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經本公司2005年6月11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5年7月15日上午在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授權代表17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19321.11萬股,占公司股本總額29700萬股的65.05%,其中,流通股股股東7人,代表股份16.11萬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部分成員和其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大會議,大會由公司董事長楊坤平先生主持,重慶源偉律師事務所程源偉律師對大會作了現場見證。大會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通過現場逐項投票表決方式審議了董事會提交大會表決的如下議案:
1、同意吳大器先生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2、同意李眾江先生辭去公司董事職務。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3、同意郝江波先生辭去公司董事職務。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4、同意補選趙曉輪先生為公司董事。
同意1914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99.07%,180萬股反對,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0.93%,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125萬股,180萬股反對,0股棄權。
5、同意補選黃小石先生為公司董事。
同意1914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99.07%,180萬股反對,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0.93%,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125萬股,180萬股反對,0股棄權。
6、同意補選竇林強先生為公司董事。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7、同意補選趙慶復先生為公司董事。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8、同意補選孫會壁先生為公司獨立董事。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9、同意免去王幫旭先生公司監事職務。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10、同意竇林強先生辭去公司監事職務的申請。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11、同意補選辛榮輝先生為公司監事。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12、同意補選王宏斌先生為公司監事。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13、同意修改《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14、同意修改《總經理工作條例》的議案。
同意19321.11萬股,占到會應表決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流通股同意16.11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非流通股同意19305萬股,0股反對,0股棄權。
以上每項提案詳見2005年6月14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的西昌電力2005-26、27號公告,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本公司聘請了重慶源偉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就出席本次會議人員資格的合法性、會議的表決程序、過程及表決結果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規范意見》的規定。出席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人員具有合法、有效的資格。公司股東向本次年度股東大會提出臨時提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四川西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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