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中西部外資企業所得稅減征三年
http://whmsebhyy.com 2000年01月05日 07:54 和訊中金網
北京電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關于實施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三年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的優惠的通知》。
據《證券時報》報道,通知指出,根據國務院決定,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在現行稅收
優惠政策執行期滿后的三年內,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政策具體執行的地域包括山西、內蒙、吉林、黑龍
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共19個省(區、市
)的全部行政區域。
通知還明確了優惠期的計算、審批程序等。此項優惠政策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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