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亦稱套期圖利,也叫價差交易。指的是在買入或賣出某種期貨合約的同時,賣出或買入相關的另一期貨合約,并在某個時間同時將兩種合約平倉的交易方式。套利者的利潤不是基于商品價格的上漲或下跌,而是基于不同合約之間差價的擴大或縮小。
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是指在同一市場同時買入或賣出同一種商品在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有利時機同時將這兩個不同交割月份的合約對沖平倉而獲利。跨期套利是圍繞同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合約的價差而展開。影響這種投資成功與否的關鍵是持倉費用。
以鄭商所上市的硬麥合約為例,2004年4月10日,409合約(9月到期)期價為1600元/噸,411合約(11月到期)期價為1610元/噸,兩個月的持倉費用在50元/噸左右,考慮到小麥市場是牛市市場,長期屬于上漲格局,411比409合約正常價差應高于持倉費用50元/噸,而現在兩個合約的價差為10元/噸(1610-1600),所以,某投資者決定進行跨期套利操作。4月10日,該投資者以1600元/噸拋出409合約100噸,同時以1610元/噸買入411合約100噸,5月10日,409合約期價漲至1650元/噸,411合約期價漲至1710元/噸,兩個合約間價差回到正常水平,達到60元/噸(1710-1650)。此投資者在5月10日以1650元的價格買入100噸409合約平倉,實現的盈利為:(1600-1650)×100=-5000元;同時以1710元/噸拋出411合約100噸平倉,實現盈利:(1710-1610)×100=10000元,全部盈利為10000+(-5000)=5000元。至此,跨期套利交易完成,共實現利潤5000元。
跨商品套利
此類交易通常是在買入某一交割月份的某種期貨合約,同時賣出另一份相同交割月份、相互關聯商品的期貨合約,然后伺機對沖。跨商品套利實質是利用種類不同但相互關聯的商品之間期貨合約價格的差異進行套利。
以上期所的銅與鋁期貨合約為例:2004年3月2日,銅410合約(10月到期)期貨價格為30000元/噸,鋁410合約(10月到期)期貨價格為18500元/噸,差價為11500元/噸(30000-18500),而在正常的情況下,銅、鋁之間的價差為5000元/噸左右,某投資決定進行跨商品套利交易。3月2日,其以30000元/噸的價格在銅410合約上拋出100噸,同時,以18500元/噸的價格在鋁410合約上買入100噸,2004年5月18日,銅410合約價格跌至23000元/噸,鋁410合約價格跌至15500元/噸,差價縮小至7500元/噸(23000-15500),于是,此投資者在5月18日,以23000元/噸的價格買入100噸銅410合約平倉,實現盈利:(30000-23000)×100=70000元;同時以15500元/噸的價格拋出鋁410合約進行平倉,實現盈利:(15500-18500)×100=-30000元,共實現盈利:70000+(-30000)=40000元。至此,跨商品套利結束,實現盈利40000元。
套利的風險
套利交易相對投機來說,具有風險相對較低、回報較為穩定的特點,但是,套利也有一定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政策風險,包括國家法律或行業管理政策在投資者的套利交易進行過程中發生的重大變化;市場風險,主要體現在出現逼倉事件時,資金因素使得價差長期保持畸形,套利者沒有機會盈利;資金風險,套利投資一般是雙向持倉或持有對應數量的標準倉單,資金占用就較單向持倉多,投資者持倉一旦較重,在遇到差價向不利于自己的方向變動時,會陷入被動局面,形成資金風險,使套利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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