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特種環保設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工作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連續三年虧損,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本公司作出了《關于沈陽特種環保設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04]10號)。根據該決定,公司股票(種類:A股;證券代碼:000730;證券簡稱:*ST環保)自2004年3月24日起暫停上市。現就暫停上市期間的近期工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具體工作進展情況
公司目前正在積極進行恢復上市的準備工作,但資產重組工作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董事會將盡最大努力,盡快實施資產重組等重大措施,以確保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風險提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修訂稿)第二節的有關規定,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如符合下列條件,本公司可以在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披露后五個工作日內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一)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
(二)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修訂稿)第三節的有關規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股票上市,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但未在披露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
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本公司將繼續認真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義務,認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時披露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特此公告
沈陽特種環保設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5月11日
摘自2004.5.12《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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