走私徹底打干凈了,我們就不做了。實際上這個事是這樣的,讓你沒法活了,你們明白這個意思嗎?
主持人:柳總講的是如果有時候社會環(huán)境不好的話,可能會做一些違規(guī)的事,但是有一個底限,不能被抓起來,抓起來就沒有機會再作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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