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知識百問百答(13)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30日 16:41 格林集團 | |||||||||
76.如何注冊棉花標準倉單? 答:注冊棉花標準倉單的程序如下: (1)投資者所在會員單位向棉花指定交割倉庫進行入庫預報,倉庫同意接收貨物并收取入庫預報定金后開具《入庫通知單》,24小時內向交易所報驗,交割預報定金按實際到貨
(2)交易所接到倉庫申請報驗之日起48小時內向中纖局報驗;中纖局收到交易所申報單之日起48小時內向指定具體承檢機構下達《期貨交割棉公正檢驗任務書》,承檢機構接到任務書24小時內與倉庫聯系。 (4)承檢機構接到貨物抵達的具體時間后,提前到達現常檢驗人員在稱重的過程中抽取檢驗用樣品,現場完成衡重、抽樣、測回潮率、檢驗含雜率、核實件數等工作。在實驗室完成品級、長度、馬克隆值、異性纖維等檢驗工作。承檢機構在現場公正檢驗完成5個工作日內出具《公正檢驗證書》。符合交割標準的《公正檢驗證書》,是注冊棉花倉單依據。 (5)指定交割倉庫或貨主對交割棉入庫公正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中纖局申請復檢一次。復議期限為接到公正檢驗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6)指定交割倉庫接到《公正檢驗證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鄭商所申請注冊倉單。 (7)交易所自指定交割倉庫提出注冊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注冊。投資者所在會員單位憑指定交割倉庫開出的證明到鄭商所領榷標準倉單注冊表》和《標準倉單持有憑證》。 77.在交割月注冊棉花倉單有什么規定? 答:自交割月的第五個交易日下午15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指定交割倉庫提出的用于當月交割的標準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15時以后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準倉單可以參與當月標準倉單的征購及后續月份交割。 78.標準倉單是如何注銷的? 答:標準倉單的注銷是指倉單持有人到交易所辦理標準倉單提貨手續的過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1)提交申請。投資者委托會員向交易所提交倉單注銷申請,投資者可根據《標準倉單持有憑證》中的倉單數量在同一品種、同一生產年份、同一類別的標準倉單里選擇一個或幾個指定交割倉庫提取不同等級的交割棉花。 (2)交易所根據會員申請及指定交割倉庫的倉單情況開具《提貨通知單》。 (3)投資者在交易所開出《提貨通知單》10個工作日內持《提貨通知單》(原件)、提貨人身份證、提貨人所在單位證明到指定交割倉庫辦理提貨手續。 (4)聯系出庫。自投資者憑《提貨通知單》與指定交割倉庫聯系出庫事宜、指定運達地點并預交各種費用之日起,指定交割倉庫應在規定時間內(內地庫汽車、船舶10日,火車20日;新疆庫汽車10日,火車40日)發出貨物,否則不得再收取其后的倉儲費。 (5)出庫驗收。出庫時,指定交割倉庫應交給投資者與其所提棉花相對應的檢驗證書原件一份。投資者可在貨物發運前逐批核對棉花的產地、包裝、批次和件數等項目。如對棉花質量、重量無異議,按入庫時的公檢結果出庫。棉花出庫過程中,發現有崩包的棉花,指定交割倉庫應免費回包。 (6)爭議處理。如投資者對棉花質量有異議,可在《提貨通知單》開具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會員單位書面向交易所申請復檢。中纖局自接到復檢樣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檢結論。檢驗結果符合交割有關規定的,相關費用由貨主承擔;否則,由倉庫承擔。 79.鄭州商品交易所對交割違約是如何處理的? 答:《交割細則》規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發生交割違約時,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1)首先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5%的違約金。 (2)然后守約方可以選擇終止交割或繼續交割,如選擇終止交割,則交易所退還守約方貨款或者標準倉單。如選擇繼續交割,則交易所則在七個交易日內組織倉單征購或競賣。征購價格不高于交割結算價的125%,競賣價格不低于交割結算價的75%。如征購或競賣成功,交易所支付給守約方標準倉單或貨款;如失敗,違約方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部分15%的賠償金,終止交割。違約方承擔征購或競賣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3)買賣雙方都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80.在棉花實物交割中,對增值稅發票的流轉過程是如何規定的? 答:增值稅發票的流轉過程為:交割賣方投資者給對應的買方投資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投資者應當以自己的名義開具或接受增值稅專用發票。投資者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雙方會員領娶轉交。自交割日起七個交易日內,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遲交一至十日(公歷日)的,賣方會員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十日(公歷日)未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賣方會員應當支付貨款金額13%的違約補償金。滯納金或違約補償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給買方會員,剩余部分退還賣方會員。因買方會員提供資料有誤,致使發票作廢者,買方責任自負;買方會員提供資料延遲者,賣方會員提供發票時間可以順延;自交割日起七個交易日內,買方仍未提供有關資料的,交易所劃轉剩余20%貨款至賣方會員,后果由買方自負。(未完待續)(來源:中國期貨業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