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企業分類標準有變
http://whmsebhyy.com 2000年01月06日 09:06 華聲報
海關總署、國家經貿委和國家外經貿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對企業分類評定標準進行
調整,前段時間爭議頗大的C類企業劃分標準得以修改,原來一年內出現兩次及以上違規行為就會被定為C類管理的企業,現
在只要其違規次數不超過上年報關次數千分之一,就可不定為C類管理企業。新快報稱,此舉將對今年的外貿進出口產生利好
影響;而加工貿易企業最多、外貿出口額占全國出口額40%的廣東省將是該項政策修訂調整的最大受益者。
通知還對C類管理違規時間界限進行了調整,把1999年6月1日后發生的違規行為作為C類企業管理企業的
評定記錄,而A、B類企業違規時間的界限按照原有規定執行。除此之外,通知還就1993年底成立的老外商投資企業的出
口退稅采用何種方式的自主權問題;年出口額未達到1000萬美元、未能被評上AA類企業承包,但被海關評為A類企業的
公司享受何等待遇問題等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廣東省外經委有關人士表示,外商如果對該通知還有疑問的,可于1月6日在“廣東招商廣場”網站舉辦的第二
輪“加工貿易最新政策網上咨詢會”上向廣東省外經委、海關廣東分署和廣東省國稅局的主要負責人提問,這三個單位的主要
負責人將在咨詢會上作在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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