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六屆董事局會議決議公告
暨召開2003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召開六屆董事局會議,公司董事11人,實際到會董事8人,獨立董事臧崢、劉光運、董事何安平未出席本次會議,也未授權其他董事代為行使表決權。會議討論并通過以下決議:
一、選舉曾劍平為董事長;同時免去陳樹軍董事長職務。
二、關于股票暫停上市的議案
鑒于公司已連續三年虧損,目前已暫停上市,根據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下發的《關于作好股份公司終止上市后續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執行<虧損上市公司暫停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的補充規定》的相關規定,提議:
1.股東大會授權董事局負責辦理公司與具備資格的證券公司簽訂協議,聘請證券公司作為股票恢復上市的推薦人,如股票終止上市,則委托證券公司提供代辦股權轉讓業務服務,并授權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登記結算系統股份退出登記,并辦理股份重新確認及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股份登記結算等事宜。
2.追認公司已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協議,如果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公司將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記和結算機構。
3.如果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公司將申請股份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讓,股東大會授權董事局辦理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及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相關適宜。
三、聘請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審計機構
公司繼續聘請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2004年度審計機構,該提案尚需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四、免去朱中懷先生公司總會計師職務,聘任杜貴俊先生為公司總會計師(簡歷附后)
五、免去劉守謙先生公司副總裁職務,聘任楊先生為公司副總裁(簡歷附后)
本公司獨立董事未對以上四、五項議案發表獨立意見。
六、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董事局決定于2004年6月27日召開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安排如下:
1.會議時間、地點
時間:2004年6月27日上午9:00
地點:長春長白山賓館會議廳
2.股東大會會議議案
(1)審議《關于2003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2)審議《關于2003年度董事局工作報告》
(3)審議《關于200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4)審議《關于200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以上四項詳見2004年4月29日在《上海證券報》刊登的六屆十四次董事局會議決議
(5)審議《關于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特別決議》
(6)審議《關于聘用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審計機構》
3.出席會議人員和參加辦法
(1)公司董事、監事、候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2)截止2004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結束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或其委托代理人。
(3)凡符合上述會議出席資格的法人股東請持單位介紹信及股東帳戶磁卡,社會個人股東持股東帳戶磁卡,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4)異地股東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書代理或以通訊方式(以收到郵戳為準)出席會議(授權委托書附后)。
(5)其他有關人員。
4.登記時間:
2004年6月21日-23日,9:30-11:00,13:30-15:00
5.登記地點及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長春市紅旗街1768號長影商務景都1603室
郵編:130021
聯系電話:0431-5953832
傳真:0431-5929643
聯系人:金萍
6.參加會議的股東食宿及交通費自理,會議半天。
附:授權委托書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1:授權委托書
本人(本單位)茲全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單位)出席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7日召開的2003年度股東大會,并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贊成、反對或放棄權);或,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第項議案的(議程)行使表決權(贊成、反對或放棄權)。
委托人股東帳號:
身份證號碼:
持股數:
委托人(簽名):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
說明:如果股東(委托人)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被委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決。
附2:簡歷
杜貴俊先生,漢族,生于1954年,本科學歷,歷任湖北省荊襄礦物局財務科長,財務副處長、處長,湖北省荊襄磷化學工業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楊先生,漢族,生于1975年,碩士學歷,博士生在讀,曾任職于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摘自2004.5.26<<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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