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600802)公布重大訴訟仲裁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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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17日 19:21 新浪財經 |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鞍山證券公司等證券交易代理合同糾紛一案經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公司已于2003年2月28日收到法院送達的判決書,現將判決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鞍山證券公司清算組應在本判決生效后對鞍山證券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清算期限以企業被撤消后的法定清算程序確定),并以清算后的財產向公司(原告)和上海泰 二、對公司“要求鞍山證券公司支付公司為追索上述款項而支出的律師費、差旅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36萬元”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三、本案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90871元、財產保全費人民幣181381元,合計人民幣372252元,由公司負擔3705元、被告鞍山證券公司清算組以清算財產負擔368547元。上述判決在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當事人未提起上訴時,該判決效。本判決生效后,公司將依法向鞍山證券公司清算組追索上述款項,盡可能將本案既已發生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鑒于鞍山證券公司已被撤消并進入清算,公司對上述款項的追索結果尚難判定,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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